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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管理人既要维护债务人、债权人的利益,又要减轻法院的审理负担,管理人的行为不仅影响债务人、债权人等的法益,还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管理人制度的设计是否科学、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是否能顺利开展,破产程序目的能否实现。我国现行《破产法》对管理人产生、监督、职责、报酬等作出了规定,这是我国破产法的重大进步,但管理人制度仍有许多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