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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追求每个细节的市场化或许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在法治建设和政府转型还不到位的情况下,必须警惕懒政和滥权等影响正常市场秩序的问题。为此,必须明确"有为政府"的职能定位、牢固"有为政府"的善政基础、优化"有为政府"的法治规约及其建设的方法论之维,以此促进市场监管,维稳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