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的评估

来源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tz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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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原则与接受原则相结合,共同构成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的评估原则。公民自觉学法、自觉守法、自觉用法,是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的评估标准。建构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的评估体系,应根据公民自觉学法、自觉守法、自觉用法的评估标准,按照国际通行的成熟方法,着力建构公民基本法律素质教育的接受状况评估体系而不是教育状况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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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门诊中,常有老年人诉说与小辈相处不融洽,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不一致,以致经常为日常琐事争吵不休,深感小辈不孝而愤怒不已,由此造成失眠、头痛、心情不快,少数老年人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