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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就有救济,罪犯作为人,其合法权利也应得到有效平等的保护。但在现实中,由于罪犯身份上的特殊性,罪犯工伤往往得不到与平常人平等的待遇,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又未规定其救济途径,使得其在权利受到侵害时除了无可奈何外得不到任何救济。这与我国监狱行刑的文明性与人道性相违。因此,以我国的现有条件为基础,构建有效可行的罪犯工伤救济制度,保护罪犯工伤时的合法权利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