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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廊坊市农村信用社为了更有效地规避信贷风险,特别是因借款人发生意外伤害而增加的信贷风险,廊坊农村信用社管理办公室与平安保险廊坊分公司签定了合作协议,由信用社代理平安保险公司开办“平安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为了解此项业务开展的情况,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组织对霸州市信用社进行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