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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报刊发展史,人们往往想到上海。其实上海只是新闻报纸的发祥地,真正的历史传统报纸,却源于北京,《京报》就是老北京报业的奠基石。
《京报》源于“邸报”
《京报》诞生于清代,由“邸报”、“邸钞”演化而来。“邸报”最迟在唐代就有了这名词。“邸”是汉代以后历朝地方政府设在京城的办事机构,其派驻官员为“奏事官”,负责将皇帝的谕旨、大臣的奏章、官员的变迁等方面消息报告给地方。而其通报的信件就叫“邸报”,因系手抄,故也称“邸钞”、“邸报”,实际就是没有报头的官方“公报”。最早发现的“邸报”是唐僖宗光启三年(887年)“进奏院状”,被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盗买出境,现存英国“不列颠图书馆”。
《京报》称谓始于明末清初,因“邸报”不断被民间传抄流到外省,外地读者首称其为京报。
明以前各个历史时期的“邸报”没有报头,故只能算报纸的前身。《京报》有明确报头,但因同“邸报”一样没有采访和评论,也没有刊号,新闻界将其定性为现代报纸的雏形。
官办的《京报》
清代既有官办“邸报”,又有民办“京报”。
官办“邸报”沿袭明制,由内阁主管(雍正以后由军机处主管),各省在京城设“提塘官”负责抄写“邸报”向本省传送。对涉及本省的谕旨、各部批复的文书,以“提塘”之名传送,涉及本省地的内容,以“京报”之名传送。
所谓“提塘”和“提塘官”,《历代职官表》卷十二载:“国朝定制,各省设在京提塘官,隶于兵部……凡疏章邮递至者,提塘官恭送通政司,通政史、副史参议校阅,封送内阁。五日后,以随疏赉到之牒,应致各部院者,授提塘官分投;若有赐于其省之大吏,亦提塘官受而赉至之。谕旨及奏疏下阅者,许提塘官誊录事日,传示四方,谓之邸钞。”
清代报房发钞程序,《大清会典事例》有明确记载:“每日亲奉上谕,由军机处承旨,其应发钞者皆下于阁。内外陈奏事件,有奏折、有提本……下阁后,谕旨及奏折则传知各衙门钞录遵行,提本则发于六科,由六科传钞”。乾隆年间又规定:“所有在京各衙门钞报,总由公报房发钞”,“各省发递阁钞事件,例应责令提塘办理,以杜讹传私钞泄露之弊。嗣后小报房盖行禁止”(注:钞、抄通假)。即每天上午由内阁发布消息,各省总督、巡抚派驻京城的“提塘官”转抄,传送于各省,不允许民间报房介入。
民办的《京报》
虽然不允许民间报房介入,但由于传抄小报的报房都是纸铺,宫廷所需文房四宝和乡试、会试考卷也由他们承担,他们与内府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并没有真正停止,只是更加谨慎。
民间各家报房抄稿组稿程序大致如下:每天下午派人到“公报房”抄录发放的谕旨、奏折、谕折、奏报以及由军机处以宫廷名义编发的《宫门钞》和由内阁自主编发的《阁钞》等,从中拣选相关内容,以“抄发事件”、“奏报”为名抄录下来(此即新闻史所谓之“白皮报”),整理后印报。
乾隆后的《京报》,基本都是印刷的,只是使用字形各异,有活字的,也有泥板的。使用活字也有区别,有木活字的,也有用胶泥活字的,每册10余页,黄色连史纸封皮,上有木戳戳印的朱红“京报”二字,显得喜庆吉祥。不同时期的封面也有区别,同治前报房名称在首页,光绪后才在封面印上报房名戳。嘉道年间有报房1—3家,咸同年间发展到6家,光绪年间达15家之多,分别为聚兴、聚升、聚恒、合成、信义、杜记、集文、同顺、同文、天华、公兴、永兴、洪兴、连升、天辅等,以聚兴、聚恒、聚升报房影响最大。其中天辅报房之《京报》为诸新闻史料所未载,世纪阅报馆珍藏5件。内容一般由宫门钞、谕旨、章奏三部分组成。
《京报》的发行
官方《京报》由户部通政司詹事府通过提塘下传,遍及全国。光绪十年(1882)3月4日《申报》有一段叙述大略反映当时发行状况:“夫京报本有专司,各省大宪衙门,文自督抚至于道,武则将军都统至于镇,皆由驻京提塘刊发,排日传递,自京至省设有塘兵沿途接替,其立法不谓不善,惟是历久弊生,各省所设塘兵饷额无多,不能自赡,或一人而充数名,或同在一途而此省兼带彼省,虽京省皆有提塘司之,然不能沿途稽查也,塘递之报过于程限,如苏浙皆四五十日者,往往迟至三四个月。大宪诘责,而提塘实无良法。道、咸间,有所谓‘良乡报’者,盖有信局特设于顺天之良乡(今北京房山区,旧设京都第一驿站),例发之京报(后民间《京报》)出京后, 由良乡安站雇人接递,省中官宪自出资购之,而塘饷或裁或减,各省不同,要之恶其迟延以示惩罚耳。然良乡报价贵,不易得阅,至有月需三五千钱者,于是省中之提塘,又买良乡报(即民间《京报》,因从良乡发出,故俗名良乡报)而翻印售卖矣。”报房到京外送报与京城送报大不相同。附近州县如通州、良乡,两天送一次,天津5天一次,保定10天一次,再远一月数月不等。
民办《京报》报房都集中在宣南铁老鹳庙(今铁鸟胡同),每天下午有专人到内阁发报房抄录宫门钞、谕折、章奏等内容。从档案角度看,民间《京报》其实是公布宫廷文书档案(不涉密部分)的一种形式。
民办《京报》有订阅,也有零售,送报人率为山东大汉。据上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报学史》记录:“清初有南纸铺名荣禄堂者,因与内府有关系,得印《缙绅录》及《京报》发售。时有山东登属之人,负贩于西北各省,携而往之,销行颇易,此辈见有利可图,乃在正阳门外设立报房,发行京报。”他们为能在北京站住脚,自组织行会,明确送报范围,且统一着装。订户以官绅和士大夫居多,也有目不识丁的财主,羡慕虚荣,但订了报不能看,还得找人念。当时流传着一首打油诗:惟恐人疑不识丁,日来送报壮门庭,月间只费钱三百,时倩亲朋念我听。
《京报》是清代北京最重要的报纸,在晚清的上海,中外民营报刊的国内要闻主要摘自《京报》。《申报》在光绪八年(1881年)五月以后,曾设置附张录《京报》全文,《新闻报》、《万国公报》纷纷效仿,大大增加了《京报》的读者群。
与《京报》印刷相关联的还有一种刊物《谕折汇存》,专门刊印大臣奏折(包括部分密折)。封面也是黄纸红字,但没有报房名号,一般三至五天出一期,每期80余页,相当于档案汇编。有新闻史专家介绍由京报馆所印,属《京报》增刊,值得商榷。此外,清廷还出版月刊《政治官报》,专门公布朝廷政治文牍,属我国第一份真正的政府公报。由此官方“邸报”和民间《京报》销声匿迹。
作者单位:北京市平谷区档案局
《京报》源于“邸报”
《京报》诞生于清代,由“邸报”、“邸钞”演化而来。“邸报”最迟在唐代就有了这名词。“邸”是汉代以后历朝地方政府设在京城的办事机构,其派驻官员为“奏事官”,负责将皇帝的谕旨、大臣的奏章、官员的变迁等方面消息报告给地方。而其通报的信件就叫“邸报”,因系手抄,故也称“邸钞”、“邸报”,实际就是没有报头的官方“公报”。最早发现的“邸报”是唐僖宗光启三年(887年)“进奏院状”,被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盗买出境,现存英国“不列颠图书馆”。
《京报》称谓始于明末清初,因“邸报”不断被民间传抄流到外省,外地读者首称其为京报。
明以前各个历史时期的“邸报”没有报头,故只能算报纸的前身。《京报》有明确报头,但因同“邸报”一样没有采访和评论,也没有刊号,新闻界将其定性为现代报纸的雏形。
官办的《京报》
清代既有官办“邸报”,又有民办“京报”。
官办“邸报”沿袭明制,由内阁主管(雍正以后由军机处主管),各省在京城设“提塘官”负责抄写“邸报”向本省传送。对涉及本省的谕旨、各部批复的文书,以“提塘”之名传送,涉及本省地的内容,以“京报”之名传送。
所谓“提塘”和“提塘官”,《历代职官表》卷十二载:“国朝定制,各省设在京提塘官,隶于兵部……凡疏章邮递至者,提塘官恭送通政司,通政史、副史参议校阅,封送内阁。五日后,以随疏赉到之牒,应致各部院者,授提塘官分投;若有赐于其省之大吏,亦提塘官受而赉至之。谕旨及奏疏下阅者,许提塘官誊录事日,传示四方,谓之邸钞。”
清代报房发钞程序,《大清会典事例》有明确记载:“每日亲奉上谕,由军机处承旨,其应发钞者皆下于阁。内外陈奏事件,有奏折、有提本……下阁后,谕旨及奏折则传知各衙门钞录遵行,提本则发于六科,由六科传钞”。乾隆年间又规定:“所有在京各衙门钞报,总由公报房发钞”,“各省发递阁钞事件,例应责令提塘办理,以杜讹传私钞泄露之弊。嗣后小报房盖行禁止”(注:钞、抄通假)。即每天上午由内阁发布消息,各省总督、巡抚派驻京城的“提塘官”转抄,传送于各省,不允许民间报房介入。
民办的《京报》
虽然不允许民间报房介入,但由于传抄小报的报房都是纸铺,宫廷所需文房四宝和乡试、会试考卷也由他们承担,他们与内府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并没有真正停止,只是更加谨慎。
民间各家报房抄稿组稿程序大致如下:每天下午派人到“公报房”抄录发放的谕旨、奏折、谕折、奏报以及由军机处以宫廷名义编发的《宫门钞》和由内阁自主编发的《阁钞》等,从中拣选相关内容,以“抄发事件”、“奏报”为名抄录下来(此即新闻史所谓之“白皮报”),整理后印报。
乾隆后的《京报》,基本都是印刷的,只是使用字形各异,有活字的,也有泥板的。使用活字也有区别,有木活字的,也有用胶泥活字的,每册10余页,黄色连史纸封皮,上有木戳戳印的朱红“京报”二字,显得喜庆吉祥。不同时期的封面也有区别,同治前报房名称在首页,光绪后才在封面印上报房名戳。嘉道年间有报房1—3家,咸同年间发展到6家,光绪年间达15家之多,分别为聚兴、聚升、聚恒、合成、信义、杜记、集文、同顺、同文、天华、公兴、永兴、洪兴、连升、天辅等,以聚兴、聚恒、聚升报房影响最大。其中天辅报房之《京报》为诸新闻史料所未载,世纪阅报馆珍藏5件。内容一般由宫门钞、谕旨、章奏三部分组成。
《京报》的发行
官方《京报》由户部通政司詹事府通过提塘下传,遍及全国。光绪十年(1882)3月4日《申报》有一段叙述大略反映当时发行状况:“夫京报本有专司,各省大宪衙门,文自督抚至于道,武则将军都统至于镇,皆由驻京提塘刊发,排日传递,自京至省设有塘兵沿途接替,其立法不谓不善,惟是历久弊生,各省所设塘兵饷额无多,不能自赡,或一人而充数名,或同在一途而此省兼带彼省,虽京省皆有提塘司之,然不能沿途稽查也,塘递之报过于程限,如苏浙皆四五十日者,往往迟至三四个月。大宪诘责,而提塘实无良法。道、咸间,有所谓‘良乡报’者,盖有信局特设于顺天之良乡(今北京房山区,旧设京都第一驿站),例发之京报(后民间《京报》)出京后, 由良乡安站雇人接递,省中官宪自出资购之,而塘饷或裁或减,各省不同,要之恶其迟延以示惩罚耳。然良乡报价贵,不易得阅,至有月需三五千钱者,于是省中之提塘,又买良乡报(即民间《京报》,因从良乡发出,故俗名良乡报)而翻印售卖矣。”报房到京外送报与京城送报大不相同。附近州县如通州、良乡,两天送一次,天津5天一次,保定10天一次,再远一月数月不等。
民办《京报》报房都集中在宣南铁老鹳庙(今铁鸟胡同),每天下午有专人到内阁发报房抄录宫门钞、谕折、章奏等内容。从档案角度看,民间《京报》其实是公布宫廷文书档案(不涉密部分)的一种形式。
民办《京报》有订阅,也有零售,送报人率为山东大汉。据上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报学史》记录:“清初有南纸铺名荣禄堂者,因与内府有关系,得印《缙绅录》及《京报》发售。时有山东登属之人,负贩于西北各省,携而往之,销行颇易,此辈见有利可图,乃在正阳门外设立报房,发行京报。”他们为能在北京站住脚,自组织行会,明确送报范围,且统一着装。订户以官绅和士大夫居多,也有目不识丁的财主,羡慕虚荣,但订了报不能看,还得找人念。当时流传着一首打油诗:惟恐人疑不识丁,日来送报壮门庭,月间只费钱三百,时倩亲朋念我听。
《京报》是清代北京最重要的报纸,在晚清的上海,中外民营报刊的国内要闻主要摘自《京报》。《申报》在光绪八年(1881年)五月以后,曾设置附张录《京报》全文,《新闻报》、《万国公报》纷纷效仿,大大增加了《京报》的读者群。
与《京报》印刷相关联的还有一种刊物《谕折汇存》,专门刊印大臣奏折(包括部分密折)。封面也是黄纸红字,但没有报房名号,一般三至五天出一期,每期80余页,相当于档案汇编。有新闻史专家介绍由京报馆所印,属《京报》增刊,值得商榷。此外,清廷还出版月刊《政治官报》,专门公布朝廷政治文牍,属我国第一份真正的政府公报。由此官方“邸报”和民间《京报》销声匿迹。
作者单位:北京市平谷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