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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修订稿较现行的《标准》实验稿在保持基本原则和结构框架整体不做大变更的前提下,对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的价值和教育功能、课程性质、课程基本理念、课程设计思路、课程内容标准与实施建议等方面进行局部调整与充实完善,使之与时代发展的要求、与国家基础教育改革方向保持一致,与学生对音乐学科认知的基本规律和发展水平相适应,更贴近中小学音乐教学实际。
一、具体性
对课程性质的诠释更加具体化。课程设计思路的清晰度及具体阐述是在《标准》实验稿设计思路理论践行的过程中形成的。分段内容标准中的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解析更加有的放矢。增加了背唱歌曲数量和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1段,这个规定能够帮助学生掌握更多的音乐要素。
二、实际性
五个理念的形成过程是结合实验经历的领悟而获取。简谱教材和五线谱教材可以自选,这大大方便了教师的器乐教学,同时也降低了学生学习器乐的难度。识谱教学对音乐知识技能没有"刚性"的量化要求,而是要求根据本地教学实际度量,体现出《标准》修订稿的因地制宜的特性。
三、全面性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中,理解多元文化修改为理解世界文化的多元性,使其涵义得以加宽、加深,具有科学、严密的全面性。学段的划分更加清晰,这样的划分可以帮助教师面对教学时有一个更加准确的、长远的规划,小学两个学段:第一学段(1-2年级)、第二学段(3-6年级);初中一个学段:第三学段(7-9年级),每一学段要求学生通过表演艺术(如戏剧、舞蹈)、视觉艺术(如影视和美术)和音乐艺术等不同艺术的综合,通过与生活、情感、文化、科技四个方面的联系,获得艺术的感知与体验、创造与表现、反思与评价能力。这些能力是按学段渐进式发展的。教师可以更加宏观的进行教学计划。
四、精辟性
课程总目标中的三个层面升华为三个维度成为点睛之笔,三个维度即: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2、过程与方法;3、知识与技能。针对学校实行"一费制"管理以来,器乐教学面临难以实施的困境,《标准》修订稿加进了"实施演奏教学所需的小型课堂乐器,应按不同学段的教学需要,由学校统一购置"的内容,这一规定解决了器乐教学想开开不了的尴尬问题。我们很多一线教师有工作热情,但是一提到收费就没有办法了,《标准》修订稿将购置小型课堂乐器规定为学校行为,这样音乐教师就可以开器乐教学课了,器乐教学的开设也使音乐课丰富多彩,学生在课堂上能够学到更多的音乐知识,提高音乐修养。这些调整,都更体现了《标准》修订稿的弹性、人文、贴近教学、更加具有精辟性的特点。
五、科学性
第四部分实施建议的教学建议中,加入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重视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具有强烈的指向性。相辅相承的各领域与目标的具体化对教师教学提出警示与要求,在具体的建议中渗透出科学性。教材编写建议中的教材涵义,由《标准》实验稿中音乐教材包括学生用教科书、教师用参考书及与之相匹配的音响教材的三部分内容,修订充实为:音乐教材包括学生用教科书和与之相匹配的音响、音像教材,以及教师用教学参考资料四部分内容。这是全面科学的建议,让大家一目了然。这个规定更好地体现了《标准》修订稿的严谨的特点。
六、适用性
第四部分实施建议的教学建议中,加入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体现出课堂教学的延续性,是学生运用音乐课程实践的最佳途径,既实际又适用,能更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评价的原则删除,体现出空洞学风的纠正。使教师更加关注的是具适用性的如何评价教学的建议,即评价的内容与方式方法。
综上所述,《标准》修订稿正是通过:具体、实际、全面、精辟、科学、适用十二个字成熟地体了音乐以审美为核心,以音乐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
笔者感觉这里还有需要完善的内容:
1、演唱这一内容中1--2年级提出:能够用正确的姿势、自然的声音,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笔者认为这还不够,应该尽早加入合唱,虽然这个年龄段的合唱还不能称其为真正的合唱,但是他是合唱的初体验。尽早的进入二声部,可以降低国人对多声部合唱的恐惧心理,也能够培养学生良好的和声概念。当然,这是在唱好大音阶和单声部旋律的基础上才能完成的。1--2年的合唱可以是长音或者是同音反复的,可以以衬词的形式来营造歌曲中的氛围或者是表现音乐形象,在添加和声效果的同时,要兼顾1--2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要具有趣味性。
2、器乐教学的学习,刚开始的时候是比较枯燥无味的,《标准》修订稿中提到合唱教学可从轮唱开始,逐步过渡到多声部合唱,那么器乐教学的过渡问题呢?我们可以用这样的方法,每当听见两个音的时候(门的吱嘎声、风雨声、鸟叫声等),引导学生在乐器上找出它们,在寻找的过程中,学生对声音就进行了听辨、模仿、演奏等等。长此以往,学生会养成仔细地去听自然界中的音调,明白生活中处处都有音乐,激发学生学习器乐的兴趣,引发学生创作的欲望。这样的器乐教学从趣味入手,循序渐进,再进行基本的技能技巧训练,学生会易于接受,这样会避免以往学生第一眼看到乐器很感兴趣,学习一段时间后,就成了只供拆卸的玩具的现象。
3、再提到一个"专心"的问题。笔者看《标准》修订稿中对学生学习音乐要达到怎样的水平提出了要求,但是对学生学习的态度提的比较少。因为音乐是首先被心灵感受到的,然后才能找到表达音乐的途径,所以音乐课上的所有教学活动要求教师和学生都要全情投入,要"专心"。专心地演唱自己声部、聆听他人声部,这样的合唱声部间才能和谐;专心地聆听,因为聆听的基础是精神集中;专心地演奏乐器,这样才能达到用器乐去延伸我们的歌唱;专心地创造,利用已学的音乐知识创造出不同的2~4小节旋律。对学生学习态度的要求,其实就是对教师教学方法的要求,要想让学生学习态度端正,教师就要想办法,这样做音乐课教学才能收到既定的效果。
4、《标准》实验稿感受与鉴赏部分提到的:帮助学生建立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享受音乐奠定基础,这是对学生快乐人生的展望,不应略去。
一、具体性
对课程性质的诠释更加具体化。课程设计思路的清晰度及具体阐述是在《标准》实验稿设计思路理论践行的过程中形成的。分段内容标准中的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解析更加有的放矢。增加了背唱歌曲数量和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1段,这个规定能够帮助学生掌握更多的音乐要素。
二、实际性
五个理念的形成过程是结合实验经历的领悟而获取。简谱教材和五线谱教材可以自选,这大大方便了教师的器乐教学,同时也降低了学生学习器乐的难度。识谱教学对音乐知识技能没有"刚性"的量化要求,而是要求根据本地教学实际度量,体现出《标准》修订稿的因地制宜的特性。
三、全面性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中,理解多元文化修改为理解世界文化的多元性,使其涵义得以加宽、加深,具有科学、严密的全面性。学段的划分更加清晰,这样的划分可以帮助教师面对教学时有一个更加准确的、长远的规划,小学两个学段:第一学段(1-2年级)、第二学段(3-6年级);初中一个学段:第三学段(7-9年级),每一学段要求学生通过表演艺术(如戏剧、舞蹈)、视觉艺术(如影视和美术)和音乐艺术等不同艺术的综合,通过与生活、情感、文化、科技四个方面的联系,获得艺术的感知与体验、创造与表现、反思与评价能力。这些能力是按学段渐进式发展的。教师可以更加宏观的进行教学计划。
四、精辟性
课程总目标中的三个层面升华为三个维度成为点睛之笔,三个维度即: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2、过程与方法;3、知识与技能。针对学校实行"一费制"管理以来,器乐教学面临难以实施的困境,《标准》修订稿加进了"实施演奏教学所需的小型课堂乐器,应按不同学段的教学需要,由学校统一购置"的内容,这一规定解决了器乐教学想开开不了的尴尬问题。我们很多一线教师有工作热情,但是一提到收费就没有办法了,《标准》修订稿将购置小型课堂乐器规定为学校行为,这样音乐教师就可以开器乐教学课了,器乐教学的开设也使音乐课丰富多彩,学生在课堂上能够学到更多的音乐知识,提高音乐修养。这些调整,都更体现了《标准》修订稿的弹性、人文、贴近教学、更加具有精辟性的特点。
五、科学性
第四部分实施建议的教学建议中,加入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重视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具有强烈的指向性。相辅相承的各领域与目标的具体化对教师教学提出警示与要求,在具体的建议中渗透出科学性。教材编写建议中的教材涵义,由《标准》实验稿中音乐教材包括学生用教科书、教师用参考书及与之相匹配的音响教材的三部分内容,修订充实为:音乐教材包括学生用教科书和与之相匹配的音响、音像教材,以及教师用教学参考资料四部分内容。这是全面科学的建议,让大家一目了然。这个规定更好地体现了《标准》修订稿的严谨的特点。
六、适用性
第四部分实施建议的教学建议中,加入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体现出课堂教学的延续性,是学生运用音乐课程实践的最佳途径,既实际又适用,能更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评价的原则删除,体现出空洞学风的纠正。使教师更加关注的是具适用性的如何评价教学的建议,即评价的内容与方式方法。
综上所述,《标准》修订稿正是通过:具体、实际、全面、精辟、科学、适用十二个字成熟地体了音乐以审美为核心,以音乐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
笔者感觉这里还有需要完善的内容:
1、演唱这一内容中1--2年级提出:能够用正确的姿势、自然的声音,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笔者认为这还不够,应该尽早加入合唱,虽然这个年龄段的合唱还不能称其为真正的合唱,但是他是合唱的初体验。尽早的进入二声部,可以降低国人对多声部合唱的恐惧心理,也能够培养学生良好的和声概念。当然,这是在唱好大音阶和单声部旋律的基础上才能完成的。1--2年的合唱可以是长音或者是同音反复的,可以以衬词的形式来营造歌曲中的氛围或者是表现音乐形象,在添加和声效果的同时,要兼顾1--2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要具有趣味性。
2、器乐教学的学习,刚开始的时候是比较枯燥无味的,《标准》修订稿中提到合唱教学可从轮唱开始,逐步过渡到多声部合唱,那么器乐教学的过渡问题呢?我们可以用这样的方法,每当听见两个音的时候(门的吱嘎声、风雨声、鸟叫声等),引导学生在乐器上找出它们,在寻找的过程中,学生对声音就进行了听辨、模仿、演奏等等。长此以往,学生会养成仔细地去听自然界中的音调,明白生活中处处都有音乐,激发学生学习器乐的兴趣,引发学生创作的欲望。这样的器乐教学从趣味入手,循序渐进,再进行基本的技能技巧训练,学生会易于接受,这样会避免以往学生第一眼看到乐器很感兴趣,学习一段时间后,就成了只供拆卸的玩具的现象。
3、再提到一个"专心"的问题。笔者看《标准》修订稿中对学生学习音乐要达到怎样的水平提出了要求,但是对学生学习的态度提的比较少。因为音乐是首先被心灵感受到的,然后才能找到表达音乐的途径,所以音乐课上的所有教学活动要求教师和学生都要全情投入,要"专心"。专心地演唱自己声部、聆听他人声部,这样的合唱声部间才能和谐;专心地聆听,因为聆听的基础是精神集中;专心地演奏乐器,这样才能达到用器乐去延伸我们的歌唱;专心地创造,利用已学的音乐知识创造出不同的2~4小节旋律。对学生学习态度的要求,其实就是对教师教学方法的要求,要想让学生学习态度端正,教师就要想办法,这样做音乐课教学才能收到既定的效果。
4、《标准》实验稿感受与鉴赏部分提到的:帮助学生建立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享受音乐奠定基础,这是对学生快乐人生的展望,不应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