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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有一种流行的说法:“以手机为终端的‘第五媒体’正冉冉升起。”他们的主要观点是:手机媒体对传统的传播方式有突破性创新,手机比电脑更普及,比报纸更互动,比电视更便携,比广播更丰富,集四大媒体的优势于一身,带来视听方式和传播模式的革命,从这个意义上说,手机媒体是以手机为中介,传播文本、视听、娱乐等多媒体信息的互动性的传播工具,可称为“第五媒体”。这个观点,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笔者却不敢苟同。我认为所谓“手机媒体”仍然属于网络媒体的范畴,手机仍然是“第四媒体”。本文试图用浅显的语言来阐述一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