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目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流转主体范围很窄,局限于本村农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不同农民集体组织间的相关流转较少.这种现象严重制约着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和壮大.《民法典》的公布和实施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改革和创新,营造了空前良好的法治氛围.这就需要探索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广大集体组织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村、乡镇、县、市、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逐步、逐级拓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资格互认体系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线上线下市场完善机制,择机出台《农村房地产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