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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董明珠放话格力电器100%不会爆雷,她还表示:“会爆雷的白马股不是真的白马股。”
“流量女王”一发话,A股“爆雷”话题再度火热。
爆雷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最具杀伤力的莫过于财务造假。从早期的郑百文、银广夏和蓝田股份,到近期的康得新、抚顺特钢,财务造假案例层出不穷。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调节利润、虚假记载,即投资人平常所说的做假账,一旦被证监会立案查实,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会被行政处罚并处罚款,涉及犯罪的还要“吃牢饭”。如触及退市或暂停上市红线,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风险如此之大,上市公司为何还要造假?在什么阶段财务造假?财务造假都有哪些手段?怎样才能快速发现危险的雷区迹象?
年报是上市公司最全面完整的财务报告,在年报公布完毕后,证监会的会计部会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年报,形成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对外公布。
比如,2014年至2016年的会计监管报告中,对会计处理的技术性探讨较多。
2017年年报会计监管报告首次出现“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利用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调节利润的嫌疑”的说法,采取的手法有“通过年底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或比例、变更针对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的金额等方式调节利润”。
最新公布的《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对上市公司利润调节方式叙述更详尽,直指“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手段跨期调节利润,虚增利润或者业绩‘大洗澡’,跨期调节利润。有公司存在选择性会计确认和信息披露的情况,未能完整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更有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构造不实或不公允交易,调节利润,以实现‘保壳’等目的”。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自2017年初至今年8月22日,因定期报告(含季报、半年报、年报)财务数据含有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行政处罚(含事先告知)案例(以下简称“被处罚”)共有39家公司。其中,退市的公司已有5家,分别是博元投资(600656.SH)、烯碳新材(00051 1.SZ)、上海普天(600680.SH)、華泽钴镍(000693.SZ)和昆明机床(600806.SH)。
这39家被处罚公司的造假行为,包括IPO、重大资产收购前后、保壳等各阶段。《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行政处罚书,还原以上各阶段财务造假典型始末。
嘉寓股份(300117.SZ)和登云股份(002715.SZ)是典型两例IPO(首次公开发行]文件中财务数据造假公司。
嘉寓股份2010年9月上市,向证监会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所列利润情况是2007年至2009年度、2010年1月至6月。
2008年度,嘉寓股份将收到的关联方资金1263万元,记载为供应商供货或退款。2009年度,嘉寓股份将上述关联方及另一非关联方支付的资金7568万元,记载为客户支付的工程款,冲抵应收账款。
据调查结果,嘉寓股份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对2008年至2010年完工的119个工程项目,嘉寓股份以跨期结转成本的方式调节利润。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嘉寓股份虚增利润。这样的造假在上市后也没停止,2011年至2013年度利润全部存在虚增或虚减的情况。上市后第一年公布净利润虚增了424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50.91%。此外,公司还利用账外资金发放员工薪酬,通过少计提当期应付职工薪酬方式多计利润。
数据来源:证监会对嘉寓股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嘉寓股份的财务操纵,历时7年,合计调节利润9499万元。公司时任董事长田家玉、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胡满姣和副总经理知晓并安排人员实施上述操作。
2015年6月嘉寓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两年后的2017年4月,证监会对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独立董事等28人给予警告,处5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田家玉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胡满姣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平安证券是嘉寓股份上市的主承销商,目前尚未因此事受到处罚。
2017年6月受到行政处罚的登云股份,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记载的2010年至2013年6月,存在部分三包索赔费、咨询服务费、会务费不入账,以及票据贴现费用不入账、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这样的操作在上市之后的2013年报、2014年报仍然出现。在2015年一季报中,登云股份将销售商品的单位成本手工调减了一定的百分比,经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减少421万元,使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由亏转盈。
证监会认定,登云股份IPO申请文件、2013年和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同样,登云股份受到警告及罚款60万元,26名责任人被警告,罚款5万至30万元不等,对董事兼总经理欧洪先、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潘炜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其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被证监会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3354万元,3名保荐人(其中一人中间接替)也被警告,两名被罚款30万元、一名被罚款15万元。 对于上市公司IPO财务造假,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分析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新股发行价的定价与招股说明书中的每股收益正相关,每股收益高,发行价水涨船高,也会增加首募资金量,因此,IPO公司有动力粉饰上市前的利润。主承销商在此也难辞其咎,他们多是辅导券商,经历了数年的辅导期,对拟上市公司基本“门清”,仍对做假账公司出具保荐报告,难言“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效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被处罚也不冤。
重大资产重组时的造假也不少见。
2013年9月,粤传媒(002181.SZ)收购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香榭丽”)股权,以2013年6月净资产评估作价4.5亿元,加上此后粤传媒对香榭丽两次增资4500万元,粤传媒为香榭丽合计支付4.95亿元。2014年6月,香榭丽完成股权过户。
两年零三个月之后,香榭丽因资不抵债、官司缠身申请破产。至2016年6月30日,香榭丽的净资产为-5.2亿,当年前7个月亏损2.28亿元。2017年9月份,粤传媒以1元钱的价格将香榭丽转让。
到底何处有问题?
今年2月,粤传媒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书,这次重大资产收购时的财务造假内幕得以呈现。
据行政处罚书披露,香榭丽在收购前3年净利润就是全部亏损。香榭丽方面通过制作虚假合同虚增收入,虚增利润。在2011年至2013年间,香榭丽制作虚假合同共计127份,共计虚增净利润3.06亿元。
数据来源:粤传媒: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说过一个谎言之后,需要用更多的谎言去掩盖。收购前的利润,香榭丽就是虚构而来,收购后造假怎会戛然而止。
这起收购中,还伴随着行贿受贿等行为,法院审理后,粤传媒、香榭丽及财务顾问东方花旗相关人员被判刑。
粤传媒被行政处罚,粤传媒公司总经理兼董事赵文华全程参与、主导了粤传媒收购香榭丽,被证监会警告、罚款30万元,因刑事犯罪,2017年12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1年有期徒刑。粤传媒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另一位副总经理也被判刑。香榭丽总经理叶玫及高管,犯有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行贿罪被判刑。
东方花旗证券是这次资产收购的财务顾问,被没收此单业务收入并处3倍罚款合计2380万元,其中一位资深业务总监也被判刑。
出具《评估报告》的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也有责任,今年5月领到罚单。
同样是资产收购,鞍重股份(002667.SZ)和欢瑞世纪(000892.SZ)也因虚假记载被行政处罚。
置入上市公司的收购资产,往往都有业绩承诺,可以把承诺期内利润做漂亮,过了承诺期再业绩变脸,这是做假账的又一手法。
佳电股份(000922.SZ)原名阿继电器,2011年置入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后者承诺,2011至2014年度实际净利润如不能达到承诺水平,相关方将要补偿。
据行政处罚书披露,为保证业绩承诺的完成,佳电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明决定从财务处理上做一些调整安排,以弥补完成业绩承诺不足。财务总监梁喜华负责具体实施。
既然是2011至2014年有业绩承诺,就将这段时间利润做漂亮。在过了承诺期后,再恢复实际情况,一次亏个够。这样的操作,被证券市场称为“过了业绩承诺期就变脸”。
将费用延迟入账是个“办法”。佳电股份将2013年度费用2089万元延迟到2014年度入账,将2013年度费用1015万元延迟到2015年度入账,将2014年度费用3297万元延迟到2015年度入账。
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佳电股份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虚增利润1.58亿元、0.40亿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93%、707%。
2015年,佳电股份將前期调节的利润从2015年1月份开始逐月分期消化,直至全部转回,恢复真实的财务状况。
2017年4月,佳电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佳电股份及23名责任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和罚款,但麻烦事才刚刚开始。
此后,部分中小投资者以佳电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也有部分中小投资者向公司申请“一对一”和解,截至今年3月31日,公司已与873名中小股东达成和解,共计支付赔偿金6324万元,支付诉讼费384万元。
证监会《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着重指出:“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构造不实或不公允交易,调节利润,以实现‘保壳’等目的。”
注,审计机构均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据《ST抚钢: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整理 按照造假时间算,ST抚钢(600399.SZ)时间最长,历时7年,证监会认为“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
2018年1月31日,经公司自查发现,ST抚钢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可能涉及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数据重大调整。
2018年3月21日,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ST抚钢通过伪造、变造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修改物供系统、成本核算系统、财务系统数据等方式调整存货中“返回钢”数量、金额,将应计入当期成本的原材料计入存货,导致涉案期间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19.89亿元。
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通过虚增存货、减少生产成本、将部分虚增存货转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进行资本化等方式,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9.02亿元。
将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后,2010年至2014年以及2016年(追溯调整前)共计6个年度,抚顺特钢由盈利转为亏损。按照退市规则,如果不是造假,2010至2012年,公司连续3年亏损,2013年时就该退市了。
据行政处罚书披露:2010年至2017年连续多年存在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这场造假,历经7年,三任董事长赵明远、董事(注:此人姓董名事)和孙启,三任总经理单志强、张晓军、孙启,两任财务总监王勇和姜臣宝,再加上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监事,共计45人被行政处罚并罚款。
除了上市公司造假,大股东侵夺上市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例子也不少。
*ST康得(002450.SZ)在5年中将累计逾百亿资金划入康得集团,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这些被占用资金案例中,上市公司似乎身不由己,而证监会处罚的案例显示,上市公司却充当了资金被占用的“帮凶”。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挑破了控股股东或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种种手法:如,向设立时间短、规模小、与上市公司业务无关联的企业支付大额预付账款;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以上市公司的名义对外借款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上市公司疑似通过对外投资向关联方转移资金。
三房巷(600370.SH)故意隐瞒大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资金情况。
2014年度,三房巷的大股东及其子公司共13次占用三房巷资金3.78亿元,当年全部归还。2015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18次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6.35亿元,当年全部归还。三房巷故意隐瞒,未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记账,由此导致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三房巷被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分别被罚款30万元。
澄星股份(600078.SH)大股东占用资金更具隐蔽性。
2011年至2014年,澄星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划款或银行票据方式,占用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
2011年报,通过应收票据虚增、应付票据虚减,票据背书延迟入账等方式,澄星股份的其他应收款虚减2.98亿元,当年财报公布其他应收款0.23亿元,实为3.31亿元。
2012年,澄星股份应收票据虚增、应付票据虚减,当年其他应收款虚减2亿元,预付账款虚减9514万元。
上市公司数千家,各种数据和报告专业又复杂,怎样才能快速识别其中埋藏的地雷呢?
证监会《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是“良心之作”,干货满满,堪称避雷指南,报告提到了上市公司的各种猫腻手段,有些是监管部门深入调查才能掌握的信息,在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或者被爆雷之前,普通投资者难以一窥究竟;有些则是比较容易发现的雷区预警迹象,该报告也多有提及,普通投资者根据这些蛛丝马迹再去分析,或许能绕开不少危险地带。
2016年至2018年,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报告内容框架都不一样,侧重点也不相同,相同的是,在每年度的监管会计报告开头却大致相似,而且都会提到上市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情况。
《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称,105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其中,保留意見20家、无法表示意见10家、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75家。
据《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124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17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36家被出具保留意见、71家被出具带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显示,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219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38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82家被出具保留意见,99家被出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
证监会为何如此重视这一数据?
相对于非标准审计意见,还有“标准无保留意见”。顾名思义,后者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审计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表示完全同意,没有异议。
按照常规流程,在上市公司发布年报之前,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要派遣审计项目小组,深入该上市公司审计查账,有的还要去工地现场调查,确保上市公司发布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因此,会计师事务所被戏称为资本市场的“看门狗”。
一位会计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一般来说,出具非标准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是无奈之举,毕竟,上市公司是客户,只要不是重大问题的影响,事务所也不愿意这么做,否则,很容易失去这家客户。 那么,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甚至“无法表示意见”的是一些什么样的公司呢?
2018年6月22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抚钢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ST抚钢的雷彻底引爆,监管部门查实其连续8年财务造假虚增利润近20亿元。
2018年4月27日,乐视网披露了2017年年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乐视网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乐视网各种故事不断,公司2017年亏损138.78亿元。人称“贾布斯”的贾跃亭至今出海未归。
按一家上市公司董秘的说法,只要看到哪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意见,作为价值投资者就会躲得远远的,鬼知道哪天会爆雷。
从数量来看,这3年来,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公司快速增加,2018年比2017年猛增76%,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见的公司从2016年的10家,增长至2017年的17家,2018年暴增至38家,直接翻番。这也印证了普通投资者对今年资本市场“雷”多的直观印象。
让人尴尬的是,本应帮助投资者“排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如今竟然被当成了反向指标。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2018年,瑞华负责了31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中,康得新、辅仁药业、大族激光等“爆雷”公司均是其客户。如,过去6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辅仁药业年报无一例外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这让瑞华陷入漩涡。据媒体报道,截至7月28日,受瑞华所事件影响的公司已累计达到45家。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指出,“个别上市公司存在大额预付账款,预付对象为成立时间很短的新设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很小甚至无实际出资,且经营范围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毫无关联。”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也就是说提前给钱,但还没收货。
按照证监会的上述提示,如果翻开年报,发现公司存在大额预付账款,此时需加以小心。有心人还可以通过工商信息查询系统,如天眼查、企查查之类的工具去看看拿到预付账款的这些企业是否符合该监管报告提到的特征。
直接上案例。2017年12月,因涉嫌信披违规,证监会对保千里(600074.SH)立案调查。
此后的核查中,保千里称,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报表显示预付账款余额约8.74亿元,公司原董事长庄敏涉嫌以大额预付账款交易的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保千里称,经初步判断,上述预付账款中绝大部分款项追偿难度极大。由于款项已经对外支付,如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预付款项无法追回。
保千里的案例中,还给出了另一条辨别财务雷区的线索,那就是大额应收账款。截至2017年11月30日,保千里应收账款余额约25.66亿元。保千里称,这些客户大部分成立时间都不长,其经营能力、还款能力存疑,后续应收账款能否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可回收金额有待进一步确认,应收账款存在大部分不能回收的风险。
不论是拿预付账款的供应商还是应收账款中的客户,“成立时间都不长”,看来都要提防着点。
像保千里这样有大额不合理预付账款的还有不少同行者。如*ST天马2017年12月与一家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协议,签署采购协议后的3天内就向该供应商支付了5.67亿元的预付款,却连交货时间都没有约定。
2018年4月27日,*ST天马收到了证监会的一纸调查书。
今年,不少公司都因大额预付账款收到过监管层的“问候”,如云天化(600096.SH)2018年末公司商贸玉米业务的预付账款为10.55亿元,占全年商贸玉米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56.39%,上交所就对此作了问询。
截至2018年报告期期末,维维股份(600300.SH)预付款项账面余额3.09亿元,其中预付账款第一名的供应商是密山金源油脂油料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桂宣在维维股份长期担任高管。
从*ST康得(002450.SZ)到ST康美(600518.SH),一旦某上市公司被曝“存贷双高”,市场就提心吊胆。
《中国经济周刊》曾报道,2018年10月15日,一篇由财务人士撰写的《康美药业究竟有没有谎言》质疑康美药业存贷双高。其引述的数据是“截至2018年半年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9亿元,同时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负债等)高达347亿元。”该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我的数据来源主要是康美药业2018年半年报。当时写这篇稿件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排雷,也没有想到能在资本市场上起到如此大的影响。”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2018年年报,并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重述,“由于公司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
令投资者大跌眼镜的是,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当日对媒体表示,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回事。
在爆雷之前,康得新是知名白马股。至2018年底,*ST康得账上的货币资金高达153亿元,可谓“不差钱”。然而,其有息负债也高达110亿元。明明账上趴着大量现金,却要借钱过日子?这是什么道理?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指出,个别上市公司拥有大量非受限的银行存款,同时又有大额有息负债,部分债务甚至出现违约,可能存在资金被挪用、资产受限或被质押等未充分披露的情况。
如何看待存贷双高?海通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姜超认为,可能是存在三种情形:一是集团型企业在合并报表层面可能出现存贷双高。对于子公司较多的集团型企业,可能有的子公司账面现金充裕,而有的子公司更多依赖外部融资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从而在合并报表层面表现为存贷双高。二是企业在虚增收入的同时,为了满足会计等式,需要相应的虚增资产或者少计负债,而虚增货币资金是一种典型的粉饰手法。三是货币资金中存在未披露的大额受限资金。当货币资金中存在大额受限资金时,公司实际能使用的现金很少,资金需求可能由外部融资满足,从而产生存贷双高的情况。受限资金未披露可能的情况一是被关联方或者大股东占用,二是为大股东或关联方提供贷款质押、担保,如与银行签订抽屉协议。 *ST康得被查明的情况是,其母公司康得投资集团和*ST康得等子公司在北京银行开设“集合账户”,康得投资集团可以提取*ST康得账户的钱,但*ST康得账户的对账单并不反映账户资金被上拨的信息。结果就是,*ST康得账上显示有122亿元,实际上,资金不翼而飞,余额为0。
今年,对存贷双高的公司,监管层盯得紧紧的。如三安光电的2018年年报,上交所就问询是否存在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旗下控制的机构存放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限制用途。
科达洁能(600499.SH)、科迪乳业(002770.SZ)等公司也收到了关注类似问题的年报问询函。科迪乳业在公司账上虽有货币资金16.72亿元,2018年新增银行借款2.57亿元,年末短期借款达到了11.92亿元。《中国经济周刊》获悉,自2017年12月,科迪乳业就开始拖欠奶款了。参与现场“讨债”的奶农向记者反映称,一年半时间,科迪乳业“累计拖欠奶农奶款1.4亿元”,涉及河南、山东、山西、天津、河北、江苏、安徽等全国各地数千户奶农。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称,“个别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时未关注标的公司以往纳税情况,被当地税务机关稽查后要求补缴大额税款及罚金。”该报告还指出,“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构造不实或不公允交易,调节利润”。
难以看清的海外业务往往是藏污纳垢之所,容易“构造不实或不公允交易”。《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发现,大抵最后爆雷的海外业务往往最初光鲜亮丽,其特征之一就是毛利率普遍超出行业正常水平。
在A股市场,借海外交易的幌子来操控业绩表现的鼻祖或许要算当年的银广厦。但以规模论,后来者居上。
*ST百特(002323.SZ)是反面典型之一。监管层的处罚决定显示,2015年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的方式虚增收入2.01亿元,2015年雅百特以虚构建材出口贸易的方式虚增收入1852.94万元。
回溯公告,2015年7月,*ST百特称,公司承接了巴基斯坦某地铁工程项目,实现收入2.01亿元,毛利率高达74.16%。
停牌1000天*ST信威(600485.SH)也是如此。*ST信威曾是大唐集团的核心企业,2003年上市,2010年转为民企。2011年11月,*ST信威旗下的柬埔寨孙公司创造4.6亿美元超级大订单,当年贡献净利润5.66亿元,由此业绩爆发,2011年至2013年,北京信威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66亿元、4.91亿元、16.38亿元,销售净利润率高达48.32%、53.60%、69.43%;2014年顺利借壳上市。
今年7月12日,*ST信威复牌,至8月7日收盘,已连续19个跌停。
*ST节能(000820.SZ)也曾靠着6.37亿元的印尼业务大单撑起业绩。2019年1月,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就*ST节能对印尼大河项目营业收入确认不恰当、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恰当等多个问题作出了要求其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哪家上市公司莫名其妙地多了个海外大单,利润表现还特别好,那就请投资者自行擦亮眼睛。
每到岁末,总有一些上市公司搞大动作。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就挑明:有的上市公司年末突击交易增加利润,有的通过关联方交易虚增利润,且转让价格显著高于市场价格,这类因业绩压力而进行的突击交易合理性存疑。
这两种做法往往还纠缠在一起,投资者也容易辨认。
2018年11月,*ST南风再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监管函。据*ST南风2018年年报,公司将旗下的10家子公司股权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山焦盐化,获得4.95亿元的收益,扭亏为盈,保壳成功。
电广传媒2018年底卖画也引发争议。2018年12月,电广传媒拟将徐悲鸿的名作《愚公移山》布面油画以2.09亿元(含税)出售给关联方湖南广播电视台。电广传媒2017年亏损,2018年前三季度也是亏损,为此,外界认为,如果卖画成功,电广传媒可一举扭亏为盈,避免被“ST”。
12月21日,电广传媒公告称,由于市场过分解读,为从根本上避免曲解与猜测,这笔交易取消。
2018年底,出售资产给关联方的交易颇多。如*ST三维、ST丹科、*ST蓝科(601798.SH),有的资产出售溢价率高得惊动了交易所。如*ST运盛(600767.SH)一笔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增值率为605%;*ST蓝科一笔股权转让的增值额为2.32亿元,增值率为1283%,上交所就对这两家公司发去问询函,要求说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对于种种突击手段,《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称,“上市公司因资产处置确认了大额收益,关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值得关注。”
从康美药业到康得新,是什么让这些曾被市场看好的知名企业不惜代价也要操纵财务数据呢?
从风险因子理论的视角来看,企业有可能出于上市圈钱、偷税漏税、业绩承诺压力、管理层逃避特别处理或退市、维持估价、追求市场暴利等不良动机,利用信息不对称、内部控制失效、会计政策选择多样性等机会,在造假暴露可能性小、受罚程度轻的侥幸心理下,通过虚增收入、隐藏成本费用、不正常关联交易等手段走上财务造假的不归之路。
近年来,笔者发现选择财务造假的公司也受到经济周期下行等压力影响,有的公司受外部环境影响业绩下滑,也可能成为企业走向财务造假的推手。
此外,作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有限,独立性受到影响,甚至存在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内外勾结的情况,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开方便之门。
当造假者获利丰厚、投资者血本无归,这样的资本市场无疑成为现代社会明目张胆的利益收割工具。2001年11月,安然、世通等大型公司的财务丑闻导致美国资本市场损失了7万多亿美元的市值,彻底打击了全球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美国《商业周刊》评论道:“投资者的信心是我们整个经济成功的关键”,“安然事件从根本上动摇了我们的信念”。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前主任雷维特说:“美国资本市场的基础已被毁坏。”
在国内,银广夏、胜景山河、绿大地之后,万福生科、欣泰电器、金亚科技等上市公司IPO造假案频频发生,种种触目惊心的财务操纵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股票市场的信誉危机。财务造假的主观恶意行为一方面易引发“羊群效应”,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在影响资本市场信誉的同时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另一方面损害投资者利益,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对上市企业的信心,不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刑事追责往往缺位,市场投资者对于违法代价之低已经极度不满。
财务造假行政处罚中对于审计机构一般是被罚没违法所得,同时处以1~3倍罚款,这对事务所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而言的处罚也不过警告、罚款10万元以内,最严重的也就是“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实际上,除了绿大地的股民起诉过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外,尚无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因财务造假被起诉的案例,更不用说向股民赔偿了。
对于造假的始作俑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管等,最高处罚可达60万。除《证券法》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还涉及到《公司法》《刑法》管辖范畴,因此违反后两个法律的,不受60万罚款上限规定,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例如2018年10月27日,大智慧案以2537例虛假陈述诉讼请求、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诉讼金额,成为我国A股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诉讼案件。但是投资者维权之路漫漫,难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良好监督,行政处罚也很难对上市公司形成有效的威慑。
与此同时,现行的退市制度就像“没牙的老虎”。既无法达到严惩违规违法者的目的,也无法在市场上产生警示性效果。
与之相对比的是,美国针对安然公司财务欺诈的情况于2002年颁布了“萨班斯案”,其中规定:对编制违法违规财务报告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500万美元罚款或者20年监禁;篡改文件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20年监禁;证券欺诈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25年监禁;对犯有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分别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
除此之外,高额的举报奖励也是非常有效的监管手段。2011年,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了一条新规,如果举报信息最后导致100万美元以上罚款,举报者可以得到相当于罚款金额10%至30%的奖金。对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10年监禁,这些举措都在法律层面大大提高了财务欺诈的违法成本。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中美两国资本市场市场的监管差异性是比较明显的。美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多层次、参与主体多元、各种产品及其衍生品丰富、交易机制严密以及监管制度较为成熟的体系。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监管制度的建设和发展都起步较晚。具体对比如下表所示:
在相关制度的规定下,美国的上市公司实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度体系,并详细规定了注册报告的各方面要求。虽然发行证券的财务门槛较低,但其他方面的要求尤其是信息披露要求非常严格,法律责任严厉明确。我国当前的制度约束力较小,执行力度不大,上市公司违规成本太低,难以对违规行为施以有效的威慑力,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仍需要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吸收可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的先进制度。
笔者认为,对于监管机构而言,首先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体系,从事前监管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要求。特别是最近上市的科创板公司,要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首先就要对招股书等信披文件制定更详细的要求。
此外,必须要加大对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公司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再完善的制度,没有强有力的执行也只是纸上谈兵。对参与财务造假或财务信披把关审核不严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也应一并追责。同时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强制退市新规,将财务造假信披列为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予以强制退市,构建畅通的板块之间的转换机制,扩大退出路径。
对于上市公司,需自身素养和治理监管两手抓。一方面建立诚实的企业文化,加强管理层社会伦理道德和诚信的理念,不应仅靠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强化公司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即使在已经进入市场的情况下依然要保持较为高效的公司治理水平,减少各种可能出现的代理成本,防范由于信息披露不完全等问题导致的道德风险的出现。
我国是典型的散户市,投资者的投资水平和投资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资本市场的健康和发展成熟度。因此,要积极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推动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建立正确的风险观,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投资者自身也应树立正确的投资意识,理性投资而非投机。
资本市场各方应携手努力,共同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流量女王”一发话,A股“爆雷”话题再度火热。
爆雷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最具杀伤力的莫过于财务造假。从早期的郑百文、银广夏和蓝田股份,到近期的康得新、抚顺特钢,财务造假案例层出不穷。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调节利润、虚假记载,即投资人平常所说的做假账,一旦被证监会立案查实,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会被行政处罚并处罚款,涉及犯罪的还要“吃牢饭”。如触及退市或暂停上市红线,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风险如此之大,上市公司为何还要造假?在什么阶段财务造假?财务造假都有哪些手段?怎样才能快速发现危险的雷区迹象?
证监会监管报告曝光:上市公司造假有四大“套路”
年报是上市公司最全面完整的财务报告,在年报公布完毕后,证监会的会计部会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年报,形成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对外公布。
比如,2014年至2016年的会计监管报告中,对会计处理的技术性探讨较多。
2017年年报会计监管报告首次出现“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利用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调节利润的嫌疑”的说法,采取的手法有“通过年底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或比例、变更针对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的金额等方式调节利润”。
最新公布的《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对上市公司利润调节方式叙述更详尽,直指“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手段跨期调节利润,虚增利润或者业绩‘大洗澡’,跨期调节利润。有公司存在选择性会计确认和信息披露的情况,未能完整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更有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构造不实或不公允交易,调节利润,以实现‘保壳’等目的”。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自2017年初至今年8月22日,因定期报告(含季报、半年报、年报)财务数据含有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行政处罚(含事先告知)案例(以下简称“被处罚”)共有39家公司。其中,退市的公司已有5家,分别是博元投资(600656.SH)、烯碳新材(00051 1.SZ)、上海普天(600680.SH)、華泽钴镍(000693.SZ)和昆明机床(600806.SH)。
这39家被处罚公司的造假行为,包括IPO、重大资产收购前后、保壳等各阶段。《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行政处罚书,还原以上各阶段财务造假典型始末。
IPO造假:嘉寓股份连续造假7年,登云股份造假6年
嘉寓股份(300117.SZ)和登云股份(002715.SZ)是典型两例IPO(首次公开发行]文件中财务数据造假公司。
嘉寓股份2010年9月上市,向证监会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所列利润情况是2007年至2009年度、2010年1月至6月。
2008年度,嘉寓股份将收到的关联方资金1263万元,记载为供应商供货或退款。2009年度,嘉寓股份将上述关联方及另一非关联方支付的资金7568万元,记载为客户支付的工程款,冲抵应收账款。
据调查结果,嘉寓股份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对2008年至2010年完工的119个工程项目,嘉寓股份以跨期结转成本的方式调节利润。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嘉寓股份虚增利润。这样的造假在上市后也没停止,2011年至2013年度利润全部存在虚增或虚减的情况。上市后第一年公布净利润虚增了424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50.91%。此外,公司还利用账外资金发放员工薪酬,通过少计提当期应付职工薪酬方式多计利润。
数据来源:证监会对嘉寓股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嘉寓股份的财务操纵,历时7年,合计调节利润9499万元。公司时任董事长田家玉、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胡满姣和副总经理知晓并安排人员实施上述操作。
2015年6月嘉寓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两年后的2017年4月,证监会对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独立董事等28人给予警告,处5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田家玉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财务总监胡满姣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平安证券是嘉寓股份上市的主承销商,目前尚未因此事受到处罚。
2017年6月受到行政处罚的登云股份,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记载的2010年至2013年6月,存在部分三包索赔费、咨询服务费、会务费不入账,以及票据贴现费用不入账、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这样的操作在上市之后的2013年报、2014年报仍然出现。在2015年一季报中,登云股份将销售商品的单位成本手工调减了一定的百分比,经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减少421万元,使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由亏转盈。
证监会认定,登云股份IPO申请文件、2013年和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同样,登云股份受到警告及罚款60万元,26名责任人被警告,罚款5万至30万元不等,对董事兼总经理欧洪先、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潘炜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其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被证监会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3354万元,3名保荐人(其中一人中间接替)也被警告,两名被罚款30万元、一名被罚款15万元。 对于上市公司IPO财务造假,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分析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新股发行价的定价与招股说明书中的每股收益正相关,每股收益高,发行价水涨船高,也会增加首募资金量,因此,IPO公司有动力粉饰上市前的利润。主承销商在此也难辞其咎,他们多是辅导券商,经历了数年的辅导期,对拟上市公司基本“门清”,仍对做假账公司出具保荐报告,难言“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效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被处罚也不冤。
重大资产重组造假:粤传媒235份虚假合同佳电股份延迟费用入账保承诺期利润
重大资产重组时的造假也不少见。
2013年9月,粤传媒(002181.SZ)收购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香榭丽”)股权,以2013年6月净资产评估作价4.5亿元,加上此后粤传媒对香榭丽两次增资4500万元,粤传媒为香榭丽合计支付4.95亿元。2014年6月,香榭丽完成股权过户。
两年零三个月之后,香榭丽因资不抵债、官司缠身申请破产。至2016年6月30日,香榭丽的净资产为-5.2亿,当年前7个月亏损2.28亿元。2017年9月份,粤传媒以1元钱的价格将香榭丽转让。
到底何处有问题?
今年2月,粤传媒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书,这次重大资产收购时的财务造假内幕得以呈现。
据行政处罚书披露,香榭丽在收购前3年净利润就是全部亏损。香榭丽方面通过制作虚假合同虚增收入,虚增利润。在2011年至2013年间,香榭丽制作虚假合同共计127份,共计虚增净利润3.06亿元。
数据来源:粤传媒: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说过一个谎言之后,需要用更多的谎言去掩盖。收购前的利润,香榭丽就是虚构而来,收购后造假怎会戛然而止。
这起收购中,还伴随着行贿受贿等行为,法院审理后,粤传媒、香榭丽及财务顾问东方花旗相关人员被判刑。
粤传媒被行政处罚,粤传媒公司总经理兼董事赵文华全程参与、主导了粤传媒收购香榭丽,被证监会警告、罚款30万元,因刑事犯罪,2017年12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1年有期徒刑。粤传媒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另一位副总经理也被判刑。香榭丽总经理叶玫及高管,犯有合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行贿罪被判刑。
东方花旗证券是这次资产收购的财务顾问,被没收此单业务收入并处3倍罚款合计2380万元,其中一位资深业务总监也被判刑。
出具《评估报告》的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也有责任,今年5月领到罚单。
同样是资产收购,鞍重股份(002667.SZ)和欢瑞世纪(000892.SZ)也因虚假记载被行政处罚。
置入上市公司的收购资产,往往都有业绩承诺,可以把承诺期内利润做漂亮,过了承诺期再业绩变脸,这是做假账的又一手法。
佳电股份(000922.SZ)原名阿继电器,2011年置入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后者承诺,2011至2014年度实际净利润如不能达到承诺水平,相关方将要补偿。
据行政处罚书披露,为保证业绩承诺的完成,佳电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明决定从财务处理上做一些调整安排,以弥补完成业绩承诺不足。财务总监梁喜华负责具体实施。
既然是2011至2014年有业绩承诺,就将这段时间利润做漂亮。在过了承诺期后,再恢复实际情况,一次亏个够。这样的操作,被证券市场称为“过了业绩承诺期就变脸”。
将费用延迟入账是个“办法”。佳电股份将2013年度费用2089万元延迟到2014年度入账,将2013年度费用1015万元延迟到2015年度入账,将2014年度费用3297万元延迟到2015年度入账。
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佳电股份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虚增利润1.58亿元、0.40亿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93%、707%。
2015年,佳电股份將前期调节的利润从2015年1月份开始逐月分期消化,直至全部转回,恢复真实的财务状况。
2017年4月,佳电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佳电股份及23名责任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和罚款,但麻烦事才刚刚开始。
此后,部分中小投资者以佳电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也有部分中小投资者向公司申请“一对一”和解,截至今年3月31日,公司已与873名中小股东达成和解,共计支付赔偿金6324万元,支付诉讼费384万元。
保壳造假:如不造假,ST抚钢2013年就退市了
证监会《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着重指出:“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构造不实或不公允交易,调节利润,以实现‘保壳’等目的。”
注,审计机构均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据《ST抚钢: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整理 按照造假时间算,ST抚钢(600399.SZ)时间最长,历时7年,证监会认为“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
2018年1月31日,经公司自查发现,ST抚钢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可能涉及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数据重大调整。
2018年3月21日,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ST抚钢通过伪造、变造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修改物供系统、成本核算系统、财务系统数据等方式调整存货中“返回钢”数量、金额,将应计入当期成本的原材料计入存货,导致涉案期间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19.89亿元。
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通过虚增存货、减少生产成本、将部分虚增存货转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进行资本化等方式,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9.02亿元。
将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后,2010年至2014年以及2016年(追溯调整前)共计6个年度,抚顺特钢由盈利转为亏损。按照退市规则,如果不是造假,2010至2012年,公司连续3年亏损,2013年时就该退市了。
据行政处罚书披露:2010年至2017年连续多年存在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这场造假,历经7年,三任董事长赵明远、董事(注:此人姓董名事)和孙启,三任总经理单志强、张晓军、孙启,两任财务总监王勇和姜臣宝,再加上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监事,共计45人被行政处罚并罚款。
配合大股东造假:三房巷与大股东往来款不记账,澄星股份掩盖票据占款
除了上市公司造假,大股东侵夺上市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例子也不少。
*ST康得(002450.SZ)在5年中将累计逾百亿资金划入康得集团,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这些被占用资金案例中,上市公司似乎身不由己,而证监会处罚的案例显示,上市公司却充当了资金被占用的“帮凶”。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挑破了控股股东或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种种手法:如,向设立时间短、规模小、与上市公司业务无关联的企业支付大额预付账款;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以上市公司的名义对外借款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上市公司疑似通过对外投资向关联方转移资金。
三房巷(600370.SH)故意隐瞒大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资金情况。
2014年度,三房巷的大股东及其子公司共13次占用三房巷资金3.78亿元,当年全部归还。2015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18次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6.35亿元,当年全部归还。三房巷故意隐瞒,未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记账,由此导致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三房巷被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分别被罚款30万元。
澄星股份(600078.SH)大股东占用资金更具隐蔽性。
2011年至2014年,澄星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划款或银行票据方式,占用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
2011年报,通过应收票据虚增、应付票据虚减,票据背书延迟入账等方式,澄星股份的其他应收款虚减2.98亿元,当年财报公布其他应收款0.23亿元,实为3.31亿元。
2012年,澄星股份应收票据虚增、应付票据虚减,当年其他应收款虚减2亿元,预付账款虚减9514万元。
官方版“避雷”指南
上市公司数千家,各种数据和报告专业又复杂,怎样才能快速识别其中埋藏的地雷呢?
证监会《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是“良心之作”,干货满满,堪称避雷指南,报告提到了上市公司的各种猫腻手段,有些是监管部门深入调查才能掌握的信息,在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或者被爆雷之前,普通投资者难以一窥究竟;有些则是比较容易发现的雷区预警迹象,该报告也多有提及,普通投资者根据这些蛛丝马迹再去分析,或许能绕开不少危险地带。
被出具非标准意见是危险信号
2016年至2018年,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报告内容框架都不一样,侧重点也不相同,相同的是,在每年度的监管会计报告开头却大致相似,而且都会提到上市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情况。
《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称,105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其中,保留意見20家、无法表示意见10家、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75家。
据《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124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17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36家被出具保留意见、71家被出具带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显示,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219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38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82家被出具保留意见,99家被出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
证监会为何如此重视这一数据?
相对于非标准审计意见,还有“标准无保留意见”。顾名思义,后者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审计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表示完全同意,没有异议。
按照常规流程,在上市公司发布年报之前,其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要派遣审计项目小组,深入该上市公司审计查账,有的还要去工地现场调查,确保上市公司发布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因此,会计师事务所被戏称为资本市场的“看门狗”。
一位会计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一般来说,出具非标准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是无奈之举,毕竟,上市公司是客户,只要不是重大问题的影响,事务所也不愿意这么做,否则,很容易失去这家客户。 那么,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甚至“无法表示意见”的是一些什么样的公司呢?
2018年6月22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抚钢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ST抚钢的雷彻底引爆,监管部门查实其连续8年财务造假虚增利润近20亿元。
2018年4月27日,乐视网披露了2017年年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乐视网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乐视网各种故事不断,公司2017年亏损138.78亿元。人称“贾布斯”的贾跃亭至今出海未归。
按一家上市公司董秘的说法,只要看到哪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意见,作为价值投资者就会躲得远远的,鬼知道哪天会爆雷。
从数量来看,这3年来,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公司快速增加,2018年比2017年猛增76%,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见的公司从2016年的10家,增长至2017年的17家,2018年暴增至38家,直接翻番。这也印证了普通投资者对今年资本市场“雷”多的直观印象。
让人尴尬的是,本应帮助投资者“排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如今竟然被当成了反向指标。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2018年,瑞华负责了31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中,康得新、辅仁药业、大族激光等“爆雷”公司均是其客户。如,过去6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辅仁药业年报无一例外地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这让瑞华陷入漩涡。据媒体报道,截至7月28日,受瑞华所事件影响的公司已累计达到45家。
看见“支付大额预付账款”要小心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指出,“个别上市公司存在大额预付账款,预付对象为成立时间很短的新设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很小甚至无实际出资,且经营范围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毫无关联。”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也就是说提前给钱,但还没收货。
按照证监会的上述提示,如果翻开年报,发现公司存在大额预付账款,此时需加以小心。有心人还可以通过工商信息查询系统,如天眼查、企查查之类的工具去看看拿到预付账款的这些企业是否符合该监管报告提到的特征。
直接上案例。2017年12月,因涉嫌信披违规,证监会对保千里(600074.SH)立案调查。
此后的核查中,保千里称,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报表显示预付账款余额约8.74亿元,公司原董事长庄敏涉嫌以大额预付账款交易的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保千里称,经初步判断,上述预付账款中绝大部分款项追偿难度极大。由于款项已经对外支付,如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预付款项无法追回。
保千里的案例中,还给出了另一条辨别财务雷区的线索,那就是大额应收账款。截至2017年11月30日,保千里应收账款余额约25.66亿元。保千里称,这些客户大部分成立时间都不长,其经营能力、还款能力存疑,后续应收账款能否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可回收金额有待进一步确认,应收账款存在大部分不能回收的风险。
不论是拿预付账款的供应商还是应收账款中的客户,“成立时间都不长”,看来都要提防着点。
像保千里这样有大额不合理预付账款的还有不少同行者。如*ST天马2017年12月与一家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协议,签署采购协议后的3天内就向该供应商支付了5.67亿元的预付款,却连交货时间都没有约定。
2018年4月27日,*ST天马收到了证监会的一纸调查书。
今年,不少公司都因大额预付账款收到过监管层的“问候”,如云天化(600096.SH)2018年末公司商贸玉米业务的预付账款为10.55亿元,占全年商贸玉米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56.39%,上交所就对此作了问询。
截至2018年报告期期末,维维股份(600300.SH)预付款项账面余额3.09亿元,其中预付账款第一名的供应商是密山金源油脂油料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桂宣在维维股份长期担任高管。
闻之色变的“存贷双高”
从*ST康得(002450.SZ)到ST康美(600518.SH),一旦某上市公司被曝“存贷双高”,市场就提心吊胆。
《中国经济周刊》曾报道,2018年10月15日,一篇由财务人士撰写的《康美药业究竟有没有谎言》质疑康美药业存贷双高。其引述的数据是“截至2018年半年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9亿元,同时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负债等)高达347亿元。”该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我的数据来源主要是康美药业2018年半年报。当时写这篇稿件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排雷,也没有想到能在资本市场上起到如此大的影响。”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2018年年报,并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重述,“由于公司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
令投资者大跌眼镜的是,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当日对媒体表示,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回事。
在爆雷之前,康得新是知名白马股。至2018年底,*ST康得账上的货币资金高达153亿元,可谓“不差钱”。然而,其有息负债也高达110亿元。明明账上趴着大量现金,却要借钱过日子?这是什么道理?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指出,个别上市公司拥有大量非受限的银行存款,同时又有大额有息负债,部分债务甚至出现违约,可能存在资金被挪用、资产受限或被质押等未充分披露的情况。
如何看待存贷双高?海通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姜超认为,可能是存在三种情形:一是集团型企业在合并报表层面可能出现存贷双高。对于子公司较多的集团型企业,可能有的子公司账面现金充裕,而有的子公司更多依赖外部融资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从而在合并报表层面表现为存贷双高。二是企业在虚增收入的同时,为了满足会计等式,需要相应的虚增资产或者少计负债,而虚增货币资金是一种典型的粉饰手法。三是货币资金中存在未披露的大额受限资金。当货币资金中存在大额受限资金时,公司实际能使用的现金很少,资金需求可能由外部融资满足,从而产生存贷双高的情况。受限资金未披露可能的情况一是被关联方或者大股东占用,二是为大股东或关联方提供贷款质押、担保,如与银行签订抽屉协议。 *ST康得被查明的情况是,其母公司康得投资集团和*ST康得等子公司在北京银行开设“集合账户”,康得投资集团可以提取*ST康得账户的钱,但*ST康得账户的对账单并不反映账户资金被上拨的信息。结果就是,*ST康得账上显示有122亿元,实际上,资金不翼而飞,余额为0。
今年,对存贷双高的公司,监管层盯得紧紧的。如三安光电的2018年年报,上交所就问询是否存在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旗下控制的机构存放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限制用途。
科达洁能(600499.SH)、科迪乳业(002770.SZ)等公司也收到了关注类似问题的年报问询函。科迪乳业在公司账上虽有货币资金16.72亿元,2018年新增银行借款2.57亿元,年末短期借款达到了11.92亿元。《中国经济周刊》获悉,自2017年12月,科迪乳业就开始拖欠奶款了。参与现场“讨债”的奶农向记者反映称,一年半时间,科迪乳业“累计拖欠奶农奶款1.4亿元”,涉及河南、山东、山西、天津、河北、江苏、安徽等全国各地数千户奶农。
难以核查的高利润海外业务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称,“个别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时未关注标的公司以往纳税情况,被当地税务机关稽查后要求补缴大额税款及罚金。”该报告还指出,“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构造不实或不公允交易,调节利润”。
难以看清的海外业务往往是藏污纳垢之所,容易“构造不实或不公允交易”。《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发现,大抵最后爆雷的海外业务往往最初光鲜亮丽,其特征之一就是毛利率普遍超出行业正常水平。
在A股市场,借海外交易的幌子来操控业绩表现的鼻祖或许要算当年的银广厦。但以规模论,后来者居上。
*ST百特(002323.SZ)是反面典型之一。监管层的处罚决定显示,2015年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的方式虚增收入2.01亿元,2015年雅百特以虚构建材出口贸易的方式虚增收入1852.94万元。
回溯公告,2015年7月,*ST百特称,公司承接了巴基斯坦某地铁工程项目,实现收入2.01亿元,毛利率高达74.16%。
停牌1000天*ST信威(600485.SH)也是如此。*ST信威曾是大唐集团的核心企业,2003年上市,2010年转为民企。2011年11月,*ST信威旗下的柬埔寨孙公司创造4.6亿美元超级大订单,当年贡献净利润5.66亿元,由此业绩爆发,2011年至2013年,北京信威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66亿元、4.91亿元、16.38亿元,销售净利润率高达48.32%、53.60%、69.43%;2014年顺利借壳上市。
今年7月12日,*ST信威复牌,至8月7日收盘,已连续19个跌停。
*ST节能(000820.SZ)也曾靠着6.37亿元的印尼业务大单撑起业绩。2019年1月,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就*ST节能对印尼大河项目营业收入确认不恰当、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恰当等多个问题作出了要求其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哪家上市公司莫名其妙地多了个海外大单,利润表现还特别好,那就请投资者自行擦亮眼睛。
“年末突击交易”“关联方‘接盘’买单”要注意
每到岁末,总有一些上市公司搞大动作。
《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就挑明:有的上市公司年末突击交易增加利润,有的通过关联方交易虚增利润,且转让价格显著高于市场价格,这类因业绩压力而进行的突击交易合理性存疑。
这两种做法往往还纠缠在一起,投资者也容易辨认。
2018年11月,*ST南风再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监管函。据*ST南风2018年年报,公司将旗下的10家子公司股权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山焦盐化,获得4.95亿元的收益,扭亏为盈,保壳成功。
电广传媒2018年底卖画也引发争议。2018年12月,电广传媒拟将徐悲鸿的名作《愚公移山》布面油画以2.09亿元(含税)出售给关联方湖南广播电视台。电广传媒2017年亏损,2018年前三季度也是亏损,为此,外界认为,如果卖画成功,电广传媒可一举扭亏为盈,避免被“ST”。
12月21日,电广传媒公告称,由于市场过分解读,为从根本上避免曲解与猜测,这笔交易取消。
2018年底,出售资产给关联方的交易颇多。如*ST三维、ST丹科、*ST蓝科(601798.SH),有的资产出售溢价率高得惊动了交易所。如*ST运盛(600767.SH)一笔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增值率为605%;*ST蓝科一笔股权转让的增值额为2.32亿元,增值率为1283%,上交所就对这两家公司发去问询函,要求说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对于种种突击手段,《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称,“上市公司因资产处置确认了大额收益,关联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值得关注。”
把财务造假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从康美药业到康得新,是什么让这些曾被市场看好的知名企业不惜代价也要操纵财务数据呢?
从风险因子理论的视角来看,企业有可能出于上市圈钱、偷税漏税、业绩承诺压力、管理层逃避特别处理或退市、维持估价、追求市场暴利等不良动机,利用信息不对称、内部控制失效、会计政策选择多样性等机会,在造假暴露可能性小、受罚程度轻的侥幸心理下,通过虚增收入、隐藏成本费用、不正常关联交易等手段走上财务造假的不归之路。
近年来,笔者发现选择财务造假的公司也受到经济周期下行等压力影响,有的公司受外部环境影响业绩下滑,也可能成为企业走向财务造假的推手。
此外,作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有限,独立性受到影响,甚至存在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内外勾结的情况,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开方便之门。
财务造假打击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当造假者获利丰厚、投资者血本无归,这样的资本市场无疑成为现代社会明目张胆的利益收割工具。2001年11月,安然、世通等大型公司的财务丑闻导致美国资本市场损失了7万多亿美元的市值,彻底打击了全球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美国《商业周刊》评论道:“投资者的信心是我们整个经济成功的关键”,“安然事件从根本上动摇了我们的信念”。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前主任雷维特说:“美国资本市场的基础已被毁坏。”
在国内,银广夏、胜景山河、绿大地之后,万福生科、欣泰电器、金亚科技等上市公司IPO造假案频频发生,种种触目惊心的财务操纵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股票市场的信誉危机。财务造假的主观恶意行为一方面易引发“羊群效应”,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在影响资本市场信誉的同时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另一方面损害投资者利益,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对上市企业的信心,不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市场投资者对于违法代价之低极度不满
近年来,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刑事追责往往缺位,市场投资者对于违法代价之低已经极度不满。
财务造假行政处罚中对于审计机构一般是被罚没违法所得,同时处以1~3倍罚款,这对事务所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而言的处罚也不过警告、罚款10万元以内,最严重的也就是“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实际上,除了绿大地的股民起诉过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外,尚无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因财务造假被起诉的案例,更不用说向股民赔偿了。
对于造假的始作俑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管等,最高处罚可达60万。除《证券法》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还涉及到《公司法》《刑法》管辖范畴,因此违反后两个法律的,不受60万罚款上限规定,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例如2018年10月27日,大智慧案以2537例虛假陈述诉讼请求、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诉讼金额,成为我国A股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诉讼案件。但是投资者维权之路漫漫,难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良好监督,行政处罚也很难对上市公司形成有效的威慑。
与此同时,现行的退市制度就像“没牙的老虎”。既无法达到严惩违规违法者的目的,也无法在市场上产生警示性效果。
与之相对比的是,美国针对安然公司财务欺诈的情况于2002年颁布了“萨班斯案”,其中规定:对编制违法违规财务报告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500万美元罚款或者20年监禁;篡改文件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20年监禁;证券欺诈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25年监禁;对犯有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分别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
除此之外,高额的举报奖励也是非常有效的监管手段。2011年,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了一条新规,如果举报信息最后导致100万美元以上罚款,举报者可以得到相当于罚款金额10%至30%的奖金。对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处10年监禁,这些举措都在法律层面大大提高了财务欺诈的违法成本。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中美两国资本市场市场的监管差异性是比较明显的。美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多层次、参与主体多元、各种产品及其衍生品丰富、交易机制严密以及监管制度较为成熟的体系。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监管制度的建设和发展都起步较晚。具体对比如下表所示:
在相关制度的规定下,美国的上市公司实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度体系,并详细规定了注册报告的各方面要求。虽然发行证券的财务门槛较低,但其他方面的要求尤其是信息披露要求非常严格,法律责任严厉明确。我国当前的制度约束力较小,执行力度不大,上市公司违规成本太低,难以对违规行为施以有效的威慑力,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仍需要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吸收可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的先进制度。
首先应建立以信披为中心的监管体系
笔者认为,对于监管机构而言,首先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体系,从事前监管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要求。特别是最近上市的科创板公司,要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首先就要对招股书等信披文件制定更详细的要求。
此外,必须要加大对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公司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再完善的制度,没有强有力的执行也只是纸上谈兵。对参与财务造假或财务信披把关审核不严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也应一并追责。同时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强制退市新规,将财务造假信披列为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予以强制退市,构建畅通的板块之间的转换机制,扩大退出路径。
对于上市公司,需自身素养和治理监管两手抓。一方面建立诚实的企业文化,加强管理层社会伦理道德和诚信的理念,不应仅靠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强化公司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即使在已经进入市场的情况下依然要保持较为高效的公司治理水平,减少各种可能出现的代理成本,防范由于信息披露不完全等问题导致的道德风险的出现。
我国是典型的散户市,投资者的投资水平和投资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资本市场的健康和发展成熟度。因此,要积极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推动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建立正确的风险观,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投资者自身也应树立正确的投资意识,理性投资而非投机。
资本市场各方应携手努力,共同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