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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应对是一国社会治理中的特殊状态,传统行政执法在疫情应对中可能存在着源头处理上的迟滞、信息发布上的迟滞、事态处置上的迟滞和资源配置上的迟滞。为此,特殊时期进行行政执法的整合是非常必要的,即将与疫情处理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整合在一起,由一个统一的执法机构集中行使。包括职能机构相互融合的整合、上下级机构人格化处理的整合、公权吸收私权的整合、行政系统合理利用行业组织和技术组织的整合。整合后的行政执法模式应凸显大行政执法、强化综合执法、执法行为外包、社会系统渗入和技术委托,使疫情应对更加实效和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