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权力与政府行为的实施必须以税收作为基础,因此可以通过预算来合理安排政府的税收收入可有效控制与规范政府的行为。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当前学者对于"税收国家"与"预算国家"等概念的界定,并认为此界定与分类与历史实践的不符,应基于"公平"与"效率"的标准重新界定"税收国家"。最后,本文提出了对于"税收国家"与"预算国家"的研究对于当前中国财税改革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