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彈丸之地的澳門,地少人多的問題愈來愈突出,院舍、學校、公屋用地缺乏,阻礙城市發展,以至產生出不少社會問題,甚至乎連變電器都叫無地方放。能源辦與民署研究共同使用垃圾房的公共空間,如下層設垃圾房,上層放置變壓器,希望做到物盡其用。對於土地資源緊絀的澳門,此想法有可取之處,只要符合安全條件,值得研究落實,亦正好讓政府更多地思考如何善用土地資源,取到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效果。
同樣需要“物盡其用”的還有亞馬喇前地停車場,其面積不小,使用率卻較低。據報亞馬喇前地雖經歷多次重整,如在2005年計劃以多條地下行人隧道,構成放射性行人隧道網。地庫更設有行車隧道、地下電單車、私家車停車場,地面的中心圓形地是以玻璃結構為主的休憩廣場。可惜的是在2007年完工後,亞馬喇前地停車場活像迷宮,內裡指示奇缺,烏天黑地,中心圓形地只與私家車停車場相通,可達度低,四個區域互不呼應。直至2010年政府再推“亞馬喇前地行人通道優化工程”,在地庫一層開闢兩條行人通道,直通兩個地下停車場,又成功連接所有出入口到中心圓形地,打通現有四個不同區域。然而,現在的亞馬喇前地停車場一來內裡沒有任何商鋪,清一色停車場,人煙稀少;二來不少地方未開放,頗為陰森。另外,與內部的死寂相比,外部的圓形地的露天廣場既有葡式石仔地,又有水池、草地、綠蔭相映,可一百八十度觀望葡京、永利、中銀、舊大橋、MGM,是難得的綠色觀景台。可惜圓形地仍與周邊完全分離,地面無任何連接,遊人雖可循停車場的地下通道前往,惟通道隱蔽,而且似乎很久沒有清潔,積水、垃圾處處,烏煙瘴氣。
亞馬喇前地前稱“銅馬廣場”,曾是本澳小城的集體回憶,如今被暴殄天物,筆者感到非常可惜,並認為特區政府不應浪費這些閒置的空間,尤其是現在十分缺乏土地興建社會公共設施的澳門,這些閒置的空間更有需要被活化,合理改造,充分利用,科學調配,應該不是難事。
而如果說亞馬喇前地空地被“閒置”可惜,是種浪費,那政府投入大量資源興建的公屋遭“空置”,就簡直是罪過了。資料顯示,至今年二月共發出了七千多戶經屋鎖匙,但有一千四百多單位“空置”,社屋同樣存在“空置”問題,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經屋入住率不高、非自住用途個案增加,反映了刻意霸佔公屋資源的情況嚴重存在,直接影響對公屋有真正需求的居民。
近十年來,為確保公共資源得到合理運用,當局制訂“新經屋法”,透過更多設限,以保障經屋資源能幫助到最有需要的居民。但“舊人舊制”,“舊人”無須接受資產審查,即使已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同樣可以購買經屋,結果資源錯配。不少經屋單位空置、甚至有人將經屋出租又或者用作“度假”、消遣設施之用,濫用公共資源,特區政府有必要考慮對違規情況作出更嚴厲的處罰,促使公屋資源用在最有需要人士的身上。針對發現的違規行為、長期不入住的個案,必須持續跟進,並對外公佈跟進和處理狀況。此外,一些落成多時的公屋,社區配套、公交等安排一直未到位,居民怨聲載道,也影響入住意願。未來建設新的公屋群時,政府須有整體規劃,在居民入夥前準備好配套設施,服務好公屋的居民,優化生活空間,提升入住率。
同樣需要“物盡其用”的還有亞馬喇前地停車場,其面積不小,使用率卻較低。據報亞馬喇前地雖經歷多次重整,如在2005年計劃以多條地下行人隧道,構成放射性行人隧道網。地庫更設有行車隧道、地下電單車、私家車停車場,地面的中心圓形地是以玻璃結構為主的休憩廣場。可惜的是在2007年完工後,亞馬喇前地停車場活像迷宮,內裡指示奇缺,烏天黑地,中心圓形地只與私家車停車場相通,可達度低,四個區域互不呼應。直至2010年政府再推“亞馬喇前地行人通道優化工程”,在地庫一層開闢兩條行人通道,直通兩個地下停車場,又成功連接所有出入口到中心圓形地,打通現有四個不同區域。然而,現在的亞馬喇前地停車場一來內裡沒有任何商鋪,清一色停車場,人煙稀少;二來不少地方未開放,頗為陰森。另外,與內部的死寂相比,外部的圓形地的露天廣場既有葡式石仔地,又有水池、草地、綠蔭相映,可一百八十度觀望葡京、永利、中銀、舊大橋、MGM,是難得的綠色觀景台。可惜圓形地仍與周邊完全分離,地面無任何連接,遊人雖可循停車場的地下通道前往,惟通道隱蔽,而且似乎很久沒有清潔,積水、垃圾處處,烏煙瘴氣。
亞馬喇前地前稱“銅馬廣場”,曾是本澳小城的集體回憶,如今被暴殄天物,筆者感到非常可惜,並認為特區政府不應浪費這些閒置的空間,尤其是現在十分缺乏土地興建社會公共設施的澳門,這些閒置的空間更有需要被活化,合理改造,充分利用,科學調配,應該不是難事。
而如果說亞馬喇前地空地被“閒置”可惜,是種浪費,那政府投入大量資源興建的公屋遭“空置”,就簡直是罪過了。資料顯示,至今年二月共發出了七千多戶經屋鎖匙,但有一千四百多單位“空置”,社屋同樣存在“空置”問題,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經屋入住率不高、非自住用途個案增加,反映了刻意霸佔公屋資源的情況嚴重存在,直接影響對公屋有真正需求的居民。
近十年來,為確保公共資源得到合理運用,當局制訂“新經屋法”,透過更多設限,以保障經屋資源能幫助到最有需要的居民。但“舊人舊制”,“舊人”無須接受資產審查,即使已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同樣可以購買經屋,結果資源錯配。不少經屋單位空置、甚至有人將經屋出租又或者用作“度假”、消遣設施之用,濫用公共資源,特區政府有必要考慮對違規情況作出更嚴厲的處罰,促使公屋資源用在最有需要人士的身上。針對發現的違規行為、長期不入住的個案,必須持續跟進,並對外公佈跟進和處理狀況。此外,一些落成多時的公屋,社區配套、公交等安排一直未到位,居民怨聲載道,也影響入住意願。未來建設新的公屋群時,政府須有整體規劃,在居民入夥前準備好配套設施,服務好公屋的居民,優化生活空間,提升入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