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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至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审议通过了《中国民主促进会参政议政工作条例(草案)》和《中国民主促进会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两个条例”)。这两个条例的产生和贯彻执行,从制度建设的层面,为民进各级组织在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职责范围、工作方法和保障举措等方面提供了制度性规范,必将指导和引领民进各级组织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再上新水平。
民进十四大以来,民进中央及民进中央常委会,高度重視制度建设,制定了规章制度建设五年规划,系统性的制度建设全面展开。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在不同场合讲话中多次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分析民进制度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和缺失,他指出:严格来说,参政党的政治理论和会史研究还缺乏能力,政治学习、教育宣传还不够有效,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还不够规范,制度体系和行为规则还不够严整,作风要求和倡导还不够具体,履职成效和工作能力还不够充分(2018年6月14日,在民进十四届三次中常会上的讲话)。对制度建设的意义,蔡达峰指出:通过条例制定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为民进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提供制度保障,进而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展现新气象发挥民进的作用(2019年7月30日,在2019年拟出台条例专家意见征求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制定与执行,蔡达峰强调:民进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一方面加强制度执行,这需要具体操作方法作为执行依据;另一方面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这是制度建设的基础(2018年11月26日,在民进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推进制度建设有两大基本任务,一是规章制定,一是规章执行,规章是依据,执行是目的,两者相互作用,不可缺一”(2018年12月6日,在民进十四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蔡达峰关于民进制度建设工作的系列讲话为民进制度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意义、路径、方法和具体要求。
一、深刻理解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是切实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思想基础
两个条例是在我国胜利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中共中央提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远景目标的建议的大背景下推出的。中共中央的建议凝聚了全党全社会共识,是“十四五”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职的基本依据。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和必然选择,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总纲领和里程碑。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也是民主党派履职的基本依据。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民主党派成员把握时代脉搏,明确时代发展方向,掌握时代发展特征,认清时代发展中存在的矛盾,以新理念、新视角、新思维、新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以规范性的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制度,为提高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制度性保障。两个条例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对参政党加强制度建设提出的期望和要求,和《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关于民进基本职能的相关规定制定的,为民进中央、民进中央各专门委员会、民进省市及以下各级组织、全体民进会员及各级政协委员,提供了新的历史阶段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履职范围、方法路径的根本遵循,是民进新阶段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纲领和行动指南。两个条例的推出和贯彻执行必将为民进开拓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新局面,全面提高民进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质量水平提供强有力的工作动力。
二、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相关规定,是提高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质量水平的根本路径
在民进十四届四中全会上,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作了关于《中国民主促进会参政议政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关于《中国民主促进会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详细解读了两个条例的起草背景和必要性;起草过程和主要思路;条例的主要内容;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对两个条例的说明和解读为民进各级组织和会员、政协委员,提供了理解和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思路框架和路径方法。民进中央联络委员会就贯彻落实两个条例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提出了在新的一年工作中贯彻两个条例的思路。民进各级组织也必将为贯彻两个条例积极谋划,努力推动。
两个条例的推出和贯彻落实,是民进中央落实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思想和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制度建设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民进中央面对新阶段、新理念、新局面、新特点,为开拓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新局面、展现民进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新水平的新举措,是民进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里程碑,是民进集智聚力、凝心聚力,提高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水平的制度性保障。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是民进各级组织的重要核心任务,必将有效促进民进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开拓新局面、再上新水平。
(作者系民进中央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南开大学工业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民进十四大以来,民进中央及民进中央常委会,高度重視制度建设,制定了规章制度建设五年规划,系统性的制度建设全面展开。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在不同场合讲话中多次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分析民进制度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和缺失,他指出:严格来说,参政党的政治理论和会史研究还缺乏能力,政治学习、教育宣传还不够有效,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还不够规范,制度体系和行为规则还不够严整,作风要求和倡导还不够具体,履职成效和工作能力还不够充分(2018年6月14日,在民进十四届三次中常会上的讲话)。对制度建设的意义,蔡达峰指出:通过条例制定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为民进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提供制度保障,进而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展现新气象发挥民进的作用(2019年7月30日,在2019年拟出台条例专家意见征求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制定与执行,蔡达峰强调:民进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一方面加强制度执行,这需要具体操作方法作为执行依据;另一方面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这是制度建设的基础(2018年11月26日,在民进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推进制度建设有两大基本任务,一是规章制定,一是规章执行,规章是依据,执行是目的,两者相互作用,不可缺一”(2018年12月6日,在民进十四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蔡达峰关于民进制度建设工作的系列讲话为民进制度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意义、路径、方法和具体要求。
一、深刻理解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是切实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思想基础
两个条例是在我国胜利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中共中央提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远景目标的建议的大背景下推出的。中共中央的建议凝聚了全党全社会共识,是“十四五”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职的基本依据。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和必然选择,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总纲领和里程碑。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也是民主党派履职的基本依据。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民主党派成员把握时代脉搏,明确时代发展方向,掌握时代发展特征,认清时代发展中存在的矛盾,以新理念、新视角、新思维、新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以规范性的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制度,为提高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制度性保障。两个条例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对参政党加强制度建设提出的期望和要求,和《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关于民进基本职能的相关规定制定的,为民进中央、民进中央各专门委员会、民进省市及以下各级组织、全体民进会员及各级政协委员,提供了新的历史阶段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履职范围、方法路径的根本遵循,是民进新阶段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纲领和行动指南。两个条例的推出和贯彻执行必将为民进开拓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新局面,全面提高民进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质量水平提供强有力的工作动力。
二、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相关规定,是提高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质量水平的根本路径
在民进十四届四中全会上,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作了关于《中国民主促进会参政议政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关于《中国民主促进会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详细解读了两个条例的起草背景和必要性;起草过程和主要思路;条例的主要内容;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对两个条例的说明和解读为民进各级组织和会员、政协委员,提供了理解和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思路框架和路径方法。民进中央联络委员会就贯彻落实两个条例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提出了在新的一年工作中贯彻两个条例的思路。民进各级组织也必将为贯彻两个条例积极谋划,努力推动。
两个条例的推出和贯彻落实,是民进中央落实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思想和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制度建设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民进中央面对新阶段、新理念、新局面、新特点,为开拓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新局面、展现民进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新水平的新举措,是民进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里程碑,是民进集智聚力、凝心聚力,提高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工作水平的制度性保障。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是民进各级组织的重要核心任务,必将有效促进民进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开拓新局面、再上新水平。
(作者系民进中央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南开大学工业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