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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的乡政村治在权力运作上,存在着"附属行政化"和"过度自治化"两种极端模式.它们的形成,既有主观上的认识误差,也有客观上经济政治状况的制约,还有体制内和体制外因素的影响等.本文在分析这些根源的基础上,试图寻求新型的乡政村治权力运作模式,即"民主合作化"的合法性逻辑,以期达成乡政与村治权力的大致平衡与良性互动,促使乡政村治健康和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