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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商会与政府的管理职能的界定没有法律化、制度化,冲突就在所难免。但是一些潜在的规则正在慢慢形成,而这又完全靠的是政府与温州商会之间的一种默契。这是独具中国特色的现象
作为新的经济活动管理参与者,温州商会与政府管理职能的界定与协调变得敏感。
据温州总商会视为珍品的一份发黄的历史资料记载:宣统三年(1911年),温州水旱交加、民食穷乏,酿成抢米风潮,当政者主张“严惩暴民,格杀勿论”。商会提出,劝令店铺、殷户平价出粜、从速筹款向外地购进粮食,使风潮得以平息。
民国14年(1925年)浙江省长借口森林砍伐与水利有关,通令全省禁止煤炭销运,直接影响炭农和炭商的生计,商会支持的炭业工会上告北洋政府农部,力争解除禁令。
从历史来看,由于利益立场的差别,商会与政府往往会发生冲突。时至今日这些矛盾还是存在。
内蒙古温州商会秘书长周永年说,在政府面前,其实现在还有很多事情是商会没法办好。
2004年8月16日,《经济》杂志接到温州市苍南县服装商会会长林锋的一份特快专递,内容是关于温州苍南县龙港商业步行街的问题。
2003年6月,苍南县服装商会决定在龙港镇建立龙港商业步行街。在各方面都已经动工下,到了2003年12月,苍南县房管局认为房屋有安全隐患。随后,苍南县安委会通知工商局,工商局据此拒绝给商户办理营业执照。
服装商会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后,发现并不存在安全问题,但是房管局、工商局却始终没有松口。直到目前,龙港步行街的商户还是“黑户”。苍南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王作坚称,这些商户随便盖房子,没按程序,没考虑后果,就是商会自行出面搞的。
温州市苍南县服装商会会长林锋说,镇政府也表过态,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合法经营,你们哪里都可以经营。而且苍南和温州都是民营经济为主,以前开店从没有这样审批的手续,也没有房管局来制止,而且按照有关法规也不需要提供房屋的安全鉴定。特别是这有利于龙港经济——商会自发组织,政府不掏钱,又可以路面改造。
只要商会与政府的管理职能的界定没有法律化、制度化,这种冲突就在所难免。而一个具有真正意义的商会立足点就是保持独立性。
自治、自主的商会精神
在温州和广州采访期间,《经济》杂志记者听到最多的话就是,“我们解放前的温州府商会”,显然,温州府商会是温州商人的光荣与梦想。
温州府商会是一个高度自治,具有极大自主性的组织。
那时商会的一把手叫“总理”,一般来说,他不是从本行业的经营者选举出来,而是要邀请当地的乡绅来担当,这样他们就能够很好地与官府周旋,获得便利,开通商情。温州市工商联调研处处长赵文冕说,当时这些“总理”的派头可大了,平时要见到他们还必须要递上一个“牌子”——相当于现在的名片,“见不见你还是另外一回事情”。
虽然当时地温州府商会总理由乡绅担当,但是商会在实际中所发挥的作用,却让很多重读这段历史的人激动不已,比如与官府沟通、谈判,民间商事、劳资纠纷的调解,还有洋教堂与老百姓之间的纠纷的处理。
追求自治、自主是温州商会的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进入民国时期,尽管政府不断试图控制商会,但在商会会长的人选方面,商会坚持不断向当局争取——希望由真正经商的人来自己主持商会,后来经营木业的大户叶筱甫出任会长。
人们注意到,自1988年温州商会复活以后,追求自治、自主的温州商会精神依然延续。
前不久,《经济》杂志记者在温州服装商会采访期间,正好赶上湖北服装行业协会前来取经。心直口快的服装商会秘书长汪加福很坦率地说:我们的商会行业协会是民间性的,你们是半官方的,我们是不拿政府一分钱的,你们是吃官饭的。
温州市总商会副会长吴祖联指出,温州市的商会以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整体利益出发成立的,没有政府公务员,没有政府的一分钱拨款,不像政府以前的拉郎配,不是“二政府”。在实际中,都是按照“自愿入会,自选领导,自聘人员,自筹经费,自理会务”的“五自”方针。
在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提供给《经济》杂志的协会章程中,有如下表述:“本协会的性质以本地区生产和经销打火机及零部件的企业(户)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经济团体组织”。会员的权利其中一条就是:“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温州市的异地商会的章程中也强化“自治”。四川省温州商会章程总则中第二条中如此表述:“坚持自愿入会、自选领导、自聘人员、自筹经费和自理会务的组织原则,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活动方式”。
让人感到惊奇的是,政府对于温州商会这样的民间力量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
据了解,温州商会的章程是在民政部的社团章程的框架下进行细微调整,依然有政府色彩。对此,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管理处处长王文认为,社团章程将会越来越重要,社团以后必须依据登记章程,在法律、法规下开展活动。不过,据其透露,现在民政部正在修订条例,考虑要不要章程示范文本,或者像国外一样只填表。
温州也有一些协会中的会长,是从政府二线上退下来的。如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的理事长陈锡强是从市二轻局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陈称,现在是个过渡阶段,只要一个企业家能够取得整个行业的认可,那么接下来的他就完全退出。
温州市总商会副会长吴祖联所告诉《经济》杂志,温州市政府可能将有个规划拿出来,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的,都将从商会、行业协会中退出来。
温州的潜规则
尽管没有任何法规来明确政府与商会的职能界定,但是一些潜在的规则正在慢慢形成,而这又完全靠的是政府与温州商会之间的一种默契。这可以说是独具中国特色的现象。
据温州市经贸委行业二处副处长张建东说,目前商会、协会已经承担起比如行业规划制定、本行业统计以及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职能,而这些以前都是由政府来承担。
1993年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向温州市市政府提出赋予烟具行业协会四项管理权,包括同行企业开业登记初审权、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权、同行议价制约权、新产品维护权。随后,温州市政府很快就接受此建议,并发出《关于同意鹿城区对打火机行业管理的批复》。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也正是在这样的政府授权下,克服了行业内部的无序竞争,加强了行业自律。
温州服装商会从政府手中获得了职称评定权——《温州市服装设计、服装工艺专业技术专业职称评聘实施细则》——这也开了国内商会评职称的先河。
张建东说,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商会、协会将各自行业的信息、资料统计供给决策部门参考,从而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很多时候,统计部门没有的数据,商会就有,而且可能更贴近这个行业的实际情况。
据了解,建设“中国服装名城”以及建立“温州模具城”的建议这些都是商会出面向政府提出的。
温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戴吉林认为,这种职能转移应该更多。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将市场准入、年检年审、评优评级、资质审核等前期调研、论证和初审权等都委托给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只保留最终审核权和决定权。
人大与政协议案、提案是商会参与管理的另一条途径。温州食品商会曾先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了《粮食市场混乱,亟待治理整顿》、《三角巷副食品市场搬迁中的问题亟待解决》等40余篇建议。煤炭商会针对煤炭市场私人码头多、船只进港偷逃税严重、港务监督存在漏洞、业主不正当竞争等问题,提出了《煤炭市场混乱状况亟待整顿》的提案,引起温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获得政协提案一等奖。
2003年温州市“两会”期间,商会推荐141名企业家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共计提交提案、议案54件。其中,温州市总商会专门组织政协委员到各个工业园区进行调研,向政府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工业园区》的提案,该提案被列为2003年十大重点提案之一。
据中国美国商会会长Charles M. Martin介绍说,在美国,商会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公共关系,尤其在华盛顿。商会必须说服参议员应该对某项法规、草案持有什么样的立场、看法。有时候,商会也要去国会、各个州与州长进行谈判、游说。
“而往往政府是接受这样的建议!”Charles M. Martin说。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管理处处长王文指出,这主要还是政府职能转移的问题。王文认为,自从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以后,逼得政府不得不把一些职能转移。现在有些职能没有转移给商会协会,主要由于各职能部门领导认识的问题。
温州市委政策研究室马津龙认为,政府如果是一个有限的政府,才有抗衡机制出现的可能,如果政府是一个无限的政府,那么很难培育这样的抗衡机制。目前温州商会的很多职能还要政府赋予,不可能独立。
一路走好
2004年7月中旬,温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戴吉林正准备再次将一份《温州市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草案)》的报告提交给市政府,此前,戴吉林曾将该草案提交给市政府,但是市委、市政府迟迟不表态。
在该草案中明确写着,“成立中介组织发展办公室,与市民间组织领导小组联合办公”的内容。戴吉林说,这是取消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擦边球”。
“管理体制不顺、覆盖面低、结构不合理、职能不到位、自身能力不强、号召力不够”,这些是戴吉林对温州商会的批评。
戴认为,在纯经济类的企业家组成的协会中可以不要主管部门。“政府的有些职能已经走向市场化,你为什么还管理,实际不起作用!”
“有很多商会成立后就不会死,没有竞争!”戴说,“而且有些业务主管部门已经成为民间组织部,在选举的时候,实行等额选举而不是差额选举,有的甚至是鼓掌通过!现在有的协会、商会请相关部门领导当顾问,有时候比‘二政府’还厉害。”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关则文与38名代表一起,联名递交议案,建议制定《行业协会管理法》,对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作用、机构、职能、与政府关系、监管等进行全面定位。
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管理处处长王文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不现实。因为整个社团都没有法,而行业协会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除了和政府部门管理职能交叉难以界定外,温州商会尤其是异地商会在合法性等方面,目前还是存在一定的质疑,以至于异地商会在成立时都会出现民政局与当地其他部门的矛盾。
温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戴吉林告诉《经济》,本来民政部不同意成立异地商会,后来开了口子——要求控制到省一级,不可以办到地市级,但是实际中温州的异地商会大部分在地市级。
同时,各地商会通过相互考察、资源共享、会长联谊会等各种方式展开联系,有观察人士指出,这有可能形成一种商业垄断。
中国美国商会会长Charles M. Martin说,在美国商会可以势力很大,对国会影响很大,钱也多,而且活动多,但不能够形成垄断,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邓国胜曾对温州商会作过考察。他指出,异地商会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容易形成共谋——为了利润最大化,享有更大资源,采用集体定价。在国外有消费者组织和工会作为平衡这样垄断的组织,但是中国目前工会站在企业一边,消协作用有限,根本没有这样的一种制约机制。
据了解,温州市政府将建立“市四套班子领导结对联系各地温州商会制度”。此前温州市异地商会管理由市政府对外协作办负责。
而温州商会也开始变得小心谨慎,在第三届温州商会年会期间,严格控制人数以及媒体,一位负责人告诉说,主要是考虑不要把事情搞大了,影响不好,最好低调行事。
“如果能够从制度上、合法性上为温州商会理清发展思路,那么这个民间组织就能够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取得更好的发展!而且这也将为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模本。”邓国胜说。
2004年7月18日下午,夕阳下瓯江熠熠生辉。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洪振宁意味深长地告诉《经济》,“温州的百年商会历史,其实就是温州从农商文化向市民文化,再到公民文化转变的一个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