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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各级检察机关准确地行使不起诉权这一重要权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在2001年3月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确立了不起诉公开审查制度,一般也可称作不起诉听证制度。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在不起诉案件中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数量很少,案件范围狭窄。不起诉听证制度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在于该制度存在一些弊端,值得注意并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