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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护理记录纳入住院患者的病历中。护理记录是对患者住院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记录;它不仅反映临床护理质量、护理水平,而且也反映出护士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总结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护理科研及教学、分析医疗护理事故提供有效的资料;是一份完整病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随机抽取2007年6月-2007年12月全院6个病区300份护理记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北京市护理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护理文件书写规范》的规定,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