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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读到《中小学管理》2006年第9期上的《请假条里的人文精神》一文,感慨颇多。几天前,在某个实验小学的全校大会上,校长浓墨重彩地表扬了一位青年教师,原因是这位青年教师结婚只用了周末两天时间,而国家规定的婚假他一天也没请。校长大力表扬了他未耽误学校工作的“主人翁”精神,并号召全体教师向他学习。听着校长对这位青年教师的表扬,再想想《请假条里的人文精神》一文中的那位校长,我的心不禁莫名地悲凉起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15天晚婚假。这种规定的目的是让每一位年轻人感受到婚姻的幸福,是一种人文性的举措。青年教师原本可以从容地把自己的终身大事办得美满些,可以让人生最美丽的日子不因为过于忙碌、疲劳而黯然失色,可校长的表扬却打破了这种从容。对受表扬的教师来说,校长的称赞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近日我接触了几位最近刚结婚而没有请婚假的青年教师,他们谈了自己的一些真实想法。一位老师苦笑着说:“学校表扬了前面不请婚假的老师,我们后面的人如果不‘效仿’,一定会被认为不要求上进,你说,我们该怎么做?”另一位教师说:“其实我们办婚事的那几天忙得不可开交,哪儿有心思上课啊!”
是啊,每个人面对结婚这一人生大事时,谁不是忙得焦头烂额,谁不想多休息几天,谁不想让自己的婚礼办得隆重、体面而又有条不紊?
真不希望青年教师为博取这种廉价的表扬而委屈自己,更不希望学校领导对这种缺乏人文关怀的事情大加推崇。试想,我们的校长若都能像《请假条里的人文精神》一文中的那位校长一样,设身处地地为青年教师着想,主动为青年教师多加上几天假,那么,我们的学校管理就离“人文关怀”、“以人为本”不远了。
真希望我们的校园里少一些这样的“表扬”!
(编辑 许丽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15天晚婚假。这种规定的目的是让每一位年轻人感受到婚姻的幸福,是一种人文性的举措。青年教师原本可以从容地把自己的终身大事办得美满些,可以让人生最美丽的日子不因为过于忙碌、疲劳而黯然失色,可校长的表扬却打破了这种从容。对受表扬的教师来说,校长的称赞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近日我接触了几位最近刚结婚而没有请婚假的青年教师,他们谈了自己的一些真实想法。一位老师苦笑着说:“学校表扬了前面不请婚假的老师,我们后面的人如果不‘效仿’,一定会被认为不要求上进,你说,我们该怎么做?”另一位教师说:“其实我们办婚事的那几天忙得不可开交,哪儿有心思上课啊!”
是啊,每个人面对结婚这一人生大事时,谁不是忙得焦头烂额,谁不想多休息几天,谁不想让自己的婚礼办得隆重、体面而又有条不紊?
真不希望青年教师为博取这种廉价的表扬而委屈自己,更不希望学校领导对这种缺乏人文关怀的事情大加推崇。试想,我们的校长若都能像《请假条里的人文精神》一文中的那位校长一样,设身处地地为青年教师着想,主动为青年教师多加上几天假,那么,我们的学校管理就离“人文关怀”、“以人为本”不远了。
真希望我们的校园里少一些这样的“表扬”!
(编辑 许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