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欣怡散文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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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天才的自我修养
  每当自己观看新一季秀场时,都会哀叹不绝——当年我要是把那套衣服设计完,此时这些天仙般的模特穿的可都是我设计的衣服了!这种悔恨我已经历太多次了,许多人也同我一般,究竟是为什么,我们将自己乍现的灵光扔到了九霄云外呢?
  借光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当我们实现了生理、安全、感情、尊重上的需要,我们往往会卡在自我实现需要的关口上,这是最难的一关,它需要我们实现自己的潜力,也就是要我们牢牢抓住心灵中闪过的微光。复旦大学教授严复峰说:“习惯的意义在于维持生活的安稳感。”万万不幸,人们习惯于安稳,习惯于习惯,这就直接导致了我们很难去完成抓住一束“光”这件苦差事。
  可为什么有人能完成这苦差事呢?他们是天才吗?是啊,他们就是天才。
  一个天才也许早熟,也许晚熟,问题不在年龄上,而在于他有一些自己的话要说出来,哪怕一辈子只说出一句,或早或晚,非说出来不可。相比他们,我们身上最缺少什么?一是原始的生命冲动,二是寻求终极价值的形而上冲动。天才是这两种冲动的会合,他们永远不会觉得自己找到了归宿,他们永远在尝试、在探索。有人或许会开始抱怨:我也尝试过啊!对,你只是尝试过,过了之后呢?如王尔德所说:当我们深陷泥潭时,有人在仰望星空。你是选择将那即将熄灭的光束掷于泥潭,还是尽你所能让它重燃光辉并照耀未来?我们往往选择了简单粗暴的前者。这也就注定了一个小小的人为悲剧——我们最多也只能是个准天才。
  还有一种人,当微光飞速闪过时,他们的的确确抓住了,可他们害怕这束光同别人不一样,他们害怕。这样,他们就掉入了“无争议陷阱”之中。这与创新意识最有抵触。我们长期以来愿意接受一种无争议的成果,一有争议,就皱眉存疑。这一点,与创新意识是水火不容的。惠特曼曾这样与他的导师抗衡过:艾默生主义最好的作用是,它哺育了伟人来消灭自己,真正的创造者不需要导师。这些人若想抓住他们心中的灵光,就必须打破隔界,打破那层他们认为不应被打破却薄如蝉翼的隔界。
  谁都可以拥有乍现的灵光,谁都有望成为准天才,但与天才的一字之差,就看自我修养了。
  仪式的挣扎
  我们的生活中,充满了大大小小的仪式——结婚典礼是仪式,运动会开幕式是仪式,唱国歌是仪式,就连自我介绍也是一种仪式。因此,仪式到底是什么呢?在我看来,仪式是对存在的证明。
  为什么会产生仪式呢?如我所述,当人们需要证明一件存在的开始或结束时,仪式就成为了媒介。在中国古代,人们为了向神灵祈福而举行祭拜,那是最澄澈透明的仪式,是单纯的人们唯心主义的表现。而现在,有些仪式却悄悄变了味儿,它们的举办只是某些人牟取利益的手段,这使仪式成为了一项耗时费劲破财的活动。逐渐地,“仪式感”也成为了一个贬义词。
  既然仪式已悄然变了味儿,有些甚至早已面目全非,那它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北大历史学家樊锦诗院长,被人们称为“敦煌莫高窟的女兒”的她,曾在《朗读者》节目中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在这儿奉献的一切,都只不过一场仪式,一场包含了爱与传承的仪式。少了仪式,我们对某样事物的敬意将何处安放?或许有人会说,“放自己心里呀。”的确,心生敬意是最基本的,但它更需要传承,需要见证,需要寻找与更多人的共鸣。因此,仪式需要被用来发挥此作用,凭借它与生俱来的号召力与感染力。
  仪式由心而生,那么,是心中的仪式重要,还是现实中的仪式重要呢?如今有一项新兴职业,叫作“代哭丧”——请人来葬礼上代哭。我认为这是荒唐至极的,可还真的有人这么干。我认为这是对故者极大的不敬,也是对参葬者与故者间关系的亵渎,也是对代哭者良心的谴责。因此,心中的仪式更为重要,倘若你在自己的心中没有将自己代入这场仪式,那现实中的仪式便毫无意义可言了。
  对待形形色色的仪式,我们该怎么办呢?说到底,仪式是由内向外的一种见证,你若是从心底想去参与这次见证,那就虔诚地去完成它;倘若你觉得它了无意义,那就果断地拒绝,切不要强迫为难自己去参加,以免玷污了仪式原本的意义与价值。
  如今,仪式在挣扎,参加仪式的人也在挣扎。仪式本应是美好的,人们应当守护住这一份美好。
  (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震川高级中学高三15班学生)(责任编辑 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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