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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5日,温州703804网、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等网站出现一则题为“永嘉惊现开房局长”的劲爆帖子,堂而皇之曝光了原温州市永嘉县工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大明的新闻,言其拥有多套房产,在酒店开房达200余次之多……令人震撼的是,数天后王大明突然远涉福建武夷山卧轨自杀。警方介入后,两名发帖者浮于公众视线。发帖动机为何?网帖曝光的内容是否属实?它与死者之死有何法律关联?2015年3月,当地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本刊特约记者经过多方深入采访,试图还原此案背后真相——
此帖一出劲爆网坛!总工卧轨自杀留下惊叹
事情还得从2014年7月29日说起。
这天一大早,原温州市永嘉县工商局瓯北分局局长王大明,刚刚转岗担任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就连续接到几个熟人打来的电话,提醒说:“老王,你去网上看看帖子,写的是真的吗?你成了永嘉的名人!”“老王,你当领导这么多年,我们希望你没事……”
据王大明身边人回忆,接到电话时,王大明就吃惊不已,赶紧上网查看,结果在温州703804网看到一个署名“艾米丽@温州”的网友,发帖称:“惊曝现任永嘉工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大明和家人名下在温州市区、永嘉县瓯北桥头等地拥有多套房产。他在任永嘉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长、永嘉县工商局瓯北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到永嘉县梦江大酒店、瓯北宏泰宾馆等多处酒店开房达200余次。他房产多套还常到酒店开房,有何秘密让人遐想!”
谁这样凶猛地对自己开刀?王大明当时就面如死灰,让他愈觉难堪的是,这张帖子还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等网站。
王大明对熟人说:“这绝对是有意陷害!”并于29日下午2点来到永嘉县上塘派出所报案,他对警察说:这是一起夸大事实恶意攻击事件,不排除有人对他别有用心,他要求警方立案查处。
永嘉警方当天受理报案后立刻就案情展开调查。警方很快查明,王大明所指网帖为真,为署名艾米丽的网友于7月25日和7月28日两次分发,内容包含了王大明在当地什么单位、时任何职务、历任职务等等信息,有多处房产、在永嘉县多处酒店开房达200余次等内容均一一在列,且发现发帖人显然是有备而来,似乎为了提高内容的可信度,将王大明个人开房记录通过截屏以照片方式予以刊载!
此帖很快被传播,王大明的妻子等亲属知晓后,纷纷表示这是一场人身攻击;消息也迅速传到了永嘉县政府。7月29日当天,由县纪委牵头永嘉县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开始针对网传的王大明的房产以及开房一事展开调查。
焦头烂额中,王大明没有想到一场舆论风暴在向自己逼近——因网上写了他的真名真姓,此事引起了全国各地记者的兴趣,他们按图索骥纷纷把电话打到了王大明的手机或者办公室,一再追问真相。王大明解释说,从2004年12月到2013年,他在工商部门工作长达10年之久,难免有很多接待任务,且还有私人朋友到访,开房次数会稍微多一些,但具体多少次他也没统计过,至于记者提问的他是否在陪同时接触过异性朋友以及房产那么多是否为真、是否有经济问题,王大明没有予以答复,而推托说:“这个要公安机关来回答!”
很快,亲属、同事和朋友们发现王大明变了,白天,他显得心事重重一言不发,时不时抽着闷烟;一下班,他就选择了匆匆离开……邻居们也发现,他那以前时常传出欢声笑语的家,也突然变得冷清起来,时常窗门紧闭,很难听得见里面有住人的动静!
2014年8月1日,王大明选择了出门,由朋友开车将其送到了位于福建南平的武夷山。抵达后,看到秀美的山区风景,他似乎有些放松。和朋友分手时,他愉悦地委托朋友,让其去温州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带过来,还让其将老婆和孩子也接过来小住几日……
孰料,还未等到朋友返程,8月3日凌晨王大明被人发现在武夷山一处铁轨上卧轨自杀。
惊悉噩耗,王大明的妻子等亲属痛不欲生,立即向永嘉警方报案,称王大明自杀是因遭人陷害想不开,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很快,警方对王大明进行了死亡鉴定,现场勘查时,警方发现了不少烟头,显而易见,王大明在决绝前经历了怎样一番痛苦煎熬!
事情的发展超越了所有人能想象得到的程度,永嘉警方加紧了发帖案件的侦破。很快,此案告破,发帖者为湖北男子宋小德,走漏王大明开房信息者为当地公安局拘留所民警缪晓帆,是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堂哥缪晓东和堂哥的生意伙伴黄东兴提供了王大明的相关信息。
2014年8月13日,永嘉警方对涉案民警缪晓帆作出行政撤职并辞退的决定,其涉嫌职务违法已由永嘉县检察机关依法展开调查。8月20日,永嘉警方对黄东兴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随手撒网网住“大鱼”?“开房局长”星火燎原
警方调查时发现,黄东兴和缪晓东和王大明并无纠葛,那么,两人却为何拿他下手?“开房局长”的帖子又是如何谋划出台的呢?
随着审讯的深入,两人交代了隐藏在背后的一个惊人真相——
原来,从2012年11月开始,黄东兴和缪晓东等几个股东商议,准备筹建“永嘉县瓯北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于2013年8月6日向县工商局正式提交了申办材料。可永嘉县工商局在批与不批的权衡之中,长达三个月内没做出相应的行政决定,后来永嘉县工商局对此回应说,他们感到很为难,理由是,2006年温州市有关部门曾联合发文规定,各县(市)原则上不得新设二手车交易市场。而当时瓯北已有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当地政府就是否同意新设市场意见因而“不明确”。
但黄东兴经过咨询得到的答案却不一样,一名资深投资人告诉他说:“在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这起行政审批案例,从一个侧面表明,改革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尤需勇气和智慧,工商部门针对黄东兴的申办材料不予及时回应,欠妥。”黄东兴不服气,于是带着大量的相关材料,向当地媒体与当地人大代表互动栏目进行了反映,详细报告申办“永嘉县瓯北二手车交易市场”无法获批的全过程。 黄东兴原本希望通过奔走努力求得事情的进展,哪知最终等来的依然是一纸“登记驳回通知书”。
2013年11月7日,永嘉县工商局给黄东兴出具了一份“登记驳回通知书”,以不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未出具符合商品交易市场基础配套设施的最低标准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市场选址在住宅区内等三点为理由。这份通知书,如同一盆冷水,彻底将黄东兴的生意梦给浇灭了,而这些理由黄东兴都不予以认同,且他已经找到了相关的政策支撑,甚至拿到了罗马城业主委员会盖章签字表示同意在住宅区内从事业务的报告……
僵持中,黄东兴感到精疲力竭和绝望愤怒,于是一纸诉状将永嘉县工商局告上法院,起诉其行政不作为。哪知,官司更是令人耗费心血,几经折腾,黄东兴只能面临一个残酷的事实——此前,自己所做的全部努力都是一场徒劳!
郁闷之中,想到永嘉县工商局的一些领导硬是横竖和自己过不去,黄东兴焦躁不安,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闷气!他决定给点颜色让这些工商局领导们瞧瞧!想到网上经常有人发帖曝光一些官员的腐败行为,而网络的虚拟特性又容易逃脱责任,黄东兴决定予以仿效,自己想法去找到县工商局一些领导的丑闻或者把柄,然后成文发帖将其予以曝光!
黄东兴首先找到合伙人缪晓东商量此事,缪晓东也正为投资不顺之事不胜烦恼,两人一拍即合。商量操作步骤时,缪晓东提出了一个便利条件——他有个从警的堂弟名叫缪晓帆,如果让他来查找工商局一些领导的开房记录等私密,简直易如反掌。
至此,读者或许能够豁然开朗——黄东兴和缪晓东确实和王大明不熟悉,也并无纠葛,而是他们为了找到工商局一些领导把柄,意外且顺便地将王大明列为了目标!后来法院庭审时,黄东兴也对此作出回答:“在查找工商局官员违法记录中,暂时没有查到其他官员的事,唯独王大明开房和拥有多套房产的事让人震惊,所以就想曝出来让大家看。”
此事,说起来多少有几分戏剧色彩,如同渔夫在面对一湖碧水,他随手撒下一网,网上的就是那些运气不好的鱼儿!或许,王大明就是这样一条运气不好的鱼儿!在缪晓东的堂弟缪晓帆帮助下,黄东兴和缪晓东很快收到了王大明的一些相关信息,后为了增强可信度,他们还对王大明的住房记录等进行了视频截屏后制作成了照片,于是,一份以“永嘉惊现开房局长”为标题的帖子生猛出炉。因考虑到可能被发现身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黄东兴通过网络收买,物色了一名湖北网友,将此帖在温州当地网上予以发布……
黄东兴等人都没有想到,这张出出气的帖子,竟然星星之火终于燎原,给王大明以及他们自己的人生带来了一场巨变!
发帖之人有罪无罪?人生巨变法庭如何定是非
王大明死了,给家人带来了无限的悲痛,也让所有的亲朋和相熟之人为之惋惜。同时,也给大家留下了一个悬念,那就是,他的死究竟和这张帖子有多大的关联?黄东兴和缪晓东等人该不该为他的死负责?又该承担什么样的罪责呢?
那么,法律该怎么看待此事呢?
2014年12月,永嘉警方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将黄东兴等三人案移送永嘉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理,永嘉检方对黄东兴和缪晓东作出指控:两人因向永嘉县工商局报批修建位于永嘉县江北街道罗马城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受阻,将此事迁怒于永嘉县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王大明,引起社会舆论严重关注。其行为给王大明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并使其产生巨大的心理负担和压力,导致其卧轨自杀。
面对检方指控,黄东兴当庭表示,其网络发帖行为是因为在相关过程中,听闻作为公职人员的王大明存在违法乱纪情况,结合自己在工商部门遭遇的不公正待遇,在掌握相关证据之后通过网络进行“网络举报贪腐”,只想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与个人无关。他还补充说,对于自己的网帖内容,公诉人还漏掉了一个重要信息,即“王大明拥有多套房产”。而在他网络举报后,当地纪委也介入了调查,王大明不堪压力自杀,显而易见,自杀原因并不一定只与自己网帖的内容有关。
对此,检方提出了反驳,检方认为,在没有直接证明王大明有经济、作风问题的前提下,被告人黄东兴等采取非法手段获得他人信息,通过主观臆断,并附带有导向性的文字说明,已构成了人身的打击报复,导致被害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最终导致自杀身亡,情节严重,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5年1月21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黄东兴与缪晓东两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对此做了无罪辩护。辩护律师表示,被告人是在发现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后进行网络举报,且其行为与王大明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只是属民法中的侵犯隐私行为。对此,永嘉县人民法院认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不是结果犯,而是情节犯,结果只是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考量因素之一,不是必备的因素,结果是否严重也不能仅凭是否造成被害人死亡来判断。本案中,两名被告人利用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获取王某的开房记录等个人信息,获取手段较为恶劣。又将有相当程度隐秘性的开房信息等与王某的单位、职务等个人信息一起发到腾讯微博、新浪微博、温州703804等全国知名网站或地区热门网站,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使这些信息的知情范围扩大到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同时,两人的发帖行为还引发新闻媒体找王大明采访、不少亲友打电话向王大明询问的后果,严重干扰王大明的正常生活。不论被告人获取王大明个人信息并发帖的行为与王某自杀间有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足以认定两名被告人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已构成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5年3月16日,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黄东兴有期徒刑一年、缪晓东有期徒刑10个月。黄东兴和缪晓东表示不服,准备继续上诉。
很多关注此事的网友,对此判决愤愤不平: “如果因网络举报引起媒体报道都算‘情节严重’,以后谁还敢举报贪腐行为?”也有业界人士提出,判决黄东兴等人有罪有些牵强,两人取得信息的手段有些特别,但没有罪,因为其中的相关内容还是相对真实的,两人“取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是违法,这个毫无疑问。刑法上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的认定是必须构成情节严重,但未对情节严重作出解释,而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造成死亡、次数过多、有组织性规模性等等情形。既然法院没有认定死亡结果与非法获取信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需要通过其他情节来认定情节严重,法院认为是发帖行为引起媒体关注等等作为情节严重,并不能服众。
为了解2014年7月29日到8月3日早晨这段时间王大明经历了些什么和有哪些异常情况,记者特意连线了王大明的家人。电话接通后,王大明家人还处在极大的悲痛之中,除了表达法律会给一个明确回答之外,不愿意发表任何言论,随后以其子即将高考为由把电话给挂掉了。但记者经过深入采访后发现,从庭审的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看,已经有证据证实王大明在接受纪委询问后几日的行动轨迹。事发前一日,王大明并未直接去了福建武夷山,他先后去的地方是浙江义乌、温州等地,最后才去的武夷山,并使用了多个手机号与一些亲朋在联系……王大明在武夷山期间,原工商局的一位领导打电话给王大明老婆及一些王的亲戚,要求王大明回来谈话,表示纪委已经掌握了其违规和其他违纪的部分事实。永嘉县纪委已经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王大明的一些情况,纪委要求其回去说明情况。8月3日凌晨,王大明被发现卧轨身亡。以上事实均有移动的通话清单、证人证言笔录予以证实。
浙江知名律师吴建胜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观点,说:“此案一审判决后已经上诉,公诉机关指控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行为与自杀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此后法院没对这种因果关系给予认定,而以其他理由判决被告人有罪。这种判决是我从业以来第一次遇到。”他说,按法律程序,大约在一审判决一个多月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再审此案,真正的判决结果如何,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文中警方、律师等为真名)(希望看到主人公更多图片,请扫描本刊封面上的知音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后回复“王大明”。)
编辑/陈 宁
此帖一出劲爆网坛!总工卧轨自杀留下惊叹
事情还得从2014年7月29日说起。
这天一大早,原温州市永嘉县工商局瓯北分局局长王大明,刚刚转岗担任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就连续接到几个熟人打来的电话,提醒说:“老王,你去网上看看帖子,写的是真的吗?你成了永嘉的名人!”“老王,你当领导这么多年,我们希望你没事……”
据王大明身边人回忆,接到电话时,王大明就吃惊不已,赶紧上网查看,结果在温州703804网看到一个署名“艾米丽@温州”的网友,发帖称:“惊曝现任永嘉工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王大明和家人名下在温州市区、永嘉县瓯北桥头等地拥有多套房产。他在任永嘉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长、永嘉县工商局瓯北分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到永嘉县梦江大酒店、瓯北宏泰宾馆等多处酒店开房达200余次。他房产多套还常到酒店开房,有何秘密让人遐想!”
谁这样凶猛地对自己开刀?王大明当时就面如死灰,让他愈觉难堪的是,这张帖子还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等网站。
王大明对熟人说:“这绝对是有意陷害!”并于29日下午2点来到永嘉县上塘派出所报案,他对警察说:这是一起夸大事实恶意攻击事件,不排除有人对他别有用心,他要求警方立案查处。
永嘉警方当天受理报案后立刻就案情展开调查。警方很快查明,王大明所指网帖为真,为署名艾米丽的网友于7月25日和7月28日两次分发,内容包含了王大明在当地什么单位、时任何职务、历任职务等等信息,有多处房产、在永嘉县多处酒店开房达200余次等内容均一一在列,且发现发帖人显然是有备而来,似乎为了提高内容的可信度,将王大明个人开房记录通过截屏以照片方式予以刊载!
此帖很快被传播,王大明的妻子等亲属知晓后,纷纷表示这是一场人身攻击;消息也迅速传到了永嘉县政府。7月29日当天,由县纪委牵头永嘉县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开始针对网传的王大明的房产以及开房一事展开调查。
焦头烂额中,王大明没有想到一场舆论风暴在向自己逼近——因网上写了他的真名真姓,此事引起了全国各地记者的兴趣,他们按图索骥纷纷把电话打到了王大明的手机或者办公室,一再追问真相。王大明解释说,从2004年12月到2013年,他在工商部门工作长达10年之久,难免有很多接待任务,且还有私人朋友到访,开房次数会稍微多一些,但具体多少次他也没统计过,至于记者提问的他是否在陪同时接触过异性朋友以及房产那么多是否为真、是否有经济问题,王大明没有予以答复,而推托说:“这个要公安机关来回答!”
很快,亲属、同事和朋友们发现王大明变了,白天,他显得心事重重一言不发,时不时抽着闷烟;一下班,他就选择了匆匆离开……邻居们也发现,他那以前时常传出欢声笑语的家,也突然变得冷清起来,时常窗门紧闭,很难听得见里面有住人的动静!
2014年8月1日,王大明选择了出门,由朋友开车将其送到了位于福建南平的武夷山。抵达后,看到秀美的山区风景,他似乎有些放松。和朋友分手时,他愉悦地委托朋友,让其去温州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带过来,还让其将老婆和孩子也接过来小住几日……
孰料,还未等到朋友返程,8月3日凌晨王大明被人发现在武夷山一处铁轨上卧轨自杀。
惊悉噩耗,王大明的妻子等亲属痛不欲生,立即向永嘉警方报案,称王大明自杀是因遭人陷害想不开,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很快,警方对王大明进行了死亡鉴定,现场勘查时,警方发现了不少烟头,显而易见,王大明在决绝前经历了怎样一番痛苦煎熬!
事情的发展超越了所有人能想象得到的程度,永嘉警方加紧了发帖案件的侦破。很快,此案告破,发帖者为湖北男子宋小德,走漏王大明开房信息者为当地公安局拘留所民警缪晓帆,是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堂哥缪晓东和堂哥的生意伙伴黄东兴提供了王大明的相关信息。
2014年8月13日,永嘉警方对涉案民警缪晓帆作出行政撤职并辞退的决定,其涉嫌职务违法已由永嘉县检察机关依法展开调查。8月20日,永嘉警方对黄东兴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随手撒网网住“大鱼”?“开房局长”星火燎原
警方调查时发现,黄东兴和缪晓东和王大明并无纠葛,那么,两人却为何拿他下手?“开房局长”的帖子又是如何谋划出台的呢?
随着审讯的深入,两人交代了隐藏在背后的一个惊人真相——
原来,从2012年11月开始,黄东兴和缪晓东等几个股东商议,准备筹建“永嘉县瓯北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于2013年8月6日向县工商局正式提交了申办材料。可永嘉县工商局在批与不批的权衡之中,长达三个月内没做出相应的行政决定,后来永嘉县工商局对此回应说,他们感到很为难,理由是,2006年温州市有关部门曾联合发文规定,各县(市)原则上不得新设二手车交易市场。而当时瓯北已有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当地政府就是否同意新设市场意见因而“不明确”。
但黄东兴经过咨询得到的答案却不一样,一名资深投资人告诉他说:“在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这起行政审批案例,从一个侧面表明,改革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尤需勇气和智慧,工商部门针对黄东兴的申办材料不予及时回应,欠妥。”黄东兴不服气,于是带着大量的相关材料,向当地媒体与当地人大代表互动栏目进行了反映,详细报告申办“永嘉县瓯北二手车交易市场”无法获批的全过程。 黄东兴原本希望通过奔走努力求得事情的进展,哪知最终等来的依然是一纸“登记驳回通知书”。
2013年11月7日,永嘉县工商局给黄东兴出具了一份“登记驳回通知书”,以不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未出具符合商品交易市场基础配套设施的最低标准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市场选址在住宅区内等三点为理由。这份通知书,如同一盆冷水,彻底将黄东兴的生意梦给浇灭了,而这些理由黄东兴都不予以认同,且他已经找到了相关的政策支撑,甚至拿到了罗马城业主委员会盖章签字表示同意在住宅区内从事业务的报告……
僵持中,黄东兴感到精疲力竭和绝望愤怒,于是一纸诉状将永嘉县工商局告上法院,起诉其行政不作为。哪知,官司更是令人耗费心血,几经折腾,黄东兴只能面临一个残酷的事实——此前,自己所做的全部努力都是一场徒劳!
郁闷之中,想到永嘉县工商局的一些领导硬是横竖和自己过不去,黄东兴焦躁不安,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闷气!他决定给点颜色让这些工商局领导们瞧瞧!想到网上经常有人发帖曝光一些官员的腐败行为,而网络的虚拟特性又容易逃脱责任,黄东兴决定予以仿效,自己想法去找到县工商局一些领导的丑闻或者把柄,然后成文发帖将其予以曝光!
黄东兴首先找到合伙人缪晓东商量此事,缪晓东也正为投资不顺之事不胜烦恼,两人一拍即合。商量操作步骤时,缪晓东提出了一个便利条件——他有个从警的堂弟名叫缪晓帆,如果让他来查找工商局一些领导的开房记录等私密,简直易如反掌。
至此,读者或许能够豁然开朗——黄东兴和缪晓东确实和王大明不熟悉,也并无纠葛,而是他们为了找到工商局一些领导把柄,意外且顺便地将王大明列为了目标!后来法院庭审时,黄东兴也对此作出回答:“在查找工商局官员违法记录中,暂时没有查到其他官员的事,唯独王大明开房和拥有多套房产的事让人震惊,所以就想曝出来让大家看。”
此事,说起来多少有几分戏剧色彩,如同渔夫在面对一湖碧水,他随手撒下一网,网上的就是那些运气不好的鱼儿!或许,王大明就是这样一条运气不好的鱼儿!在缪晓东的堂弟缪晓帆帮助下,黄东兴和缪晓东很快收到了王大明的一些相关信息,后为了增强可信度,他们还对王大明的住房记录等进行了视频截屏后制作成了照片,于是,一份以“永嘉惊现开房局长”为标题的帖子生猛出炉。因考虑到可能被发现身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黄东兴通过网络收买,物色了一名湖北网友,将此帖在温州当地网上予以发布……
黄东兴等人都没有想到,这张出出气的帖子,竟然星星之火终于燎原,给王大明以及他们自己的人生带来了一场巨变!
发帖之人有罪无罪?人生巨变法庭如何定是非
王大明死了,给家人带来了无限的悲痛,也让所有的亲朋和相熟之人为之惋惜。同时,也给大家留下了一个悬念,那就是,他的死究竟和这张帖子有多大的关联?黄东兴和缪晓东等人该不该为他的死负责?又该承担什么样的罪责呢?
那么,法律该怎么看待此事呢?
2014年12月,永嘉警方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将黄东兴等三人案移送永嘉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审理,永嘉检方对黄东兴和缪晓东作出指控:两人因向永嘉县工商局报批修建位于永嘉县江北街道罗马城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受阻,将此事迁怒于永嘉县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王大明,引起社会舆论严重关注。其行为给王大明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并使其产生巨大的心理负担和压力,导致其卧轨自杀。
面对检方指控,黄东兴当庭表示,其网络发帖行为是因为在相关过程中,听闻作为公职人员的王大明存在违法乱纪情况,结合自己在工商部门遭遇的不公正待遇,在掌握相关证据之后通过网络进行“网络举报贪腐”,只想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与个人无关。他还补充说,对于自己的网帖内容,公诉人还漏掉了一个重要信息,即“王大明拥有多套房产”。而在他网络举报后,当地纪委也介入了调查,王大明不堪压力自杀,显而易见,自杀原因并不一定只与自己网帖的内容有关。
对此,检方提出了反驳,检方认为,在没有直接证明王大明有经济、作风问题的前提下,被告人黄东兴等采取非法手段获得他人信息,通过主观臆断,并附带有导向性的文字说明,已构成了人身的打击报复,导致被害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最终导致自杀身亡,情节严重,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5年1月21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黄东兴与缪晓东两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对此做了无罪辩护。辩护律师表示,被告人是在发现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后进行网络举报,且其行为与王大明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只是属民法中的侵犯隐私行为。对此,永嘉县人民法院认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不是结果犯,而是情节犯,结果只是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考量因素之一,不是必备的因素,结果是否严重也不能仅凭是否造成被害人死亡来判断。本案中,两名被告人利用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获取王某的开房记录等个人信息,获取手段较为恶劣。又将有相当程度隐秘性的开房信息等与王某的单位、职务等个人信息一起发到腾讯微博、新浪微博、温州703804等全国知名网站或地区热门网站,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使这些信息的知情范围扩大到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同时,两人的发帖行为还引发新闻媒体找王大明采访、不少亲友打电话向王大明询问的后果,严重干扰王大明的正常生活。不论被告人获取王大明个人信息并发帖的行为与王某自杀间有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足以认定两名被告人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已构成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5年3月16日,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黄东兴有期徒刑一年、缪晓东有期徒刑10个月。黄东兴和缪晓东表示不服,准备继续上诉。
很多关注此事的网友,对此判决愤愤不平: “如果因网络举报引起媒体报道都算‘情节严重’,以后谁还敢举报贪腐行为?”也有业界人士提出,判决黄东兴等人有罪有些牵强,两人取得信息的手段有些特别,但没有罪,因为其中的相关内容还是相对真实的,两人“取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是违法,这个毫无疑问。刑法上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的认定是必须构成情节严重,但未对情节严重作出解释,而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造成死亡、次数过多、有组织性规模性等等情形。既然法院没有认定死亡结果与非法获取信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需要通过其他情节来认定情节严重,法院认为是发帖行为引起媒体关注等等作为情节严重,并不能服众。
为了解2014年7月29日到8月3日早晨这段时间王大明经历了些什么和有哪些异常情况,记者特意连线了王大明的家人。电话接通后,王大明家人还处在极大的悲痛之中,除了表达法律会给一个明确回答之外,不愿意发表任何言论,随后以其子即将高考为由把电话给挂掉了。但记者经过深入采访后发现,从庭审的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看,已经有证据证实王大明在接受纪委询问后几日的行动轨迹。事发前一日,王大明并未直接去了福建武夷山,他先后去的地方是浙江义乌、温州等地,最后才去的武夷山,并使用了多个手机号与一些亲朋在联系……王大明在武夷山期间,原工商局的一位领导打电话给王大明老婆及一些王的亲戚,要求王大明回来谈话,表示纪委已经掌握了其违规和其他违纪的部分事实。永嘉县纪委已经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王大明的一些情况,纪委要求其回去说明情况。8月3日凌晨,王大明被发现卧轨身亡。以上事实均有移动的通话清单、证人证言笔录予以证实。
浙江知名律师吴建胜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观点,说:“此案一审判决后已经上诉,公诉机关指控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行为与自杀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此后法院没对这种因果关系给予认定,而以其他理由判决被告人有罪。这种判决是我从业以来第一次遇到。”他说,按法律程序,大约在一审判决一个多月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再审此案,真正的判决结果如何,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文中警方、律师等为真名)(希望看到主人公更多图片,请扫描本刊封面上的知音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后回复“王大明”。)
编辑/陈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