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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4]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宁波市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97号)精神,经各县(市)区申报、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市充分就业县(市)区评价工作组综合评价,决定授予鄞州区为"2013年度宁波市充分就业县(市)区创建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