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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政文[2019]3号2019年1月26日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7] 100号)要求,市政府编制了《郑州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并于2018年12月11日通过了专家组审查,现予以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