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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实际情况出发,论述事业单位分析固定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原值不一致的原因及会计分录。
关键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中图分类号:F4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指的是事业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固定资产的原值,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值与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数额上是相等的。这种对应关系成立的前提是:事业单位固定紧紧反映其拥有所有权并能使用其净资产增加的那部分固定资产的原值。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造成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原值与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数额不一致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负债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分期付款购进固定资产、用借款构建固定资产等,在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增加的同时增加了相同数额的负债,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并没有增加。另一类是以形成债权方式处置固定资产。如融资租出固定资产、分期付款方式销售或转让固定资产,在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减少的同时形成相同数额的债权,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并不因此而减少。对于因负债而形成的固定资产和债权方式处置固定资产时相关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的处理,应采用不同的办法。
一、以负债方式取得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应根据债务偿还的进度分期增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直到累计确认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等于因负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原值为止。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应视资金来源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事业单位计提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的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借款构建固定资产。取得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介入款项”科目。对于利用长期借入款项所构建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债务清偿进度确认相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1)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方式。所建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前每期支付利息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时;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办理竣工决算时,应以在此之前记入“事业基金”科目中的利息的数额调增“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竣工决算后支付的利息,应视其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不再增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到期偿还本金时,应视其资金来源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资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借入款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单位在购入固定资产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时候,若取得固定资产全额发票(发票金额包括质量质量保证金),按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列支或减少修购基金,并将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确认为“其他应付款”或“长期应付款”;若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按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列支或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修购基金)”,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再列支或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修购基金)”。
(2)到期一次还本利息的方式。应预计借款利息,并计入“借入款项”科目贷方。实际偿还债务时,以办理竣工决算前的利息和本金的合计数调增“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决算后的利息),借记“借入贷款”科目(借款本金和决算前利息合计数),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借款本金和决算前利息合计数),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发生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3.分期付款购进固定资产。事业单位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应按双方约定,在实际付款时调增“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资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以形成债权方式处置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应根据债权实际变现进度分期减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直至将与所处置固定资产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减记零为止。
1.融资租出固定资产。随着租金的收取,事业单位逐渐丧失对融资租出固定资产的最终所有权,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也应逐步冲减,直至将与该固定资产原值相等的部分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全部冲减完毕。收到每期租金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2.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的固定资产。事业单位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固定资产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约定收到处置固定资产款项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关键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中图分类号:F4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指的是事业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固定资产的原值,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值与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数额上是相等的。这种对应关系成立的前提是:事业单位固定紧紧反映其拥有所有权并能使用其净资产增加的那部分固定资产的原值。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造成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原值与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数额不一致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负债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分期付款购进固定资产、用借款构建固定资产等,在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增加的同时增加了相同数额的负债,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并没有增加。另一类是以形成债权方式处置固定资产。如融资租出固定资产、分期付款方式销售或转让固定资产,在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减少的同时形成相同数额的债权,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并不因此而减少。对于因负债而形成的固定资产和债权方式处置固定资产时相关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的处理,应采用不同的办法。
一、以负债方式取得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应根据债务偿还的进度分期增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直到累计确认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等于因负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原值为止。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应视资金来源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事业单位计提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的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借款构建固定资产。取得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介入款项”科目。对于利用长期借入款项所构建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债务清偿进度确认相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1)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方式。所建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前每期支付利息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时;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办理竣工决算时,应以在此之前记入“事业基金”科目中的利息的数额调增“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竣工决算后支付的利息,应视其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不再增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到期偿还本金时,应视其资金来源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资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借入款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单位在购入固定资产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时候,若取得固定资产全额发票(发票金额包括质量质量保证金),按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列支或减少修购基金,并将扣除的质量保证金确认为“其他应付款”或“长期应付款”;若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按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列支或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修购基金)”,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再列支或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修购基金)”。
(2)到期一次还本利息的方式。应预计借款利息,并计入“借入款项”科目贷方。实际偿还债务时,以办理竣工决算前的利息和本金的合计数调增“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决算后的利息),借记“借入贷款”科目(借款本金和决算前利息合计数),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借款本金和决算前利息合计数),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发生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3.分期付款购进固定资产。事业单位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应按双方约定,在实际付款时调增“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资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以形成债权方式处置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应根据债权实际变现进度分期减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直至将与所处置固定资产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减记零为止。
1.融资租出固定资产。随着租金的收取,事业单位逐渐丧失对融资租出固定资产的最终所有权,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也应逐步冲减,直至将与该固定资产原值相等的部分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全部冲减完毕。收到每期租金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2.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的固定资产。事业单位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固定资产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约定收到处置固定资产款项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