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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黑了。
我在这黑色的夜里赶到冰城,只为看一眼林瑞,说起来好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名叫林瑞的男人,但是却像一只投火的飞蛾,来得义无反顾。
暮色中,车子直接赶到了医院,我在医院里见到了这个叫林瑞的男人,陌生而又熟悉,說陌生是因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千真万确。说熟悉,确切地说,我只是熟悉他的声音,他那低沉浑厚的声音,标准的普通话,泛着丝丝缕缕的柔情,曾无数次在我的耳边响起。
林瑞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萧索、萎靡,也没有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是个老头子,不过三十多岁的男人,就敢言老,真是大言不惭。相反,他的精神很好,脸色红润,身上套着病号服,坐在窗前的椅子上,大约等我等得太久了,在暮色中坐成了一尊雕像。
我奔过去,慢慢地捋起他的裤管。他握住我的手,脸上是那种能够容忍一切的笑,他说:“大夫不会同意你这样做的。”我固执地说“我不管。”
这个男人,让我想念得很辛苦的男人,现在就这样活生生地在我面前,我觉得幸福来得太快,竟有些不真实。我终于看清楚了,他的左腿,从膝盖以下缠满了白花花的绷带,刺得我的眼睛生疼。
林瑞抚摸着我的短发说:“别哭,紫烟,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我抬起头,泪眼迷蒙:“你为什么那么不小心呢?打球而已,又不是上战场,怎么会弄成这样?”
他的眼睛里有一丝慌乱,只是瞬间的一闪而过,然后他说:“紫烟,不值得的,为我。你看你这么年轻、这么漂亮,何必为我这样一个老头子而痛?”
我知道他是在挣扎,爬不上岸,我要帮助他。我笑了,我说我喜欢他这个老头子,我捧起他的脸,在他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二
两天以后,我离开了林瑞,我要赶回公司上班,不然会丢掉工作的。
千里迢迢,我只为看林瑞一眼。
当初,百无聊赖,开了女友的MSN,然后遇到了林瑞,东南西北的胡说八道一番。
林瑞那晚话很多,似乎心情也不好,像喝醉了酒似的,絮絮叨叨地说着一个叫罗恩的女人,蛇蝎美女罗恩是他公司的财务总监,趁他出差,乘机提走了800万,然后和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一起潜逃了,无影无踪,剩下他一个老头子,什么都没了。
我没心没肺地笑:“你的故事编得不错,很离奇,可惜没有骗去我的眼泪。”他停顿了一下才说:“什么编故事?是真的,罗恩是我老婆。”
我不语,良久才说:“你真不幸,如果离得近,我一定请你去喝酒,不醉不归。”
他有些孩子气地问我:“女人是不是都是美丽的蝴蝶?亮晶晶的透明的羽翼,飞旋的翩跹舞姿,给人们一种错觉,让人们忘记了她们原本不过是一只丑陋的蛹,尽管变形之后,有了质的飞跃,但是却不能恒久,爱情最终也不过是一场幻觉。”
这个自称是老头子的男人,因为一个女人,确切地说,是他的老婆对他的伤害,因而对爱情产生了质疑。
三
那年春暖花开的季节,我辞掉了工作,开了一家酒吧,林瑞是不赞成的,可是,架不住我的执拗,开业的时候,他还是从冰城赶来,为我祝贺。我去机场接他,迫不及待地投进了他的怀抱。
长长的相拥之后,我才想起问他:“你的腿好了吗?”他说好了,说着,原地转了一圈,开玩笑说:“我要谢谢这条腿,不然你怎么会跑去看我呢?”
我笑:“你别把我当成一只蝴蝶就好!”
他的脸慢慢地暗淡下来,不说话。
林瑞没来的时候,我过着晨昏颠倒的日子,白天养精蓄锐,睡得天昏地暗,夜晚便清醒如一只狼犬,目光如炬地坐在酒吧里。
现在,我每天都陪林瑞在城市里疯跑,小城温润清馨的空气,使林瑞的心情很好,走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高跟鞋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小巷深几许,没有尽头似的,街边的树上开满了玉兰花,散发出清幽淡雅的香味,一朵花瓣飘落在我的头发上,林瑞轻轻地替我取下,我们依偎在巷口的米粉摊前,一起分享一碗炒米粉。乘公车的时候,我坐着,他却不坐,用手臂为我支撑起一个独立的空间,我看着他,心里想着,我要这样的生活,一生一世,没有钱、没有工作,怎样都可以,只要有他的爱,我们这样相守着到终老,到长满皱纹,到白发飘飘。
四
相聚总是匆匆,然后便是长久的分离,分离成了想念的发酵粉和助燃剂。
三个月之后的某天夜里,我正在吧台里跟一个调酒师学习调制鸡尾酒,生活单调沉闷,没有半点的生气,如果我是一株植物,那么只有林瑞才有可能是我的阳光,可是那一束阳光真的太遥远了,在遥远的北方,照不进我的生活里。
年轻的调酒师骂我笨,说我对酒的感觉没有天分,白白糟蹋了好酒,其实他根本不知道,我的心不在酒上。林瑞恰如其分地打电话来,为我解了围。林瑞说:“上次那条受伤的左腿,不小心又一次扭伤了。”
我又一次去了冰城,那一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没有坐火车,我变得不能忍受火车慢吞吞的速度。下飞机时,我看到林瑞亲自到机场来接我,我以为眼睛花了,这个家伙不在医院躺着,却跑到这里凑热闹。我疑惑地看着他:“你的腿好了?”林瑞的神情像个调皮的孩子:“我的腿怎么了?好好的啊!有的人想我想疯了,竟然说我的腿又受伤了,借题发挥,跑来看我。”
我张口结舌说不出话了,伸出拳头,朝着林瑞的胸脯就捶了两下,这个赖皮的家伙。林瑞撒腿就跑,笑着小声嘟囔:“不好了,谋杀亲夫了!”
我气结:“你恶劣!”
他还击:“你野蛮!”
五
林瑞把我骗了来,声言要把我留在冰城。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有一天,我在酒店里刚刚起床,妈妈便打电话来,说爸爸病了,让我快点赶回去。我一下子慌了手脚,赶紧给林瑞打电话,可是到处都找不到林瑞,我急得出了一脑门的汗,下楼在酒店的前台订了机票,然后捏着一张林瑞很久以前写给我的地址,上街打的去他的公司,原来林瑞的公司很大,租用了一座大厦的整整一层作为写字间,他的秘书礼貌而又周到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然后我去了他的家,一个女人为我开的门,女人有着娇好的面容,只是似乎过于苍白,像一株长在角落里的植物。
凭直觉,我知道她是谁。是林瑞在MSN上跟我说过无数次的罗恩,天啊,她不是跟人跑了吗?难道是林瑞在骗我?
罗恩眼神清澈纯静,温言软语,有问必答,对我很好,让人不忍心去伤害。她真的如林瑞所言,是个美女。她亲手为我冲了一杯雨前的龙井,茶香在我和她之间袅袅升起,我盯着那一缕香气,苍白无力地说:“我来看看你,明天就走。”
林太太忽然攥住我的手,一直攥出深深的印痕,疼得我咬紧了嘴唇,唇上渐渐有了咸腥的味道,我想把手抽出来,可是一切挣扎都是徒劳的,我摆不脱那只纤瘦白皙的手,罗恩看着我笑:“你别抢我的林瑞,你别抢我的林瑞……”
反反复复都是这一句话,她的笑令我恐怖,令我绝望,眼泪瞬间迸出眼眶,那种绝望令我的心绞痛,我拼命地点头,只求她放手。
六
脚步踉跄地往回跑,带着不多的行李,去机场。
换过登机牌,突然觉得身后一个黑色的影子闪了一下,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回身一看,天啊,罗恩站在我的身后,竟然穿着黑色的丝质睡衣,苍白没有血色的脸,一直看着我笑,捉住我的手,近乎梦呓般地自言自语:“你别抢我的林瑞,你别抢我的林瑞……”
我毛骨悚然,不知如何应对,怎么也挣不脱被她扼住的腕,有人渐渐地围拢上来,我和她被围在中间。
不知什么时候,林瑞挤进来,额上出了细密的汗,我并没有感到意外,我知道他欠我一个解释。他一步步朝我走过来,我的心中响起如雨点一般激烈的音乐,渐渐变得舒缓起来,这个男人,让我的心有所依傍。
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看罗恩,眼神中充满了疼惜与温柔,伸出一只手臂,轻轻地把罗恩揽在怀里,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安慰道:“宝贝儿,我在这儿,别怕,没人跟你抢。”罗恩立刻松开我的手,乖乖拱进林瑞的怀里,两只手轻轻地揽住他的腰,嘤嘤地哭起来。
我看了林瑞一眼,只觉得有泪在心中回流,这样的默契不是一朝一夕建立起来的。三个人之中我是那个外人,永远走不进林瑞生活的外人。
林瑞说:“她的钱被那个律师骗光了,然后把她像破抹布一样甩了出来,她的脑子因此受了刺激,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她没有什么亲人,所以回来之后仍然是我照顾她。”
我点点头,其实林瑞还是爱她的,尽管她背叛了他,尽管她拿走了他的钱,这样的借口,让他心安理得的和她在一起,她仍然是他的妻子,我是什么?什么都不是。
他用长长的左臂揽住罗恩瘦弱的肩,用右手牵住我,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拎着行李的手一直抖个不停。
他的手很温暖,可是却留不住我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向安检门,眼泪终是忍不住,缓缓地落下来。
我知道,一转身,便是天涯,从此两两相忘。我想起林瑞说过的一句话,爱是一只蝴蝶,而爱的本来面目不过是一只蛹。有些人值得我们一生去等待,而有些人不过是旅途中的偶然,爱如蝴蝶飞啊飞,相遇过,真心的相爱过,也就无憾。
天黑了。
我在这黑色的夜里赶到冰城,只为看一眼林瑞,说起来好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名叫林瑞的男人,但是却像一只投火的飞蛾,来得义无反顾。
暮色中,车子直接赶到了医院,我在医院里见到了这个叫林瑞的男人,陌生而又熟悉,說陌生是因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千真万确。说熟悉,确切地说,我只是熟悉他的声音,他那低沉浑厚的声音,标准的普通话,泛着丝丝缕缕的柔情,曾无数次在我的耳边响起。
林瑞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萧索、萎靡,也没有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是个老头子,不过三十多岁的男人,就敢言老,真是大言不惭。相反,他的精神很好,脸色红润,身上套着病号服,坐在窗前的椅子上,大约等我等得太久了,在暮色中坐成了一尊雕像。
我奔过去,慢慢地捋起他的裤管。他握住我的手,脸上是那种能够容忍一切的笑,他说:“大夫不会同意你这样做的。”我固执地说“我不管。”
这个男人,让我想念得很辛苦的男人,现在就这样活生生地在我面前,我觉得幸福来得太快,竟有些不真实。我终于看清楚了,他的左腿,从膝盖以下缠满了白花花的绷带,刺得我的眼睛生疼。
林瑞抚摸着我的短发说:“别哭,紫烟,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我抬起头,泪眼迷蒙:“你为什么那么不小心呢?打球而已,又不是上战场,怎么会弄成这样?”
他的眼睛里有一丝慌乱,只是瞬间的一闪而过,然后他说:“紫烟,不值得的,为我。你看你这么年轻、这么漂亮,何必为我这样一个老头子而痛?”
我知道他是在挣扎,爬不上岸,我要帮助他。我笑了,我说我喜欢他这个老头子,我捧起他的脸,在他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二
两天以后,我离开了林瑞,我要赶回公司上班,不然会丢掉工作的。
千里迢迢,我只为看林瑞一眼。
当初,百无聊赖,开了女友的MSN,然后遇到了林瑞,东南西北的胡说八道一番。
林瑞那晚话很多,似乎心情也不好,像喝醉了酒似的,絮絮叨叨地说着一个叫罗恩的女人,蛇蝎美女罗恩是他公司的财务总监,趁他出差,乘机提走了800万,然后和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一起潜逃了,无影无踪,剩下他一个老头子,什么都没了。
我没心没肺地笑:“你的故事编得不错,很离奇,可惜没有骗去我的眼泪。”他停顿了一下才说:“什么编故事?是真的,罗恩是我老婆。”
我不语,良久才说:“你真不幸,如果离得近,我一定请你去喝酒,不醉不归。”
他有些孩子气地问我:“女人是不是都是美丽的蝴蝶?亮晶晶的透明的羽翼,飞旋的翩跹舞姿,给人们一种错觉,让人们忘记了她们原本不过是一只丑陋的蛹,尽管变形之后,有了质的飞跃,但是却不能恒久,爱情最终也不过是一场幻觉。”
这个自称是老头子的男人,因为一个女人,确切地说,是他的老婆对他的伤害,因而对爱情产生了质疑。
三
那年春暖花开的季节,我辞掉了工作,开了一家酒吧,林瑞是不赞成的,可是,架不住我的执拗,开业的时候,他还是从冰城赶来,为我祝贺。我去机场接他,迫不及待地投进了他的怀抱。
长长的相拥之后,我才想起问他:“你的腿好了吗?”他说好了,说着,原地转了一圈,开玩笑说:“我要谢谢这条腿,不然你怎么会跑去看我呢?”
我笑:“你别把我当成一只蝴蝶就好!”
他的脸慢慢地暗淡下来,不说话。
林瑞没来的时候,我过着晨昏颠倒的日子,白天养精蓄锐,睡得天昏地暗,夜晚便清醒如一只狼犬,目光如炬地坐在酒吧里。
现在,我每天都陪林瑞在城市里疯跑,小城温润清馨的空气,使林瑞的心情很好,走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高跟鞋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小巷深几许,没有尽头似的,街边的树上开满了玉兰花,散发出清幽淡雅的香味,一朵花瓣飘落在我的头发上,林瑞轻轻地替我取下,我们依偎在巷口的米粉摊前,一起分享一碗炒米粉。乘公车的时候,我坐着,他却不坐,用手臂为我支撑起一个独立的空间,我看着他,心里想着,我要这样的生活,一生一世,没有钱、没有工作,怎样都可以,只要有他的爱,我们这样相守着到终老,到长满皱纹,到白发飘飘。
四
相聚总是匆匆,然后便是长久的分离,分离成了想念的发酵粉和助燃剂。
三个月之后的某天夜里,我正在吧台里跟一个调酒师学习调制鸡尾酒,生活单调沉闷,没有半点的生气,如果我是一株植物,那么只有林瑞才有可能是我的阳光,可是那一束阳光真的太遥远了,在遥远的北方,照不进我的生活里。
年轻的调酒师骂我笨,说我对酒的感觉没有天分,白白糟蹋了好酒,其实他根本不知道,我的心不在酒上。林瑞恰如其分地打电话来,为我解了围。林瑞说:“上次那条受伤的左腿,不小心又一次扭伤了。”
我又一次去了冰城,那一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没有坐火车,我变得不能忍受火车慢吞吞的速度。下飞机时,我看到林瑞亲自到机场来接我,我以为眼睛花了,这个家伙不在医院躺着,却跑到这里凑热闹。我疑惑地看着他:“你的腿好了?”林瑞的神情像个调皮的孩子:“我的腿怎么了?好好的啊!有的人想我想疯了,竟然说我的腿又受伤了,借题发挥,跑来看我。”
我张口结舌说不出话了,伸出拳头,朝着林瑞的胸脯就捶了两下,这个赖皮的家伙。林瑞撒腿就跑,笑着小声嘟囔:“不好了,谋杀亲夫了!”
我气结:“你恶劣!”
他还击:“你野蛮!”
五
林瑞把我骗了来,声言要把我留在冰城。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有一天,我在酒店里刚刚起床,妈妈便打电话来,说爸爸病了,让我快点赶回去。我一下子慌了手脚,赶紧给林瑞打电话,可是到处都找不到林瑞,我急得出了一脑门的汗,下楼在酒店的前台订了机票,然后捏着一张林瑞很久以前写给我的地址,上街打的去他的公司,原来林瑞的公司很大,租用了一座大厦的整整一层作为写字间,他的秘书礼貌而又周到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然后我去了他的家,一个女人为我开的门,女人有着娇好的面容,只是似乎过于苍白,像一株长在角落里的植物。
凭直觉,我知道她是谁。是林瑞在MSN上跟我说过无数次的罗恩,天啊,她不是跟人跑了吗?难道是林瑞在骗我?
罗恩眼神清澈纯静,温言软语,有问必答,对我很好,让人不忍心去伤害。她真的如林瑞所言,是个美女。她亲手为我冲了一杯雨前的龙井,茶香在我和她之间袅袅升起,我盯着那一缕香气,苍白无力地说:“我来看看你,明天就走。”
林太太忽然攥住我的手,一直攥出深深的印痕,疼得我咬紧了嘴唇,唇上渐渐有了咸腥的味道,我想把手抽出来,可是一切挣扎都是徒劳的,我摆不脱那只纤瘦白皙的手,罗恩看着我笑:“你别抢我的林瑞,你别抢我的林瑞……”
反反复复都是这一句话,她的笑令我恐怖,令我绝望,眼泪瞬间迸出眼眶,那种绝望令我的心绞痛,我拼命地点头,只求她放手。
六
脚步踉跄地往回跑,带着不多的行李,去机场。
换过登机牌,突然觉得身后一个黑色的影子闪了一下,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回身一看,天啊,罗恩站在我的身后,竟然穿着黑色的丝质睡衣,苍白没有血色的脸,一直看着我笑,捉住我的手,近乎梦呓般地自言自语:“你别抢我的林瑞,你别抢我的林瑞……”
我毛骨悚然,不知如何应对,怎么也挣不脱被她扼住的腕,有人渐渐地围拢上来,我和她被围在中间。
不知什么时候,林瑞挤进来,额上出了细密的汗,我并没有感到意外,我知道他欠我一个解释。他一步步朝我走过来,我的心中响起如雨点一般激烈的音乐,渐渐变得舒缓起来,这个男人,让我的心有所依傍。
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看罗恩,眼神中充满了疼惜与温柔,伸出一只手臂,轻轻地把罗恩揽在怀里,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安慰道:“宝贝儿,我在这儿,别怕,没人跟你抢。”罗恩立刻松开我的手,乖乖拱进林瑞的怀里,两只手轻轻地揽住他的腰,嘤嘤地哭起来。
我看了林瑞一眼,只觉得有泪在心中回流,这样的默契不是一朝一夕建立起来的。三个人之中我是那个外人,永远走不进林瑞生活的外人。
林瑞说:“她的钱被那个律师骗光了,然后把她像破抹布一样甩了出来,她的脑子因此受了刺激,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她没有什么亲人,所以回来之后仍然是我照顾她。”
我点点头,其实林瑞还是爱她的,尽管她背叛了他,尽管她拿走了他的钱,这样的借口,让他心安理得的和她在一起,她仍然是他的妻子,我是什么?什么都不是。
他用长长的左臂揽住罗恩瘦弱的肩,用右手牵住我,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拎着行李的手一直抖个不停。
他的手很温暖,可是却留不住我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向安检门,眼泪终是忍不住,缓缓地落下来。
我知道,一转身,便是天涯,从此两两相忘。我想起林瑞说过的一句话,爱是一只蝴蝶,而爱的本来面目不过是一只蛹。有些人值得我们一生去等待,而有些人不过是旅途中的偶然,爱如蝴蝶飞啊飞,相遇过,真心的相爱过,也就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