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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积极探索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办学是高职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高职院校正在探索和实践的一个方向。该文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新型模式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相关问题及总结了相关经验。
关键词:高职院校 高职教育 校企合作 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 G7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4(c)-0248-01
1 校企合作模式构建的必要性
1.1 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需要
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的有效需求与高职院校人才的无效供给之间的矛盾。校企合作模式不仅能使学生与企业“面对面”,在毕业后相对比较容易得到就业岗位,而且可以直接检验职业院校面向社会的办学水平,为职业院校的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提供直接依据。实施校企合作围绕学生就业去办学,这是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要求,能加强教学—实习—就业的三者联动,提高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实现学生顺利就业。
1.2 院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高职教育以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的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采取校企合作模式建设好校外实习就业基地是满足实践教学环节的需要,是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高职院校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更要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掌握未来所从事职业应具备的岗位能力。
1.3 校企互利双赢的需要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凸显了“高职”与“特色”两个要素,抓住了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促进办学实力的不断提升和院校跨越式发展,解决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动力不足的问题。企业需要大批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校企合作办学能使学校更好地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并根据社会需要培养人才,有助于降低企业的培训成本和劳动成本,实现院校与企业行业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2 校企合作模式实施难点及存在的问题
2.1 校企合作教育理念有待更新
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问题,從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一个办学理念和办学指导思想问题。我国是一个具有长期重知识轻技术的国家,高职教育中仍存在强调自身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上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导向政策和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对高职“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发展之路”的教育理念认识还不到位,导致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就业率不高。
2.2 校企合作管理机制有待健全
各地方、各部门对于校企合作模式的推行却很少出台配套措施,给予政策、制度上的支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缺失与滞后。目前政府没有出台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致使未能真正建立起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和模式。由于导向政策和激励机制还不健全,企业和高职院校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2.3 校企合作教育能力有待提高
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培养方式、教学过程等方面与企业需求不符,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没有形成。高职教育实行校企合作模式需有一套区别于传统教育模式的人才培养方案。职业院校还没有形与企业岗位职业能力相对应的独立实践教学体系,学生在校所学知识和技能与现代企业要求相差甚远。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仅仅停留在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浅层次上,为此高职院校急需更新教学能力,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接轨。
2.4 校企合作发展环境有待改善
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办学是一项系统工程,这使校企双方都不可能自己独立承担协调和组织重任。校企合作由院校和政府推进成效甚微,多数是短期的、不规范的、靠感情和人脉关系来维系的低层次的合作,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的、自愿的整体行动。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合作模式和机制、缺乏校企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校企之间的合作,校企合作的有效机制模式没有形成。
3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3.1 校企合作政策环境的建设。
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基本上还是处于校企分割的状态。政府应将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实施,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公益事业来对待,出台一些针对性较强的行政法规来有序推进。
高职院校应在校企合作问题上,积极主动寻求政府的支持。有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学校在校企合作办学上就可以突破一些体制上、机制上的“瓶颈”。同时,也要寻求相关行业的支持,尤其是得到与院校专业有紧密联系的行业协会的支持,让行业协会来推进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办学。
3.2 院企合作监管机构的建设。
高职院校转变观念,明确校企合作中的定位。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创新,需要院校管理层转变观念,明确校企合作不是院校要办企业,而是要形成人才共育的校企合作体系。政府应引导成立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委员会,校企合作合作委员会在院校层面进一步明确了院校在校企合作办学的职责、范围,同时对院校如何更有效的进行校企合作也应该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合作委员会通过加强与社会特别是企业的联系,获取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信息,促进高职院校建设和发展,使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3 高职院校自身改革的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造就“双师型”教师队伍。在实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高职院校可以一方面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走进课堂,另一方面选聘培养理论功底与实务能力的师资,造就“双师型”教师队伍,达到人才共育、校企双赢的目标。以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双师”素质突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优秀专业教学团队。
改革教学手段,创造新的教学环境。改变传统授课方式,采用课堂教学与全真实地讲解相结合的教学手段。在教学活动中,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为学生创造机会与用人单位接触,了解企业运作与企业文化,感受工作氛围,为将来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4 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体制的不断转变和完善,校企合作成为不可动摇的前进方向。高职院校与企业是不可分割的,通过校企合作,建立稳固的实习就业基地;通过校企合作办学,促进院校跨越式的发展,推动高职教育创新办学培养模式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陈传端,谢英星,周静.高职院校“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尝试与实践[J].职业教育研究,2011(3).
[2] 马莉.校企合作的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研究[J].继续教育,2010(11).
[3] 周经纬.高职院校教学现状及其改革思路[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8).
关键词:高职院校 高职教育 校企合作 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 G7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4(c)-0248-01
1 校企合作模式构建的必要性
1.1 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需要
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的有效需求与高职院校人才的无效供给之间的矛盾。校企合作模式不仅能使学生与企业“面对面”,在毕业后相对比较容易得到就业岗位,而且可以直接检验职业院校面向社会的办学水平,为职业院校的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提供直接依据。实施校企合作围绕学生就业去办学,这是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要求,能加强教学—实习—就业的三者联动,提高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实现学生顺利就业。
1.2 院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高职教育以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的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采取校企合作模式建设好校外实习就业基地是满足实践教学环节的需要,是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高职院校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更要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掌握未来所从事职业应具备的岗位能力。
1.3 校企互利双赢的需要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凸显了“高职”与“特色”两个要素,抓住了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促进办学实力的不断提升和院校跨越式发展,解决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动力不足的问题。企业需要大批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校企合作办学能使学校更好地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并根据社会需要培养人才,有助于降低企业的培训成本和劳动成本,实现院校与企业行业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2 校企合作模式实施难点及存在的问题
2.1 校企合作教育理念有待更新
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问题,從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一个办学理念和办学指导思想问题。我国是一个具有长期重知识轻技术的国家,高职教育中仍存在强调自身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上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导向政策和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对高职“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发展之路”的教育理念认识还不到位,导致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就业率不高。
2.2 校企合作管理机制有待健全
各地方、各部门对于校企合作模式的推行却很少出台配套措施,给予政策、制度上的支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缺失与滞后。目前政府没有出台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致使未能真正建立起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和模式。由于导向政策和激励机制还不健全,企业和高职院校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2.3 校企合作教育能力有待提高
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培养方式、教学过程等方面与企业需求不符,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没有形成。高职教育实行校企合作模式需有一套区别于传统教育模式的人才培养方案。职业院校还没有形与企业岗位职业能力相对应的独立实践教学体系,学生在校所学知识和技能与现代企业要求相差甚远。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仅仅停留在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浅层次上,为此高职院校急需更新教学能力,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接轨。
2.4 校企合作发展环境有待改善
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办学是一项系统工程,这使校企双方都不可能自己独立承担协调和组织重任。校企合作由院校和政府推进成效甚微,多数是短期的、不规范的、靠感情和人脉关系来维系的低层次的合作,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的、自愿的整体行动。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合作模式和机制、缺乏校企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校企之间的合作,校企合作的有效机制模式没有形成。
3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3.1 校企合作政策环境的建设。
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基本上还是处于校企分割的状态。政府应将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实施,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公益事业来对待,出台一些针对性较强的行政法规来有序推进。
高职院校应在校企合作问题上,积极主动寻求政府的支持。有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学校在校企合作办学上就可以突破一些体制上、机制上的“瓶颈”。同时,也要寻求相关行业的支持,尤其是得到与院校专业有紧密联系的行业协会的支持,让行业协会来推进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办学。
3.2 院企合作监管机构的建设。
高职院校转变观念,明确校企合作中的定位。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创新,需要院校管理层转变观念,明确校企合作不是院校要办企业,而是要形成人才共育的校企合作体系。政府应引导成立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委员会,校企合作合作委员会在院校层面进一步明确了院校在校企合作办学的职责、范围,同时对院校如何更有效的进行校企合作也应该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合作委员会通过加强与社会特别是企业的联系,获取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信息,促进高职院校建设和发展,使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3 高职院校自身改革的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造就“双师型”教师队伍。在实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高职院校可以一方面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走进课堂,另一方面选聘培养理论功底与实务能力的师资,造就“双师型”教师队伍,达到人才共育、校企双赢的目标。以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双师”素质突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优秀专业教学团队。
改革教学手段,创造新的教学环境。改变传统授课方式,采用课堂教学与全真实地讲解相结合的教学手段。在教学活动中,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为学生创造机会与用人单位接触,了解企业运作与企业文化,感受工作氛围,为将来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4 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体制的不断转变和完善,校企合作成为不可动摇的前进方向。高职院校与企业是不可分割的,通过校企合作,建立稳固的实习就业基地;通过校企合作办学,促进院校跨越式的发展,推动高职教育创新办学培养模式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陈传端,谢英星,周静.高职院校“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尝试与实践[J].职业教育研究,2011(3).
[2] 马莉.校企合作的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研究[J].继续教育,2010(11).
[3] 周经纬.高职院校教学现状及其改革思路[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