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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办发[2018]10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我省病残吸毒人员收治收戒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部分病残吸毒人员未能依法及时得到收治收戒,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损害法律严肃性和执法公信力的突出隐患。为深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