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若干规定》并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主要解决在立法工作、立法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不适应、不协调、不统一的问题,旨在通过完善立法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地方性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修订后的规定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地方立法指导思想,将党的十九大关于立法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予以充分体现,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