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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残疾儿童在行为失控时有不同阶段,分别是平静期、触发期、不安期、恶化期、巅峰期、舒缓期和恢复期等。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活动强化、接近控制、应用语言将愤怒的感觉转化等干预策略。
关键词:残疾儿童;行为危机;干预
残疾儿童由于生理与心理的特殊性,在课堂教学中他们的异常行为往往会难以自控,如不及时加以干预,甚至会危及到人身安全。即使设立了预防机制,也不能完全避免儿童出现严重情绪行为问题。残疾儿童在行为失控时有不同阶段,分别是平静期与触发期、不安期、恶化期、巅峰期、舒缓期和恢复期[1]等。情绪失控行为的不同阶段通常有不同的干预策略。
一、平静期与触发期
在平静期残疾儿童的注意力相对集中,情绪比较稳定,通常的行为表现是投入、主动及合作。在保证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教师尽可能地让儿童主动并平静地参与活动。
残疾儿童的行为出现问题,一般存在几种诱因:一是学习中遇到了困难;二是与同伴发生了冲突;三是教室环境发生了改变;四是身体不适;五是出现了个人需要;六是出现了错误;七是受到了无端的干扰等。这些诱因的存在,就会导致儿童注意力转移,引起情绪波动。
处理触发期行为问题的策略包括:注意危机状况发生的前兆,尽可能消除引起问题行为的前因事件;估计儿童在活动中将要遇到困难时,可以预先提示他或对他进行协助;透过提问了解他想达到的目的,如果以他的方式达不到时,可以提供给他其他可行的选择,引导他解决问题。
二、不安期
这时期的儿童行为开始变得无目的,双手会乱动或敲打桌面。他们或骚扰同学,说话变得非理性,或不愿和别人对话。对于正在参与的活动他们会一时表现投入,一时又表现脱离。有些儿童更会喃喃地自言自语或尖叫,明显能看出他们的不安。处理策略包括:
1.活动强化。主要请儿童帮忙做一些活动性工作来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中断行为的发生。例如叫他们上前帮助擦黑板,帮老师取一个东西等。
2.明确具体要求。一旦儿童开始显示情绪变化时,就要尽快调整策略,以良好和适当的沟通来了解儿童的问题和需求,可以与他磋商解决的办法,并相应调整对他的要求。对儿童的要求降低了,儿童也会相应地释放不安和紧张。这时,可以容许儿童到自己的角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玩自己喜欢的画片等,及时中断情绪和行为的延续。
3.不断接近儿童。接近儿童身体的目的向儿童传达一种信息——我在关注你,不中断正在进行的活动,是为了保持氛围的平静,以这种镇静的方式来中断行为的发生。这种方式有时候又称为“接近控制”[2]。教师可以通过身体位置的变化来保持镇静,并以便捷交流来中断行为发生的顺序。
三、恶化期
在这个阶段儿童的行为愈趋外显及不当,不服从指令,不断辩驳,与教师对抗。有的易被他人激怒,大哭或拒绝工作,会对别人或自己作出口头甚至身体攻击。教师处理的时候,很容易受到儿童情绪的影响,而出现不安、气愤等情绪,有时还可能出现高声叫嚷、咄咄相逼、身体接触等行为,教师和儿童都会陷入“权力之争”中,彼此都想压制对方,很快就会转化为爆炸式的对抗,使局面难以控制。干预策略如下:
1.体谅儿童的感受,与其建立信任感。例如:“因为你努力了,没有成功,对吗?”“因为他没借给你橡皮,所以你觉得很愤怒?”“老师要你留下补课,你觉得不公平,很生气?”等。
2.应用语言将愤怒的感觉转化。主要是作出适当的提问,引导儿童将自己的内心感受说出来,以缓和他激动的情绪,或是帮助儿童将愤怒的感觉还原。教师可以说“如果你觉得很害怕或是很伤心,不妨说出来,我也许可以帮忙呢。”为了让儿童有台阶下,教师可以建议:“你松开手,我可以与你一同到隔壁教室坐下,谈一谈。”“你松开手,我与你一同去洗手间洗洗脸,冷静一下。”
3.告诉儿童正确的行为方式。例如,儿童很生气,要咬自己的手了,老师可以说:“我知道你很生气,想要咬自己的手,但是手不是用来咬的,是用来写字的,对吗?”
四、巅峰期
这时儿童会有破坏对象、暴力、自残、尖叫、冲离现场等行为表现,情绪完全陷入失控状态。在这情况下,确保安全是最重要的。此时行为教师应尽可能保持镇定,不要慌张或高声喊叫,更不要出言威胁或恐吓。常用的方法包括:孤立或带走失控的儿童;撤离其他儿童,将其他的儿童带出事故现场;使用身体的约束来阻止行为的延续,必要时向警方求助等。
对于有严重攻击性和自伤行为的儿童,可以适当应用身体约束[3]。避免因身体约束而导致伤害,随时注意观察儿童的呼吸、脸色是否有异常等,一旦觉察异常应立即停止约束,并寻求医护人员参与。另外,支持的教师数目最少要有两位,在使用上一旦身体的约束运用不当,不但不能制止问题行为,反而造成逆反或对抗性行为,因此,必须慎用,最好不用。
五、舒缓期和恢复期
舒缓期是指儿童的情绪到了一个趋于稳定的阶段,儿童在这时期的精神会显得混沌,感觉十分疲倦。只想一个人独处,自我保卫的态度仍强。可能还伴随着哭泣、小幅度的踢、拿、撕、推搡等动作,需要小心翼翼地处理,最好的办法是暂时不提出多的要求,隔离该儿童,在老师的帮助下给予他适当的时间冷静。
1.静坐与独处。在老师的陪同下,让儿童静坐一段时间,或教师给予提示,让其想想快乐的事情。教师不要再次提及刚才发生的事情,否则会使适得其反。
2.学会深呼吸。紧张与压力往往导致过度呼吸。如要求儿童进行深呼吸、缓慢吸气吐气,逐渐降低每分钟呼吸次数令儿童放松。
3.让儿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例如,完成简单的一幅画,做简单的手工,玩游戏等。
到了恢复阶段,儿童开始抑制自己的态度并显得服从,能够配合教师的要求对事件进行评判。主要的处理策略是教师待儿童情绪稳定之后,与他一起作检讨先前的偏差行为,然后尽快引导儿童投入惯常的学习和活动中[4]。教师在检讨的时候可利用特殊儿童异常行为检讨表作简单记录,以便作为日后处理的参考。检讨的重点,除了要儿童知道问题所在,以及他必须承担的后果和责任外,更重要的是与儿童一起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法,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Alberto,P.A.,&Troutman,A.C.Applied Behavior Analysis for Teachers.5ed.New Jersey:Prentice Hall,1999:279.
[2]钮文英.身心障碍者行为问题处理[M].台湾:五南出版社[M].2007:192-193.
[3]吕静.儿童行为矫正[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74.
[4]Thomas J.Zirpoli.学生行为管理[M].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219-220.
关键词:残疾儿童;行为危机;干预
残疾儿童由于生理与心理的特殊性,在课堂教学中他们的异常行为往往会难以自控,如不及时加以干预,甚至会危及到人身安全。即使设立了预防机制,也不能完全避免儿童出现严重情绪行为问题。残疾儿童在行为失控时有不同阶段,分别是平静期与触发期、不安期、恶化期、巅峰期、舒缓期和恢复期[1]等。情绪失控行为的不同阶段通常有不同的干预策略。
一、平静期与触发期
在平静期残疾儿童的注意力相对集中,情绪比较稳定,通常的行为表现是投入、主动及合作。在保证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教师尽可能地让儿童主动并平静地参与活动。
残疾儿童的行为出现问题,一般存在几种诱因:一是学习中遇到了困难;二是与同伴发生了冲突;三是教室环境发生了改变;四是身体不适;五是出现了个人需要;六是出现了错误;七是受到了无端的干扰等。这些诱因的存在,就会导致儿童注意力转移,引起情绪波动。
处理触发期行为问题的策略包括:注意危机状况发生的前兆,尽可能消除引起问题行为的前因事件;估计儿童在活动中将要遇到困难时,可以预先提示他或对他进行协助;透过提问了解他想达到的目的,如果以他的方式达不到时,可以提供给他其他可行的选择,引导他解决问题。
二、不安期
这时期的儿童行为开始变得无目的,双手会乱动或敲打桌面。他们或骚扰同学,说话变得非理性,或不愿和别人对话。对于正在参与的活动他们会一时表现投入,一时又表现脱离。有些儿童更会喃喃地自言自语或尖叫,明显能看出他们的不安。处理策略包括:
1.活动强化。主要请儿童帮忙做一些活动性工作来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中断行为的发生。例如叫他们上前帮助擦黑板,帮老师取一个东西等。
2.明确具体要求。一旦儿童开始显示情绪变化时,就要尽快调整策略,以良好和适当的沟通来了解儿童的问题和需求,可以与他磋商解决的办法,并相应调整对他的要求。对儿童的要求降低了,儿童也会相应地释放不安和紧张。这时,可以容许儿童到自己的角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玩自己喜欢的画片等,及时中断情绪和行为的延续。
3.不断接近儿童。接近儿童身体的目的向儿童传达一种信息——我在关注你,不中断正在进行的活动,是为了保持氛围的平静,以这种镇静的方式来中断行为的发生。这种方式有时候又称为“接近控制”[2]。教师可以通过身体位置的变化来保持镇静,并以便捷交流来中断行为发生的顺序。
三、恶化期
在这个阶段儿童的行为愈趋外显及不当,不服从指令,不断辩驳,与教师对抗。有的易被他人激怒,大哭或拒绝工作,会对别人或自己作出口头甚至身体攻击。教师处理的时候,很容易受到儿童情绪的影响,而出现不安、气愤等情绪,有时还可能出现高声叫嚷、咄咄相逼、身体接触等行为,教师和儿童都会陷入“权力之争”中,彼此都想压制对方,很快就会转化为爆炸式的对抗,使局面难以控制。干预策略如下:
1.体谅儿童的感受,与其建立信任感。例如:“因为你努力了,没有成功,对吗?”“因为他没借给你橡皮,所以你觉得很愤怒?”“老师要你留下补课,你觉得不公平,很生气?”等。
2.应用语言将愤怒的感觉转化。主要是作出适当的提问,引导儿童将自己的内心感受说出来,以缓和他激动的情绪,或是帮助儿童将愤怒的感觉还原。教师可以说“如果你觉得很害怕或是很伤心,不妨说出来,我也许可以帮忙呢。”为了让儿童有台阶下,教师可以建议:“你松开手,我可以与你一同到隔壁教室坐下,谈一谈。”“你松开手,我与你一同去洗手间洗洗脸,冷静一下。”
3.告诉儿童正确的行为方式。例如,儿童很生气,要咬自己的手了,老师可以说:“我知道你很生气,想要咬自己的手,但是手不是用来咬的,是用来写字的,对吗?”
四、巅峰期
这时儿童会有破坏对象、暴力、自残、尖叫、冲离现场等行为表现,情绪完全陷入失控状态。在这情况下,确保安全是最重要的。此时行为教师应尽可能保持镇定,不要慌张或高声喊叫,更不要出言威胁或恐吓。常用的方法包括:孤立或带走失控的儿童;撤离其他儿童,将其他的儿童带出事故现场;使用身体的约束来阻止行为的延续,必要时向警方求助等。
对于有严重攻击性和自伤行为的儿童,可以适当应用身体约束[3]。避免因身体约束而导致伤害,随时注意观察儿童的呼吸、脸色是否有异常等,一旦觉察异常应立即停止约束,并寻求医护人员参与。另外,支持的教师数目最少要有两位,在使用上一旦身体的约束运用不当,不但不能制止问题行为,反而造成逆反或对抗性行为,因此,必须慎用,最好不用。
五、舒缓期和恢复期
舒缓期是指儿童的情绪到了一个趋于稳定的阶段,儿童在这时期的精神会显得混沌,感觉十分疲倦。只想一个人独处,自我保卫的态度仍强。可能还伴随着哭泣、小幅度的踢、拿、撕、推搡等动作,需要小心翼翼地处理,最好的办法是暂时不提出多的要求,隔离该儿童,在老师的帮助下给予他适当的时间冷静。
1.静坐与独处。在老师的陪同下,让儿童静坐一段时间,或教师给予提示,让其想想快乐的事情。教师不要再次提及刚才发生的事情,否则会使适得其反。
2.学会深呼吸。紧张与压力往往导致过度呼吸。如要求儿童进行深呼吸、缓慢吸气吐气,逐渐降低每分钟呼吸次数令儿童放松。
3.让儿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例如,完成简单的一幅画,做简单的手工,玩游戏等。
到了恢复阶段,儿童开始抑制自己的态度并显得服从,能够配合教师的要求对事件进行评判。主要的处理策略是教师待儿童情绪稳定之后,与他一起作检讨先前的偏差行为,然后尽快引导儿童投入惯常的学习和活动中[4]。教师在检讨的时候可利用特殊儿童异常行为检讨表作简单记录,以便作为日后处理的参考。检讨的重点,除了要儿童知道问题所在,以及他必须承担的后果和责任外,更重要的是与儿童一起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法,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Alberto,P.A.,&Troutman,A.C.Applied Behavior Analysis for Teachers.5ed.New Jersey:Prentice Hall,1999:279.
[2]钮文英.身心障碍者行为问题处理[M].台湾:五南出版社[M].2007:192-193.
[3]吕静.儿童行为矫正[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74.
[4]Thomas J.Zirpoli.学生行为管理[M].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2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