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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规划建设包括村庄、集镇、建制镇规划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村镇建设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建设部党组多次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村镇建设工作。各级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注农村、关注农民、关注农业、关注与其密切关联的村镇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可以说,村镇建设特别是小城镇建设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为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服务的小城镇发展基本思路已经形成。
1.村镇建设产生问题的原因
1.1模糊的土地产权是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土地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并存,除区政府所在地和个别开发区土地为国家所有外,大部分土地是以行政村甚至自然村为基本单位的集体所有制土地。目前我国对国家所制土地产权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而对集体所有制土地的规定则较为模糊,具体表现在有关集体所有土地的计划管理权、规划管理权、行政管理权、地籍地政管理权、经营管理权以及与土地密切相关的房屋和建筑物管理权等方面的规定,存在着权力界定不清、职能交叉的问题,这是导致村镇建设和土地开发低水平无序扩张的根本原因。
1.2以村为单位的管理体制是问题产生的体制基础
目前实行的规划国土三级垂直管理体制为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从村镇建设现状来看,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规划国土的管理机构,特别是各规划国土管理所的工作仍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他们一方面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要求,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另一方面各镇、村以及村民仍能通过镇属城建办等途径“办理”有关手续,甚至根本不办理任何手续自行建设,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往往成為影响和阻碍村镇经济发展的众矢之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其基本宗旨的经济实体,是镇、村厂房、各种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主要投资、筹资和建设者,实际上对集体所有土地拥有直接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但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者均来自村民,血缘、族姓相维系的关系使他们总是把村民的利益放在决策考虑的优先地位。他们往往是实施规划的主要阻力源、违章用地和建筑的首要责任人和受益者。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集体所有土地开发建设的策划、实施、收益、分配和相当大的管理权恰恰就集中在他们手中。
1.3“三来一补”经济发展模式是问题产生的经济根源
一方面,它是土地开发低水平无序扩张的经济根源。“三来一补”工业项目是一种“定单式”项目,其特点是项目的时效性、机动性很强,因此,“三来一补”企业大多不会自己征地建厂房;另一方面,是违章私房大量存在的市场基础。“三来一补”工业的发展导致大量外来劳动力的进入,在政府未提供足够临时安置区的情况下,农民建私房出租就有了充足的市场需求,也成为解决外来劳力居住的重要手段。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大量违章私房就涌现出来。
1.4乡土意识是问题产生的观念导向
思想观念的转变远远落后于农村城市化进程,从镇、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到一般村民仍固执地认为土地是他们的祖传基业,他们理所当然地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因而才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肆无忌惮地大建私房,过度提取土地收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怀着对农村特殊而复杂的心态,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一再迁就、退让,致使土地违法违章开发之风愈演愈烈。
2.村镇建设的主要对策措施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大村镇建设和管理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措施:
2.1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与新村建设的关系
新农村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生产摆在首位,决不能仅仅把新农村建设简章地理解为新村建设,必须联系我县实际,扬优势、创特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全面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
2.2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农民主导作用的关系
建设新农村必须落实城乡统筹发展战备,实行“两个反哺”,增加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宣传发动、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方面的组织引导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农村范围广、基础差,政府不可能把所有的“好事”都包下来。要明确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变“要我建”为“我要建”,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
2.3加大村庄规划编制力度
各村镇在编制规划时,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庄规模和撤旧建新方案,合理安排村庄总体布局。二要与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好城乡发展空间。三要衔接好与防洪等其他自然灾害防治规划的关系,合理确定农民点选址,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要充分考虑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分新建型、改造型、环境整治型、古民居保护型等几种类型因地制宜地编制规划,切忌不切实际和不顾群众意愿的大拆大建。六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始终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
2.4走发动村民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路子
村庄规划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城市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归根到底就是要注重调查研究、发动公众参与、走群众路线。从规划的基础资料收集至规划方案完成的各个阶段,发动村民参与,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召开村两委、老同志、村民代表座谈会、规划方案公示等多种方式,了解村民意愿,促进村民参与规划,取得群众对规划的支持,让规划更符合当地生产、生活需要。
2.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扶持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进一步普及和推广农村沼气工程。为确保闽江流域水源水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将其30公里以内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纳入服务范围。
2.6营造氛围,典型示范,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在全县迅速掀起新农村建设热潮。二要坚持典型引路。认真抓好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三要扎实开展整治村试点工作。四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新农村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任务,要充分考虑各村农民的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分阶段制定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常抓不懈。
3.结语
村镇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现代化事业的大局,落实国家最近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在村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为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1.村镇建设产生问题的原因
1.1模糊的土地产权是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土地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并存,除区政府所在地和个别开发区土地为国家所有外,大部分土地是以行政村甚至自然村为基本单位的集体所有制土地。目前我国对国家所制土地产权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而对集体所有制土地的规定则较为模糊,具体表现在有关集体所有土地的计划管理权、规划管理权、行政管理权、地籍地政管理权、经营管理权以及与土地密切相关的房屋和建筑物管理权等方面的规定,存在着权力界定不清、职能交叉的问题,这是导致村镇建设和土地开发低水平无序扩张的根本原因。
1.2以村为单位的管理体制是问题产生的体制基础
目前实行的规划国土三级垂直管理体制为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从村镇建设现状来看,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规划国土的管理机构,特别是各规划国土管理所的工作仍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他们一方面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要求,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另一方面各镇、村以及村民仍能通过镇属城建办等途径“办理”有关手续,甚至根本不办理任何手续自行建设,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往往成為影响和阻碍村镇经济发展的众矢之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其基本宗旨的经济实体,是镇、村厂房、各种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主要投资、筹资和建设者,实际上对集体所有土地拥有直接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但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者均来自村民,血缘、族姓相维系的关系使他们总是把村民的利益放在决策考虑的优先地位。他们往往是实施规划的主要阻力源、违章用地和建筑的首要责任人和受益者。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集体所有土地开发建设的策划、实施、收益、分配和相当大的管理权恰恰就集中在他们手中。
1.3“三来一补”经济发展模式是问题产生的经济根源
一方面,它是土地开发低水平无序扩张的经济根源。“三来一补”工业项目是一种“定单式”项目,其特点是项目的时效性、机动性很强,因此,“三来一补”企业大多不会自己征地建厂房;另一方面,是违章私房大量存在的市场基础。“三来一补”工业的发展导致大量外来劳动力的进入,在政府未提供足够临时安置区的情况下,农民建私房出租就有了充足的市场需求,也成为解决外来劳力居住的重要手段。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大量违章私房就涌现出来。
1.4乡土意识是问题产生的观念导向
思想观念的转变远远落后于农村城市化进程,从镇、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到一般村民仍固执地认为土地是他们的祖传基业,他们理所当然地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因而才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肆无忌惮地大建私房,过度提取土地收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怀着对农村特殊而复杂的心态,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一再迁就、退让,致使土地违法违章开发之风愈演愈烈。
2.村镇建设的主要对策措施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大村镇建设和管理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措施:
2.1正确处理新农村建设与新村建设的关系
新农村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生产摆在首位,决不能仅仅把新农村建设简章地理解为新村建设,必须联系我县实际,扬优势、创特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全面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
2.2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农民主导作用的关系
建设新农村必须落实城乡统筹发展战备,实行“两个反哺”,增加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宣传发动、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方面的组织引导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农村范围广、基础差,政府不可能把所有的“好事”都包下来。要明确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变“要我建”为“我要建”,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
2.3加大村庄规划编制力度
各村镇在编制规划时,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庄规模和撤旧建新方案,合理安排村庄总体布局。二要与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好城乡发展空间。三要衔接好与防洪等其他自然灾害防治规划的关系,合理确定农民点选址,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要充分考虑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分新建型、改造型、环境整治型、古民居保护型等几种类型因地制宜地编制规划,切忌不切实际和不顾群众意愿的大拆大建。六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始终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
2.4走发动村民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路子
村庄规划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城市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归根到底就是要注重调查研究、发动公众参与、走群众路线。从规划的基础资料收集至规划方案完成的各个阶段,发动村民参与,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召开村两委、老同志、村民代表座谈会、规划方案公示等多种方式,了解村民意愿,促进村民参与规划,取得群众对规划的支持,让规划更符合当地生产、生活需要。
2.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扶持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进一步普及和推广农村沼气工程。为确保闽江流域水源水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将其30公里以内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纳入服务范围。
2.6营造氛围,典型示范,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在全县迅速掀起新农村建设热潮。二要坚持典型引路。认真抓好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三要扎实开展整治村试点工作。四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新农村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任务,要充分考虑各村农民的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分阶段制定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常抓不懈。
3.结语
村镇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现代化事业的大局,落实国家最近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在村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为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