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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者在家族企业上市之后,仍然想着捏紧手中的“皇权”,但似乎很多现状都无法逆转,于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制度成为了企业始创者发挥皇权的“铁锁链”。
前段时间,很多人都在看热播的电视剧《新三国》,而家电帝国国美的纷争也和电视剧中的故事情节如出一辙。
虚构一个故事:黄光裕就像是三国中的曹操,而陈晓就如同东吴的孙权。陈晓到国美任职,就如同是孙权到了曹操的大本营上朝,名誉很高。但是这个孙权毕竟是外人,思想和行为方式都和曹操大不相同。当曹操高高在上独揽大权的时候,孙权充其量是他旁边的一个“二当家”,并没有实权。
可谁料风云突变,曹操东窗事发,沦为监下囚,按照这个帝国的规矩,整天跟随曹操的孙权就成为了曹操“名誉上”的接班人,于是,局势就变得更加微妙。曹操集团开始了与孙权的不断斗争……
“皇权”下放
这个故事不禁让旁观者产生了联想:独断专行的曹操遇到了同样是靠单打独斗闯天下的孙权,曹操会放心把自己一心打拼朝纲交给这个“功高盖主”的人吗?不会。然而这种君臣互博的场面反映在现实中,往往就是家族企业的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的博弈。
为什么会这样?在中国,公司一旦上市了,就意味着集权的外放,但家族企业的创始人往往不会放心把自己一手创办的企业交给职业经理管理。而职业经理人“落户”企业,当怀揣着满腔的热情施展身手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权利是如此的微不足道—这让他们很受伤。
就陈黄之争,“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对2125位职业人的在线调查显示:分别有24.80%的企业老板、28.80%的职业经理人以及46.40%的其他人士认为陈晓的做法体现了当代职业经理人的理念;另外,24.0%的企业老板、35.20%的企业经理人以及40.80%的其他行业人士认为陈晓对老板不够忠诚,有落井下石之嫌。
回想国美这场大股东和董事局的争斗,无不充满着偶然性和戏剧色彩。对于一贯视董事会和管理层为控股股东“傀儡”的中国企业而言,这也是一个很新鲜课题。
由于历史的因素使得中国整个商业和法律氛围,都一直倾向于创业者把公司看成是自己的“手臂”和“私产”,在大股东这种“一元制”管控的思维影响下,国内企业对于董事会独立地位和权威的漠视就显得很平常。
事实上,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惯例,董事会作为公司权力的最高行使者,对公司的经营全面负责。因此,股东不应该越过董事会来直接管理公司,如果真忍不住这么做了,那么常常是会被宣布为非法的。但在上市公司中,董事会之于股东的关系,就像“代议制政府”一样,尽管主权在民,但人民不能越过政府直接管理国家。
因此,当一个家族企业开始逐步成为公众公司,掌舵的家族就需要将自己对与企业的部分控制权,让渡给董事会,从“一姓之天下”的企业掌控者,向一个企业大股东的角色转变。对于国美电器而言,自从其借壳上市开始,黄光裕家族不断减持股份,客观上也在一定程度推动了国美向一个公众公司转变的进程。
得“民心”者得天下
为什么家族企业的创始人会屡屡在公司控制权争夺中败北?拿陈黄之争为例,这其中的道理就源于黄光裕本人绝对强势,无论是人事任免还是战略决策甚至是执行都是“圣心独断”,整个高管团队更像他的一个秘书团,这种强人企业文化并没有随着公司上市而发生变化。公司规模较小时集中决策是能够提升效率,但将一个大型香港上市公司还是按一个小型公司的思路继续运营,决策风险自然不可能规避。
国美这几年虽然大,但是并不强,更没有为投资者带来与规模成正比的收益,这也是陈晓团队常挂在嘴边的话。黄光裕一个人的“骑士”般的市场开拓模式并不能最后由全体公众投资者买单。国美近年来每年新开很多店,但同时也要关闭很多店面,无形中拉低了公司的利润率。这就是为什么海外投资分析机构及国际财经媒体几乎一边倒地奉劝股东投票支持现任董事会、反对大股东的根源。在这类问题上,与其直接相关的人不会从道德化的角度考虑问题,他们关心的是谁更能带领公司取得优秀的业绩,让自己获得更多回报。
在这方面,黄光裕家族是有教训的。当年跟随黄光裕“打天下”的旧部得到的仅仅是奖金式的激励,当年跟随他一起打天下的“老战友”们一直未能享受在很多创业型公司已经普遍化的股票期权待遇,以致在2009年陈晓上任给予了这一待遇后,管理层几乎一边倒的支持他。这说明,单纯的金钱刺激是远远不够的,一个管理者要真正的“得民心”,就必须要从公司治理,也就是所有权安排的高度解决对创业骨干的激励,股票期权或直接给予股权都是不错的选择。
兜兜转转反反复复,国美这个真实故事仍在这个社会中不断发酵:继“9·28”股东大会以“陈晓获胜,黄光裕未输”的结局暂告一段落后,又以10·14和谈非上市门店、推翻和谈,力挺剥离上市门店等等变化中不断延续……在经历这次的黄陈斗法过后,国美是不是真的会从家族专制时代过渡到多方投资者共治的公众公司时代?经历过这种转型的国美,今后是否将按一种崭新的轨迹前行?现在去评论这些似乎都还为时尚早,这个故事还在继续,其所产生的影响无疑也将是深远而又长期的。
前段时间,很多人都在看热播的电视剧《新三国》,而家电帝国国美的纷争也和电视剧中的故事情节如出一辙。
虚构一个故事:黄光裕就像是三国中的曹操,而陈晓就如同东吴的孙权。陈晓到国美任职,就如同是孙权到了曹操的大本营上朝,名誉很高。但是这个孙权毕竟是外人,思想和行为方式都和曹操大不相同。当曹操高高在上独揽大权的时候,孙权充其量是他旁边的一个“二当家”,并没有实权。
可谁料风云突变,曹操东窗事发,沦为监下囚,按照这个帝国的规矩,整天跟随曹操的孙权就成为了曹操“名誉上”的接班人,于是,局势就变得更加微妙。曹操集团开始了与孙权的不断斗争……
“皇权”下放
这个故事不禁让旁观者产生了联想:独断专行的曹操遇到了同样是靠单打独斗闯天下的孙权,曹操会放心把自己一心打拼朝纲交给这个“功高盖主”的人吗?不会。然而这种君臣互博的场面反映在现实中,往往就是家族企业的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的博弈。
为什么会这样?在中国,公司一旦上市了,就意味着集权的外放,但家族企业的创始人往往不会放心把自己一手创办的企业交给职业经理管理。而职业经理人“落户”企业,当怀揣着满腔的热情施展身手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权利是如此的微不足道—这让他们很受伤。
就陈黄之争,“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对2125位职业人的在线调查显示:分别有24.80%的企业老板、28.80%的职业经理人以及46.40%的其他人士认为陈晓的做法体现了当代职业经理人的理念;另外,24.0%的企业老板、35.20%的企业经理人以及40.80%的其他行业人士认为陈晓对老板不够忠诚,有落井下石之嫌。
回想国美这场大股东和董事局的争斗,无不充满着偶然性和戏剧色彩。对于一贯视董事会和管理层为控股股东“傀儡”的中国企业而言,这也是一个很新鲜课题。
由于历史的因素使得中国整个商业和法律氛围,都一直倾向于创业者把公司看成是自己的“手臂”和“私产”,在大股东这种“一元制”管控的思维影响下,国内企业对于董事会独立地位和权威的漠视就显得很平常。
事实上,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惯例,董事会作为公司权力的最高行使者,对公司的经营全面负责。因此,股东不应该越过董事会来直接管理公司,如果真忍不住这么做了,那么常常是会被宣布为非法的。但在上市公司中,董事会之于股东的关系,就像“代议制政府”一样,尽管主权在民,但人民不能越过政府直接管理国家。
因此,当一个家族企业开始逐步成为公众公司,掌舵的家族就需要将自己对与企业的部分控制权,让渡给董事会,从“一姓之天下”的企业掌控者,向一个企业大股东的角色转变。对于国美电器而言,自从其借壳上市开始,黄光裕家族不断减持股份,客观上也在一定程度推动了国美向一个公众公司转变的进程。
得“民心”者得天下
为什么家族企业的创始人会屡屡在公司控制权争夺中败北?拿陈黄之争为例,这其中的道理就源于黄光裕本人绝对强势,无论是人事任免还是战略决策甚至是执行都是“圣心独断”,整个高管团队更像他的一个秘书团,这种强人企业文化并没有随着公司上市而发生变化。公司规模较小时集中决策是能够提升效率,但将一个大型香港上市公司还是按一个小型公司的思路继续运营,决策风险自然不可能规避。
国美这几年虽然大,但是并不强,更没有为投资者带来与规模成正比的收益,这也是陈晓团队常挂在嘴边的话。黄光裕一个人的“骑士”般的市场开拓模式并不能最后由全体公众投资者买单。国美近年来每年新开很多店,但同时也要关闭很多店面,无形中拉低了公司的利润率。这就是为什么海外投资分析机构及国际财经媒体几乎一边倒地奉劝股东投票支持现任董事会、反对大股东的根源。在这类问题上,与其直接相关的人不会从道德化的角度考虑问题,他们关心的是谁更能带领公司取得优秀的业绩,让自己获得更多回报。
在这方面,黄光裕家族是有教训的。当年跟随黄光裕“打天下”的旧部得到的仅仅是奖金式的激励,当年跟随他一起打天下的“老战友”们一直未能享受在很多创业型公司已经普遍化的股票期权待遇,以致在2009年陈晓上任给予了这一待遇后,管理层几乎一边倒的支持他。这说明,单纯的金钱刺激是远远不够的,一个管理者要真正的“得民心”,就必须要从公司治理,也就是所有权安排的高度解决对创业骨干的激励,股票期权或直接给予股权都是不错的选择。
兜兜转转反反复复,国美这个真实故事仍在这个社会中不断发酵:继“9·28”股东大会以“陈晓获胜,黄光裕未输”的结局暂告一段落后,又以10·14和谈非上市门店、推翻和谈,力挺剥离上市门店等等变化中不断延续……在经历这次的黄陈斗法过后,国美是不是真的会从家族专制时代过渡到多方投资者共治的公众公司时代?经历过这种转型的国美,今后是否将按一种崭新的轨迹前行?现在去评论这些似乎都还为时尚早,这个故事还在继续,其所产生的影响无疑也将是深远而又长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