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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是规制与监管之法,之所以如此,主要在于金融市场失灵和金融业的特殊性。金融市场存在垄断、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等,解决这些问题仅依靠市场手段通常难以奏效,需要规制和监管。金融业不同其它行业和部门,具有战略的重要性、高风险性和公共信心维系性等特征,也需要规制和监管。从实践来看,国际和各国金融立法系规制与监管之法,但金融法有机的包含了某些调整交易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