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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由卫生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强调;"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领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生为骨干,合理使用卫生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要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