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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企业是全社会节能的“主战场”,为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围绕《节约能源法》,我国已初步构建起包括行政管理条例、能效标准、财税和金融等激励政策在内的节能促进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节能政策体系。这些政策与机制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全国节能目标的实现做出突出贡献。但在实践中也发现,侧重“政府主导+行政干预”的方式难以充分调动企业节能内生动力,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节能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新常态下,我国节能工作正处于转型的“十字路口”,政策与机制需根据节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