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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6年4月21日,山东省费县兽医卫生监督所接到江苏省某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的电话,询查费县是否有叫陈林、陈友生的检疫员。我们核查后发现并没有这两个人,向江苏通报查寻情况。根据江苏所提供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可能是买卖票证的不法行为。随即要求江苏将《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及《非疫区证明》(以下简称“三证”)传真过来。传真过来的“三证”上显示李某、姜某是山东省东部临沐县的,而“三证”却是费县的,我们根据编号仔细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