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为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通常在建造合同中约定,主要或全部材料由建设方(甲方)提供,即“甲供材料”,这属于行业通行做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的规定.但是,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往往在企业和税务部门之间引起争议.本文通过具体案例分析税企间的争议点,探讨合法、合情、合理的税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