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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乡贤在我国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代乡贤的回归治理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与传统乡贤不同的是,现代乡贤所面临的乡村治理场域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在面对乡村治理中出现的传统秩序趋于瓦解、治理精英缺失以及精神信仰体系迷失等困境时,应考虑将现代乡贤重新纳入治理主体的序列。结合目前我国各地的成功经验来看,国家和社会应该通过挖掘传统乡贤文化、重构治理的象征合法性、完成"合法性叙事"以及建构法理型权威等几个方面的努力来建构现代乡贤的治理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