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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高站位服务、高标杆护航、高效能监督,围绕“一张蓝图保发展、一体共治建生态”总体思路,着力扮好“服务员”“护航员”“监督员”三个角色,助力乡村振兴扬帆起航、行稳致远。
重谋划,当好乡村振兴“服务员”
新发展阶段下,面对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双重矛盾和压力,我局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科学谋划,用活各项自然资源政策,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服务。
“舞龙头”。高质量编制市、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系统规划、功能规划、特色规划”三大重点,以公园城市理念为引领,整合资源要素,全面开展全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摸底排查,靶向精准施策,确定村庄发展方向。选择建设基础好、示范带头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通过科学规划,为乡村振兴描绘美好发展蓝图。
“放管服”。在保证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全力支持规模化种植和养殖业等设施用地发展,率先把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管理权限下放至乡(镇)政府,改行政审批制为乡级政府备案制,通过下放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权限,为乡村振兴和小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便捷的资源要素保障。
“建机制”。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头等大事,我局制定出台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加大政策创新和制度供给力度,完善促进乡村振兴的用地政策体系。结合农村二三产业用地特点,在地价、供地方式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加大用地支持力度,构建用地管理服务制度体系。
勇担当,当好乡村振兴“护航员”
乡村振兴需要充足的自然资源作为要素保障,盘活现有自然资源,护航乡村振兴发展势在必行。
“破瓶颈”。通过拆旧复耕、残次林地整治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农村闲置低效用地整治,促进乡村闲置土地资源整合开发利用。国土三调数据显示,全市现有耕地217.14万亩,比“二调”净增11.87万亩;充足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完成土地报批2万余亩,确保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建设用地保障率达到100%。
“真支持”。适度倾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把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10%以上用于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确保村建设项目及时落地。
“明航向”。拓宽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渠道,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转用”两种方式、双重保障,确保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需求。
“强保障”。近5年来,完成各类土地收入140亿元。其中,土地指标交易90亿元,拨付乡(镇)38个批次16亿元,现存9万余亩的补充耕地指标潜在价值达150亿元以上。通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市域内调剂、指标跨市交易、土地出让收益反哺农村建设等措施,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严管理,当好乡村振兴“监督员”
列清单,心中有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做好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统筹,对合理用地需求,明确列出项目清单的,不得做他用;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双向机制,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指标和空间的保障力度。
建台账,手中有法。加快推进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确保按期完成全市626个行政村、41万宗农房确权发证工作。
勇创新,胸中有策。积极争取省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按照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尝试开展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拓宽集体土地抵押、租赁等融资渠道。
严管控,肩上有责。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和督察,严格落实“一网三长”管理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新增,以“长牙齿”的举措严控违法,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存量问题,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红线,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下一步,永城市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新的契机,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自然資源厅和永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做出自然资源部门应有的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华诞。
重谋划,当好乡村振兴“服务员”
新发展阶段下,面对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双重矛盾和压力,我局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科学谋划,用活各项自然资源政策,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服务。
“舞龙头”。高质量编制市、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系统规划、功能规划、特色规划”三大重点,以公园城市理念为引领,整合资源要素,全面开展全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摸底排查,靶向精准施策,确定村庄发展方向。选择建设基础好、示范带头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通过科学规划,为乡村振兴描绘美好发展蓝图。
“放管服”。在保证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全力支持规模化种植和养殖业等设施用地发展,率先把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管理权限下放至乡(镇)政府,改行政审批制为乡级政府备案制,通过下放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权限,为乡村振兴和小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便捷的资源要素保障。
“建机制”。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头等大事,我局制定出台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加大政策创新和制度供给力度,完善促进乡村振兴的用地政策体系。结合农村二三产业用地特点,在地价、供地方式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加大用地支持力度,构建用地管理服务制度体系。
勇担当,当好乡村振兴“护航员”
乡村振兴需要充足的自然资源作为要素保障,盘活现有自然资源,护航乡村振兴发展势在必行。
“破瓶颈”。通过拆旧复耕、残次林地整治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农村闲置低效用地整治,促进乡村闲置土地资源整合开发利用。国土三调数据显示,全市现有耕地217.14万亩,比“二调”净增11.87万亩;充足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保障完成土地报批2万余亩,确保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建设用地保障率达到100%。
“真支持”。适度倾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把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10%以上用于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确保村建设项目及时落地。
“明航向”。拓宽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渠道,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转用”两种方式、双重保障,确保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需求。
“强保障”。近5年来,完成各类土地收入140亿元。其中,土地指标交易90亿元,拨付乡(镇)38个批次16亿元,现存9万余亩的补充耕地指标潜在价值达150亿元以上。通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市域内调剂、指标跨市交易、土地出让收益反哺农村建设等措施,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严管理,当好乡村振兴“监督员”
列清单,心中有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做好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统筹,对合理用地需求,明确列出项目清单的,不得做他用;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双向机制,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指标和空间的保障力度。
建台账,手中有法。加快推进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确保按期完成全市626个行政村、41万宗农房确权发证工作。
勇创新,胸中有策。积极争取省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按照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尝试开展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拓宽集体土地抵押、租赁等融资渠道。
严管控,肩上有责。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和督察,严格落实“一网三长”管理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新增,以“长牙齿”的举措严控违法,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存量问题,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红线,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下一步,永城市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新的契机,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自然資源厅和永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做出自然资源部门应有的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