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的精神

来源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OVEmayicomei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合同法的精神:自由、安全、正义、效率
  纵观世界各国合同法,虽然其所强调的精神不尽相同,但至少有以下相同点:一是合同法的精神并非是单一的,而是具有多样性;二是现代世界各国合同法一般包括自由、安全、正义和效率等精神。
  (一)合同自由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中最重要、最古老的精神。康德在《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关于权利的科学》指出,“所有的时代,所有的哲学家都在探讨一个基本问题,也就是什么是公正的问题。私法领域中的公正,在我看来,无非就是赋予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以法律效力罢了”。该话被视为合同自由理念的理论和哲学根源。《法国民法典》确立了私法三个基本原则:自由与平等原则,所有权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首次在法典中明确规定。合同法是市场交易之法,旨在促进市场主体间的交易行为,国家不应过多干预。只要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秩序,则国家对该行为不予以否定,体现了国家尊重当事人意愿,赋予当事人自主选择、自愿接受交易的权利,此权利即为合同自由。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应有之意,是合同法的灵魂和精髓,也是市场经济要求在合同法上的折射。
  (二)合同正义
  合同正义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亚里士多德将私法领域的正义分为校正的正义和交换的正义。校正的正义体现在侵权法,造成他人损害,要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交换的正义体现在合同法中,当事人的给付要大体和他的回报相当,此为合同正义最基本的含义。美国哲学家罗尔斯将正义分为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形式正义与法的普遍性相联系,它要求对所有人平等执行法律和制度,给予人们平等的机会。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不同,它在于实现社会范围内实质性的正义和公平,是一种追求最大多数社会成员之福祉的正义观,强调针对不同情况和不同的人予以不同的法律调整,给予人们结果的公平。
  (三)合同效率
  合同法是交易之法,通过规范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鼓励合法交易,禁止和制裁非法交易,促进交易行为,培育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另外,法律不过是为政治和经济服务的,基于我国目前的政治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考虑,合同效率应为合同法的基本精神。现阶段,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虽然我国综合国力迅速提高,但是经济结构不合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人民收入水平偏低等问题仍十分突出。作为市场交易之法的合同法,从政治和经济目的出发,也应秉承效率原则,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因此,合同法也是增进市场效率之法。
  二、合同法精神在合同法适用过程中实现
  (一)合同自由在合同上的体现
  合同自由原则要求尊重当事人意愿,赋予当事人自主选择、自愿接受合同约束的权利。《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具体表现为:第一,缔结自由。双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是否缔结合同的自由。第二,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与何人订立合同。第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怎样缔结合同具体条款的自由。在内容上,当事人有权通过协商,改变法律的任意性规定,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之外,订立无名合同或混合合同。但若违背法律、法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则无效。第四,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当事人有权通过协商,在合同成立以后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第五,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缔结合同的形式由双方当事人自由选择,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二)合同安全在合同法上的体现
  首先,合同法保护交易相对人合理信赖和期待。在先合同阶段,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43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合同履行阶段,保护合同履行利益。其次,合同安全体现在合同谈判和合同交易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理念。当事人本着最大的善意,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并且使交易的过程和结果大体公平。
  (三)合同正义在合同法上的体现
  合同正义首先表现为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因对方的出生、种族或地位给予不适当的限制。其次,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程序正义,指合同谈判过程中,合同法设计了一系列制度来保障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误解、欺诈、胁迫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通过这些程序的控制,让当事人能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再次,双方当事人不得滥用优势地位。该规定旨在使双方当事人合理分配合同上的危险和负担。对于无名合同,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要求法官在审判中裁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正确解决违约后果,以及合理分配风险和损害。最后,合同正义体现为对弱者的保护。现代合同法产生的背景是社会日益分化为两个阶层,消费者等个体与大公司、大集团阶层力量对比悬殊,要求合同法倾斜保护弱者利益,舍形式公平,求实质公平。
  (四)合同效率在合同法上的体现
  首先,合同效率要求法律对合同形式和订立程序限制最小化。对于合同的订立程序,尽量不设审批程序;对合同是否使用书面形式,尽量不加干预,原则上采取形式自由原则。其次,对合同内容的限制最小化。合同法是市场交易之法,旨在促进交易行为。合同法设计的许多制度是有助于交易的进行,整个合同法是一部增进市场效率的法律。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就不应进行干预。只有在市场失灵的时候,才可以限制合同的自由。合同法为了尽量不限制合同自由,同时促进市场效率,设计一些必须的制度来直接地刺激市场效率,如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从而降低交易成本;通过保护消费者,制裁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从而打破市场垄断,最终促进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
  三、合同法精神应在动态变化和交叉作用下实现
  (一)合同法精神是动态变化的
  合同自由以平等的交易主体为前提。1804年《法国民法典》首次确立了合同自由原则,当时法国是小农经济社会,城市不发达,交易主体缔约能力很有限,交易双方地位相当。但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社会逐渐分化为两个阶层,大公司、大集团是一个阶层,消费者、劳动者是另一个阶层。进入资本主义垄断阶段,科技的飞速发展与进步,人与人之间不论在经济上、政治上或知识结构上都有了重大的区分,社会分化更加严重。商事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明显的地位优劣对比。弱势群体根本没有选择自由的实力,一味坚持传统自由原则,只会带来显失公平的结果。于是,立法政策和法官判决开始进行调整,出现了“舍自由、求平等;舍形式、求实质;舍过程、求结果”。法律不再强调形式自由,而是通过给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施加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人与人之间总体的平衡。所以,现代合同法发展的一条主线是合同自由及其限制,只是在不同时期,“自由”和“限制”的比重不同。实际上,现代合同法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反映了合同法对合同正义的追求。而现代合同法发展的另一条主线就是合同自由、合同效率与合同正义、合同安全的相互博弈过程。自由是相对的,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共识。对合同自由的限制体现在:第一,对意思表示缺陷的干预,欺诈、胁迫、趁人之危会导致合同无效或撤销。第二,设计强制缔约制度。通过强制缔约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存,促进整个社会福利。强制缔约制度体现在反对就业歧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公房租赁、紧急状况下的医疗合同等领域。第三,在签合同阶段,限制信息保有自由。《合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四,对格式合同和格式条款的限制。
  作者简介:
  吴闻天,南京大学2010级法律硕士。
其他文献
研究了公交单一票价乘客路线选择的影响,给出了求两交通小区间公交最短行时间和公交最短路径的算法,并在公交客流始终点OD分布矩陈的基础上,对公交网络通达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可用
2012年6月14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海刑初字第73号判决,以犯容留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同罪对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
子宫肌瘤是一种最常见的女性生殖器良性肌瘤,主要症状为月经失调、下腹部包块、继发性贫血、不孕、肌瘤变性。传统治疗仍以内分泌药物及手术治疗为主,目前无根治性的有效药物
简明地介绍了GPS距差分动态定位的卡尔曼滤波加入自适应措施的一般原理和教学模型.最后,部分地提供了自适应措施在TKDPS软件中的试验结果分析.
介绍通过相对激振测定升降台铣床切削点动柔度矩阵的原理,结果以及模态分析结果,并与切削试验结果对比证明激振试验结果可信,指出建立机床多质量多自由度等效系统模型的必要性。
因砸伤等原因导致患者出现手指部皮肤软组织缺损是一种非常常见的临床疾病,通常情况下患者会出现局部软组织减少,皮肤缺损且同时伴有肌腱外露,皮肤坏死性缺损等比较严重情况,
摘 要:由于农业院校的特殊性,大学物理教学与高中物理教学存在严重的脱节,即“中学后教育”问题。本文首先运用问卷调查等实证研究方法,结合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对两个教育阶段不衔接的表现做了比较全面的探讨,然后,从生源特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目标等方面对其中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大学物理与高中物理教学衔接的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农业院校;物理教学;教学衔接;成因分析;衔接建
通过有限元模拟分析对桥车的侧面碰撞安全性进行了研究,阐述了接触-碰撞有限元法的几个核心问题,并对具体车型的车门结构进行了侧面碰撞分析,探讨了相应的侧面碰撞安全性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