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叙永县按照泸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泸市发改价检[2012]633号)精神,结合实际,精心部署,认真开展了全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较好地规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