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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是一种具有复杂病理和发病机制的异质性综合征,目前仍没有一个明确和有效的治疗对策。根据低氧血症程度,ARDS分成三类:轻度(200 mm Hg<氧合指数≤300 mm Hg)、中度(100 mm Hg<氧合指数≤200 mm Hg)、严重(氧合指数≤100 mm Hg)。治疗ARDS的基础是正确的重症监护治疗。早期管理可以改善预后,避免副作用和并发症,并提高存活率。治疗诱因(如败血症、肺炎),最大限度地减少多器官功能衰竭(MOF)、功能障碍和呼吸机相关性肺损伤(VILI)的风险在治疗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低潮气量(VT)策略是通气治疗在ARDS和急性呼吸衰竭研究中的一个里程碑。目前成人ARDS患者的通气治疗策略包括:VT≤6~7 mL/kg、保持终末细支气管功能的高PEEP水平,提高功能残气量(FRC)和每分通气量相关的呼吸频率。与此同时,低VT通气亦有一定风险:潮气量降低、通气不足,增加呼吸频率时无法纠正每分通气量,二氧化碳无法消除,产生死腔通气。机械通气可引起肺不张,继而导致多种并发症,尤其是肺炎的发生。功能残气量(FRC)的减少,低氧血症的发展,氧中毒风险的增加和表面活性剂的抑制,均可导致肺泡的不稳定性和通透性的增加。对此,多种肺复张方式如持续性肺膨胀等,可以有效地解决肺不张,改善氧合及未通气肺区域的复张。肺复张后必须继续予以足够的通气策略,以防止肺萎陷的再发。其治疗原则是PEEP的应用,它可维持肺泡开放,改善氧合和氧的运输,避免刺激产生血液动力学并发症。另外,研究表明俯卧位可有效地改善氧合、呼吸力学、肺泡充气等,促使胸腔压力梯度的平均化和限制肺过度充气。最新的Cochrane系统评价认为,俯卧位的氧合能力显著优于仰卧位。因此,把婴儿和儿童置于俯卧位,可改善其呼吸功能。目前,对于使用无创通气(NIV)治疗ARDS这一观点仍有争议。NIV可有效治疗轻度和中度患者,但它是重症ARDS的禁忌。持续正压气道通气(CPAP)治疗则已广泛应用,并在儿科,尤其是伴或不伴特发性呼吸窘迫综合征(IRDS)的早产患儿中应用成效显著。无创正压通气(NIPPV)可用于轻度和中度ARDS的早期治疗,既可减少呼吸功,改善气体交换,又可减少气管插管的感染几率,从而最终提高患者的生存率。研究表明,高频振荡通气(HFOV)可运用于在ARDS抢救治疗期间使用常规通气失败的婴儿和儿童。目前,体外二氧化碳清除(ECCO2 R)具有了新作用,即调节保护性通气期间潮气量降低导致的呼吸性酸中毒。相比起体外膜肺氧合(ECMO),ECCO2 R优点是减少人工表面接触,避免泵相关的副作用和技术相关的并发症,降低运行的成本。其缺点则是大导管的定位可能会堵塞股血管,造成严重的周围血管栓塞。吸入性一氧化氮(iNO)可以改善肺通气。它降低治疗时的氧浓度,从而限制了高浓度氧的毒性。但目前研究表明iNO虽然可导致一过性的氧合改善,但并不降低病死率,相反可能是有害的,因此在儿童和成年人ARDS/肺损伤(ALI)中并不推荐使用iNO。ARDS患者存在着多种表面活性剂异常现象。表面活性剂的异常功能易引起一些肺单位的崩溃,继而肺正常部分可因过度扩张而受伤。肺泡的不稳定亦可能导致周期性肺不张。尽管几个试验发现补充各种表面活性剂在成年ARDS治疗上并无临床益处,但它仍是患有ARDS的婴儿,尤其是表面活性剂缺乏患儿的治疗方案之一。与此同时,相应的护理治疗,如镇静、肌麻痹、分泌物的吸除等,在ARDS的治疗中亦发挥着重要作用。适当的维护体温调节,避免人工通气期间肺泡内细菌移位和蔓延,也是必不可少的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