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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税法适用出现了新冲突、新矛盾。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解决现有税收法律法规滞后且相互矛盾的现状,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防止其被无原则的滥用,尝试建立"税收事先裁定制度"以为全面推行该制度提供经验,唯有如此方能更好的服务、促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