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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在一家民营公司上班,在单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今年6月份,我在旅游时不小心摔伤,造成左臂骨折,到医院就医时被告知属于意外伤害,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由意外伤害险报销。我想问一下,我没有参加过意外伤害保险,能否享受意外伤害报销待遇?应到哪里申报?文匡静文匡静读者:根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