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前有人说中国的法学是“幼稚的法学”,很是触动了法律人的神经,许多法学学者在文章中不断地引用这个判断,大有嘲讽之意,也暗含着不服输的劲头。因为据说现在的法学研究已经不再幼稚了.甚至能够和哲学史学等等并驾齐驱了。这是一个很乐观的判断。进步是固然的,但是我们细致观察一下,当前活跃在法学界代表法学界较高水平的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