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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最重要的契约关系为正式契约,本文从该角度出发,认为正式契约关系中最重要的是代理人薪酬制度的设计。基于正式契约的合理薪酬制度有利于约束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激励代理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行动。根据对代理人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制定的出发点不同,可以将薪酬制度分为两种:一是职务职能薪酬制度;二是成果主义薪酬制度。此外还应该在这两种薪酬制度之间建立一个薪酬沟通机制,使委托和代理双方达到一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