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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新时代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积极谋划新时代司法发展战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关键词】十九大精神 新时代 司法工作 【中图分类号】D22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一是要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的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性成就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鲜明标志,既有深刻的历史意义,也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各项工作都要深刻分析本行业本领域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准确把握本行业本领域当前的主要矛盾。具体到司法领域,面对人民日益广泛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别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司法体制机制不完善以及由此导致的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是主要的制约因素,两者之间的矛盾是当前司法工作的主要矛盾。无论是司法改革、制度建设,还是审判、执行等工作,都要紧紧围绕这一主要矛盾,着力解决司法体制机制不完善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的司法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二是要深刻领会基本国情和国际地位不变的重要意义,加快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稳居世界第二,各项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举世瞩目,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进一步提高。尽管如此,黨中央清醒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而坚持基本国情和国际地位不动摇。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这种实事求是、稳妥持重的态度,有助于党和国家掌握各项工作的主动权,有助于赢得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和认同。同时要认识到,党中央清晰阐明我国分两个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具体安排,这向国内外释放了积极信号,表明中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正在有条不紊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正在满怀自信地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全人类作出重大贡献。须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要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以之为行动指南,脚踏实地,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建设的步伐。具体到司法工作,重点是推动加快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项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是要深刻领会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新时代司法发展战略。回顾党和国家发展历程,党中央在各个关键历史时期,审时度势提出适应新的历史特点的新战略,是我国现代发展奇迹的精髓,是推动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关键。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为各项工作指明了战略方向。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抓住法治发展良机,积极谋划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发展战略。要立足我国社会特别是司法工作的主要矛盾,坚持“完善司法体制机制”的总体司法战略,推动司法权真正按照中央事权的要求配置,按照司法规律的要求运行,这是解决司法工作主要矛盾的根本出路。要善于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中找准自身定位,着眼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完善司法制度和司法体系”的重要司法战略,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坚持“为各项基本方略提供司法保障”的基本司法战略,促进司法战略与各项基本方略有效对接,实现党和国家整体战略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司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既是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也是不可动摇的法治原则。
一是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是有机统一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领导和支持下,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史和实践证明,司法工作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要在更高层面上认识党领导司法和支持司法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法治战略,不是直接负责案件审判等具体司法事务,也不是替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确保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党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是党中央厉行法治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加强和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有助于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要立足司法的性质和规律,完善党领导司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司法活动具有特殊的性质和规律,司法权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权和裁决权。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不同于对其他工作的领导,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相统一基础上,完善党领导司法工作的体制机制。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科学制定符合党和国家需要的司法战略,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司法工作之中。要充分发挥党在司法改革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司法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蹄疾步稳地推进司法改革,加快完善司法制度和司法体系。要充分发挥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政治保障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创新党支持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从更高层面寻求法治和政治的和谐共生,同步提升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
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司法事务,加强人权产权民生司法保障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司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要加强人民管理司法事务的制度保障,完善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司法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司法历来奉行“专群结合”工作方针,实践证明,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的司法民主道路,符合我国国情和人民需要,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要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全面了解司法、接近司法。要健全人民陪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司法公开等制度,让人民有序参与司法、有效监督司法。这种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司法民主,有助于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有助于保证人民以适当方式管理司法事务、发挥当家作主作用。
二是要加强人权产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人民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逐步增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这是社会发展进步、法治文明走向发达的重要标志。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全方位加强人权、产权法治保障,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各项自由,努力讓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提高民生保障法治水平。民生问题事关人心所向、执政之基。要加强司法对民生的保障,织密织牢民生的法治保障网,依法妥善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争端,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扶贫、安全、环境等领域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生态环境,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新时代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司法要有所作为、积极作为、善于作为,为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实施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要通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为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要通过司法的正当程序,依法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避免因矛盾纠纷积聚、叠加、激化而导致社会混乱失序,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促进公平发展的职能作用。要从整体上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制的法治保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改革和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秩序。司法制度虽然不能直接为国家和社会贡献有形财富,但通过构建稳定坚韧并富有弹性的社会结构,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能够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这种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助力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无形财富。
二是要积极对接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加快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新发展是法治化发展,现代化经济是法治化经济。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司法保障。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发展提供稳定的规范框架,为企业家等市场主体提供稳定的利益预期,为各项发展战略提供稳定的司法保障,在发展中补齐制度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司法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助推保障作用。总的要求是,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有所需,司法战略有所应。
三是要根据党的十九大的改革精神、改革部署、改革要求,要坚定不移将司法体制改革推向深入,着力提高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重大改革举措,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党的十九大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要对司法责任制这一重大举措进行再分析再认识,并对前一阶段的司法改革进行再整理再部署。要从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把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做成选好人才、用好人才、管好人才的改革,做成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特别是广大法官积极性的改革。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发展新时代司法文明。
在新时代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积极谋划新时代司法发展战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不懈奋斗。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新华网,2017年10月27日。
【关键词】十九大精神 新时代 司法工作 【中图分类号】D22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一是要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的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性成就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鲜明标志,既有深刻的历史意义,也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各项工作都要深刻分析本行业本领域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准确把握本行业本领域当前的主要矛盾。具体到司法领域,面对人民日益广泛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别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司法体制机制不完善以及由此导致的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是主要的制约因素,两者之间的矛盾是当前司法工作的主要矛盾。无论是司法改革、制度建设,还是审判、执行等工作,都要紧紧围绕这一主要矛盾,着力解决司法体制机制不完善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的司法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二是要深刻领会基本国情和国际地位不变的重要意义,加快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稳居世界第二,各项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举世瞩目,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进一步提高。尽管如此,黨中央清醒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而坚持基本国情和国际地位不动摇。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这种实事求是、稳妥持重的态度,有助于党和国家掌握各项工作的主动权,有助于赢得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和认同。同时要认识到,党中央清晰阐明我国分两个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具体安排,这向国内外释放了积极信号,表明中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正在有条不紊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正在满怀自信地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全人类作出重大贡献。须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要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以之为行动指南,脚踏实地,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建设的步伐。具体到司法工作,重点是推动加快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项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是要深刻领会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新时代司法发展战略。回顾党和国家发展历程,党中央在各个关键历史时期,审时度势提出适应新的历史特点的新战略,是我国现代发展奇迹的精髓,是推动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关键。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为各项工作指明了战略方向。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抓住法治发展良机,积极谋划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发展战略。要立足我国社会特别是司法工作的主要矛盾,坚持“完善司法体制机制”的总体司法战略,推动司法权真正按照中央事权的要求配置,按照司法规律的要求运行,这是解决司法工作主要矛盾的根本出路。要善于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中找准自身定位,着眼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完善司法制度和司法体系”的重要司法战略,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坚持“为各项基本方略提供司法保障”的基本司法战略,促进司法战略与各项基本方略有效对接,实现党和国家整体战略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司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既是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也是不可动摇的法治原则。
一是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是有机统一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领导和支持下,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史和实践证明,司法工作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要在更高层面上认识党领导司法和支持司法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法治战略,不是直接负责案件审判等具体司法事务,也不是替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确保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党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是党中央厉行法治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加强和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有助于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要立足司法的性质和规律,完善党领导司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司法活动具有特殊的性质和规律,司法权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权和裁决权。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不同于对其他工作的领导,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相统一基础上,完善党领导司法工作的体制机制。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科学制定符合党和国家需要的司法战略,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司法工作之中。要充分发挥党在司法改革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司法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蹄疾步稳地推进司法改革,加快完善司法制度和司法体系。要充分发挥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政治保障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创新党支持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从更高层面寻求法治和政治的和谐共生,同步提升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
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司法事务,加强人权产权民生司法保障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司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要加强人民管理司法事务的制度保障,完善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司法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司法历来奉行“专群结合”工作方针,实践证明,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的司法民主道路,符合我国国情和人民需要,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要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全面了解司法、接近司法。要健全人民陪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司法公开等制度,让人民有序参与司法、有效监督司法。这种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司法民主,有助于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有助于保证人民以适当方式管理司法事务、发挥当家作主作用。
二是要加强人权产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人民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逐步增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这是社会发展进步、法治文明走向发达的重要标志。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全方位加强人权、产权法治保障,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各项自由,努力讓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提高民生保障法治水平。民生问题事关人心所向、执政之基。要加强司法对民生的保障,织密织牢民生的法治保障网,依法妥善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争端,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扶贫、安全、环境等领域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生态环境,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新时代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司法要有所作为、积极作为、善于作为,为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实施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要通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为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要通过司法的正当程序,依法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避免因矛盾纠纷积聚、叠加、激化而导致社会混乱失序,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促进公平发展的职能作用。要从整体上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制的法治保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改革和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秩序。司法制度虽然不能直接为国家和社会贡献有形财富,但通过构建稳定坚韧并富有弹性的社会结构,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能够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这种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助力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无形财富。
二是要积极对接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加快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新发展是法治化发展,现代化经济是法治化经济。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司法保障。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发展提供稳定的规范框架,为企业家等市场主体提供稳定的利益预期,为各项发展战略提供稳定的司法保障,在发展中补齐制度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司法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助推保障作用。总的要求是,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有所需,司法战略有所应。
三是要根据党的十九大的改革精神、改革部署、改革要求,要坚定不移将司法体制改革推向深入,着力提高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重大改革举措,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党的十九大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要对司法责任制这一重大举措进行再分析再认识,并对前一阶段的司法改革进行再整理再部署。要从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把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做成选好人才、用好人才、管好人才的改革,做成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特别是广大法官积极性的改革。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发展新时代司法文明。
在新时代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积极谋划新时代司法发展战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不懈奋斗。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新华网,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