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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简述基于依照GHS的危险性分类方法;化工企业在应对GHS中所面临的难点
关键词:GHS SDS 危险化学品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06(a)-0132-02
1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化学品不仅对工业生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也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然而,化学品在造福于人类的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危险性,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品,管理不当就可能引起灾难性事故。因此,如何对化学品进行有效的分类管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挑战,也是化工企业无法回避的课题。
2 GHS简介
2.1 GHS的背景和发展历史
为了减少危险化学品给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的危害,联合国建议各国应展开国际间化学品分类与标记协调工作,并提出了GHS的概念。
GHS(Global Harmonizationof Hazard Classificationand Labeling Systems),即: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要求其化工工作委员会开始研究危险物质的分类和标记
1956年,出版了第一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1992年,联合国通过决议:“一个全球性的危险品分类和兼容性标签的协调制度,包括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简明易懂的标志在内,应可供使用,如果可行,在2000年前完成。”
1999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改名为危险货物运输问题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簽制度问题专家委员会,并下设了一个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问题专家小组委员会。
2001年,完成了GHS最初版本。
2002年9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在约翰内斯堡举行,要求各国最迟在2008年前实施GHS制度。
目前所使用的GHS版本为第三修订版,于2009年发布实施。
2.2 GHS在中国的发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开始实行,其中包括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主要内容为对化学品的危害性进行鉴别与分类、为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在化学品包装上加贴安全标签。
2007年,第八次三方环境部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内容包括举行定期的GHS专家工作小组会议。
2008年-2010年间,按照GHS框架内容,陆续对一些列标准进行了更新,如:
《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代替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此标准对应GHS第二修订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GHS中一致,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过渡期为1年。
《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中规定了安全技术说明(SDS)和安全标签的编制方法,化学品的GHS分类等信息可具体体现在这两类文件上。
3 GHS对企业的影响
3.1 SDS制作
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SDS。在原先的国标或国外一些国家,也被简称为MSDS、CSDS等,但整体结构和所要表述的内容大致一样。
制作一份SDS既需要对产品本身性质比较了解,还需要熟悉很多标准,通常在企业内要多部门分工协作才能完成,对于这部分人员的配备不可或缺。除了人类财力方面,专业知识特别是GHS方面知识的累积更是漫长的过程。国内许多中小企业将这部分工作交给安全管理人员来做,而原本企业就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少也缺乏专业知识,难以通过人工完成一份完整的符合国标的SDS。
3.2 化学品的分类
3.2.1 GHS类别
在实施GHS之前,中国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主要参照了《联合国运输宪章》,共分为8大类。而按照GHS框架内容,化学品危险性包括物理危险性10大类,健康危险性16大类,环境危险性2大类。中国依据GHS对化学品危险性编制了一系列标准(GB20576~GB20599、GB20601、GB20602),与GHS框架相比,健康危险性中没有包括引入性危险和对臭氧层的危害这2大类,小分类中也有细微差别,共计26大类危险性。
中国的企业采用8大类分类已经很多年,从原先的8大类转换成目前的26大类是企业面临的主要难点之一。
首先,8大类的分类方法的出发点是,对于运输来说化学品整体上具有哪种危害性的整体表现,一般来说分配给化学品的只有1个危险性或1个主要危险性加1个次要危险性。而GHS分类的分类是指,对于一个化学品,它有哪些危险属性,可以只有1种,可以同时有很多种。
其次,对于8大类的分类法,除了定义的判定标准外,国家还出台了《危险化学品名录》,其中详细记录了各种具体化学品,在对化学品进行分类时可以查找名录来比对。但是对于GHS分类,目前没有名录,只能按照判定标准来分类,应用时受到很多条件限制。
3.2.2 分类方法
对化学品进行GHS的分类,基本都需要通过检测实验、架桥方法比对等来确定性质后分类,由于数据有效性的关系,企业必须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将在3.3中详细介绍),投入的成本很高。
化学品的健康危险性除了以上方法外,还可以通过成分的危险性,按照公式来计算出整体的危险性。下面介绍2个计算示例。
(1)计算含有以下A、B物质的混合物的皮肤腐蚀/刺激危害类别
A物质、0.6%、皮肤类别1,B物质、6%、皮肤类别2
解:参照《GB20593-2006皮肤腐蚀刺激》的表1
按照上表的公式
(10×皮肤类别1)+皮肤类别2=10×0.6%+6%=12%≥10%
因此,该混合物的皮肤腐蚀刺激危险性为类别2。 健康类危险性主要是以这种查表对照的方法计算得出的,另外对于急性毒性,需要使用加和性公式。
(2)计算含有以下A、B、C物质的混合物的LD50(经口)。
A物质、25%、ATE1=LD50=10mg/kg
B物质、35%、ATE2=LD50=100mg/kg
C物质、40%、ATE3=LD50=1000mg/kg
解:《GB20592-2006急性毒性》的4.2.6.1的公式(1)
(1)
100/ATEmix=∑(Ci/ATEi)
100/ATEmix=C1/ATE1+C2/ATE2+C3/ATE3
100/ATEmix=25/10+35/100+40/1000
100/ATEmix=2.5+0.35+0.04
100/ATEmix=2.89
ATEmix=100/2.89=34.6
ATEmix=含有以下A、B、C物质的混合物的LD50换算值=34.6mg/kg
参照《GB20592-2006急性毒性》的表2(摘选)
按照表2,34.6mg/kg在“急性毒性(经口)”的“5<类别2≤50”范围内,因此,此混合物的急性毒性(经口)危险性为类别2
3.2.3 危害性数据库
健康类危险性在使用上述计算方法时,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必须了解各成分的危险性。对此,欧美和日本的一些专业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自己研究汇总了相当丰富的数据资料,欧盟也提供了官方的纯化学物质危险性的基础数据。
然后中国目前为止还没有类似的数据库或者国家名录等,这使得企业在计算健康类危险性时不得不依靠外部数据,而这些数据通常都是有偿的且价格不菲。
3.3 数据有效性
3.3.1 SDS中的第九部分—第十二部分
化学品的GHS分类体现在SDS的第二部分中,而相应的具体参数需要体现在在第九到第十二部分,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信息。
这些参数数据的获得只有测试,如某一个新产品需测试急性毒性的LD50,测试周期可能要长达30~60个工作日,花费数千元。而急性毒性只是需要测试项目中的一项,这样的项目共有30个左右,所有项目都作测试的话可能要花费数万甚至数十万。由于中国法规规定化学品销售时必须提供SDS,因此企业在一个新产品是否赢利还是未知数的阶段就要完的测试以便制作SDS,数额巨大的测试费用很可能减低了企业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
3.3.2 GLP实验室
对于数据的测试,必须委托GLP实验室(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进行,通过GLP测试的数据可以资料国际互认(MAD)。然而中国的GLP实验室推广工作起步较晚,符合GLP规范的实验室数量较少。其中不少是国家或地方的科研机构,本身还承担了科研任务,对于结果企业的化学品危险性测试来说还是杯水车薪。
4 相关方与GHS
4.1 进出口化学品的SDS
2012年起,中国海关加大了对进口化学品的检查力度,要求进口化学品必须提供按照GHS分类的中文版SDS和安全标签。中文版的SDS不是单单在语言上进行翻译,而是采用中国的标准和汉语来制作SDS。有些进口商没有制作中文SDS的技术能力或由于成本原因不愿意做,而将这部分责任转嫁给国内的购买企业,这不仅加大了国内企业的负担,也带来化学品管理上的风险。
同样的,国内企业在出口商品时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在目前全世界各国GHS推广程度不一样的情况,GHS更容易成为一道技术壁垒而不是带来管理上的便利。
4.2 GHS分类与供应链
前面提到了GHS健康类危险性计算方法,需要达成这一点还有一个前提,就是需要精确的成分信息。
企业制造产品需要各种原材料,而这些原材料也可能是其他更初级的化学品制造得来的,其中某一个原材料信息的不准确都会影响到产品的成分信息。实际上国内很多原材料商出于保护商业机密,提供的原材料信息通常都是不完整的,这就使得想要获取精确的产品成分信息将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4.3 GHS分类的自动化
由于GHS健康危险性分类可以通过公式计算,因此将这个公式编辑为程序整合在计算软件中,再配合必要的数据库,通过输入成分信息对产品自动分类将是完全可行的。国外的很多大型化工企业都是采用这种做法,当然通常这些软件是从专业公司购买的,并且除了分类功能外,还包括SDS和安全标签制作等多项综合功能,只不过能制作的SDS通常为国外版本而非中文版。
由于软件费用昂贵,国内运用此类软件的企业数量并不多,而且由于开发此类软件不仅需要编程的知识,还需要GHS方面的知识,普通的软件商没有能力独立开发,中国可以实现GHS分类及相关综合功能的软件则寥寥无几。
5 结语
GHS体系实施在全世界范围内已有十年,在中国已有四年,随着它的推广和深入,世界各国必将越来越加强和完善这方面的管理。中国的化工企业应该尽早做好技术准备和人才准备,避免因合规性问题或技术壁垒而带来的损失。
同时,中国也应该加强GHS国家级数据库的建设,扶植GHS相关的其它产业,带动整个化工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S].(GB13690-2009),2009.
[2] 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S].(GB13690-1992),1992.
[3] 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S].(GB/T16483-2008),2008.
[4] 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S].(GB15258-2009),2009.
[5] 梁慧,卢章顺,黄明华,黄景清,何志荣.MSDS的实用性及其编制注意事项[J].广东科技,2009,(总217):62-63.
[6] 蔡国梅,徐纪良.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8,(26):298-301.
[7] 党宏斌,宣晓燕,杨丽丽.国际化学品_全球协调制度_与我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介绍[J].現代农业科技,2007,(1):71-72.
[8] 陈强,梁美琼,莫蔓,关迪峰,翟翠萍,李成明.GHS与检验检疫关系研究[J].检验检疫科学,2005,(15):117-119.
[9] United nations.《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 chemicals》[S].(ST/SG/AC10/30/Rev.3),2009
关键词:GHS SDS 危险化学品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06(a)-0132-02
1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化学品不仅对工业生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也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然而,化学品在造福于人类的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危险性,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品,管理不当就可能引起灾难性事故。因此,如何对化学品进行有效的分类管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挑战,也是化工企业无法回避的课题。
2 GHS简介
2.1 GHS的背景和发展历史
为了减少危险化学品给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的危害,联合国建议各国应展开国际间化学品分类与标记协调工作,并提出了GHS的概念。
GHS(Global Harmonizationof Hazard Classificationand Labeling Systems),即: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要求其化工工作委员会开始研究危险物质的分类和标记
1956年,出版了第一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1992年,联合国通过决议:“一个全球性的危险品分类和兼容性标签的协调制度,包括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简明易懂的标志在内,应可供使用,如果可行,在2000年前完成。”
1999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改名为危险货物运输问题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簽制度问题专家委员会,并下设了一个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问题专家小组委员会。
2001年,完成了GHS最初版本。
2002年9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在约翰内斯堡举行,要求各国最迟在2008年前实施GHS制度。
目前所使用的GHS版本为第三修订版,于2009年发布实施。
2.2 GHS在中国的发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开始实行,其中包括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主要内容为对化学品的危害性进行鉴别与分类、为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在化学品包装上加贴安全标签。
2007年,第八次三方环境部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内容包括举行定期的GHS专家工作小组会议。
2008年-2010年间,按照GHS框架内容,陆续对一些列标准进行了更新,如:
《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代替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此标准对应GHS第二修订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GHS中一致,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过渡期为1年。
《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中规定了安全技术说明(SDS)和安全标签的编制方法,化学品的GHS分类等信息可具体体现在这两类文件上。
3 GHS对企业的影响
3.1 SDS制作
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SDS。在原先的国标或国外一些国家,也被简称为MSDS、CSDS等,但整体结构和所要表述的内容大致一样。
制作一份SDS既需要对产品本身性质比较了解,还需要熟悉很多标准,通常在企业内要多部门分工协作才能完成,对于这部分人员的配备不可或缺。除了人类财力方面,专业知识特别是GHS方面知识的累积更是漫长的过程。国内许多中小企业将这部分工作交给安全管理人员来做,而原本企业就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少也缺乏专业知识,难以通过人工完成一份完整的符合国标的SDS。
3.2 化学品的分类
3.2.1 GHS类别
在实施GHS之前,中国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主要参照了《联合国运输宪章》,共分为8大类。而按照GHS框架内容,化学品危险性包括物理危险性10大类,健康危险性16大类,环境危险性2大类。中国依据GHS对化学品危险性编制了一系列标准(GB20576~GB20599、GB20601、GB20602),与GHS框架相比,健康危险性中没有包括引入性危险和对臭氧层的危害这2大类,小分类中也有细微差别,共计26大类危险性。
中国的企业采用8大类分类已经很多年,从原先的8大类转换成目前的26大类是企业面临的主要难点之一。
首先,8大类的分类方法的出发点是,对于运输来说化学品整体上具有哪种危害性的整体表现,一般来说分配给化学品的只有1个危险性或1个主要危险性加1个次要危险性。而GHS分类的分类是指,对于一个化学品,它有哪些危险属性,可以只有1种,可以同时有很多种。
其次,对于8大类的分类法,除了定义的判定标准外,国家还出台了《危险化学品名录》,其中详细记录了各种具体化学品,在对化学品进行分类时可以查找名录来比对。但是对于GHS分类,目前没有名录,只能按照判定标准来分类,应用时受到很多条件限制。
3.2.2 分类方法
对化学品进行GHS的分类,基本都需要通过检测实验、架桥方法比对等来确定性质后分类,由于数据有效性的关系,企业必须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将在3.3中详细介绍),投入的成本很高。
化学品的健康危险性除了以上方法外,还可以通过成分的危险性,按照公式来计算出整体的危险性。下面介绍2个计算示例。
(1)计算含有以下A、B物质的混合物的皮肤腐蚀/刺激危害类别
A物质、0.6%、皮肤类别1,B物质、6%、皮肤类别2
解:参照《GB20593-2006皮肤腐蚀刺激》的表1
按照上表的公式
(10×皮肤类别1)+皮肤类别2=10×0.6%+6%=12%≥10%
因此,该混合物的皮肤腐蚀刺激危险性为类别2。 健康类危险性主要是以这种查表对照的方法计算得出的,另外对于急性毒性,需要使用加和性公式。
(2)计算含有以下A、B、C物质的混合物的LD50(经口)。
A物质、25%、ATE1=LD50=10mg/kg
B物质、35%、ATE2=LD50=100mg/kg
C物质、40%、ATE3=LD50=1000mg/kg
解:《GB20592-2006急性毒性》的4.2.6.1的公式(1)
(1)
100/ATEmix=∑(Ci/ATEi)
100/ATEmix=C1/ATE1+C2/ATE2+C3/ATE3
100/ATEmix=25/10+35/100+40/1000
100/ATEmix=2.5+0.35+0.04
100/ATEmix=2.89
ATEmix=100/2.89=34.6
ATEmix=含有以下A、B、C物质的混合物的LD50换算值=34.6mg/kg
参照《GB20592-2006急性毒性》的表2(摘选)
按照表2,34.6mg/kg在“急性毒性(经口)”的“5<类别2≤50”范围内,因此,此混合物的急性毒性(经口)危险性为类别2
3.2.3 危害性数据库
健康类危险性在使用上述计算方法时,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必须了解各成分的危险性。对此,欧美和日本的一些专业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自己研究汇总了相当丰富的数据资料,欧盟也提供了官方的纯化学物质危险性的基础数据。
然后中国目前为止还没有类似的数据库或者国家名录等,这使得企业在计算健康类危险性时不得不依靠外部数据,而这些数据通常都是有偿的且价格不菲。
3.3 数据有效性
3.3.1 SDS中的第九部分—第十二部分
化学品的GHS分类体现在SDS的第二部分中,而相应的具体参数需要体现在在第九到第十二部分,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信息。
这些参数数据的获得只有测试,如某一个新产品需测试急性毒性的LD50,测试周期可能要长达30~60个工作日,花费数千元。而急性毒性只是需要测试项目中的一项,这样的项目共有30个左右,所有项目都作测试的话可能要花费数万甚至数十万。由于中国法规规定化学品销售时必须提供SDS,因此企业在一个新产品是否赢利还是未知数的阶段就要完的测试以便制作SDS,数额巨大的测试费用很可能减低了企业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
3.3.2 GLP实验室
对于数据的测试,必须委托GLP实验室(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进行,通过GLP测试的数据可以资料国际互认(MAD)。然而中国的GLP实验室推广工作起步较晚,符合GLP规范的实验室数量较少。其中不少是国家或地方的科研机构,本身还承担了科研任务,对于结果企业的化学品危险性测试来说还是杯水车薪。
4 相关方与GHS
4.1 进出口化学品的SDS
2012年起,中国海关加大了对进口化学品的检查力度,要求进口化学品必须提供按照GHS分类的中文版SDS和安全标签。中文版的SDS不是单单在语言上进行翻译,而是采用中国的标准和汉语来制作SDS。有些进口商没有制作中文SDS的技术能力或由于成本原因不愿意做,而将这部分责任转嫁给国内的购买企业,这不仅加大了国内企业的负担,也带来化学品管理上的风险。
同样的,国内企业在出口商品时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在目前全世界各国GHS推广程度不一样的情况,GHS更容易成为一道技术壁垒而不是带来管理上的便利。
4.2 GHS分类与供应链
前面提到了GHS健康类危险性计算方法,需要达成这一点还有一个前提,就是需要精确的成分信息。
企业制造产品需要各种原材料,而这些原材料也可能是其他更初级的化学品制造得来的,其中某一个原材料信息的不准确都会影响到产品的成分信息。实际上国内很多原材料商出于保护商业机密,提供的原材料信息通常都是不完整的,这就使得想要获取精确的产品成分信息将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4.3 GHS分类的自动化
由于GHS健康危险性分类可以通过公式计算,因此将这个公式编辑为程序整合在计算软件中,再配合必要的数据库,通过输入成分信息对产品自动分类将是完全可行的。国外的很多大型化工企业都是采用这种做法,当然通常这些软件是从专业公司购买的,并且除了分类功能外,还包括SDS和安全标签制作等多项综合功能,只不过能制作的SDS通常为国外版本而非中文版。
由于软件费用昂贵,国内运用此类软件的企业数量并不多,而且由于开发此类软件不仅需要编程的知识,还需要GHS方面的知识,普通的软件商没有能力独立开发,中国可以实现GHS分类及相关综合功能的软件则寥寥无几。
5 结语
GHS体系实施在全世界范围内已有十年,在中国已有四年,随着它的推广和深入,世界各国必将越来越加强和完善这方面的管理。中国的化工企业应该尽早做好技术准备和人才准备,避免因合规性问题或技术壁垒而带来的损失。
同时,中国也应该加强GHS国家级数据库的建设,扶植GHS相关的其它产业,带动整个化工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S].(GB13690-2009),2009.
[2] 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S].(GB13690-1992),1992.
[3] 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S].(GB/T16483-2008),2008.
[4] 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S].(GB15258-2009),2009.
[5] 梁慧,卢章顺,黄明华,黄景清,何志荣.MSDS的实用性及其编制注意事项[J].广东科技,2009,(总217):62-63.
[6] 蔡国梅,徐纪良.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8,(26):298-301.
[7] 党宏斌,宣晓燕,杨丽丽.国际化学品_全球协调制度_与我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介绍[J].現代农业科技,2007,(1):71-72.
[8] 陈强,梁美琼,莫蔓,关迪峰,翟翠萍,李成明.GHS与检验检疫关系研究[J].检验检疫科学,2005,(15):117-119.
[9] United nations.《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 chemicals》[S].(ST/SG/AC10/30/Rev.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