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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不早君,三次元女,外貌协会VIP,学中文的苦逼;爱生活更爱吐槽,爱美食所以爱下厨房,自封居家好少女;人生格言:人丑就要多读书!
[一部电影]
严格来说,《春天不是读书天》不算我看过的电影里面最好的电影,但确实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原因很简单。
首先,电影的中译名很讨喜,“春天不是读书天”,瞬间戳中了我被每课必点的老师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小心脏好吗?春天不是读书天啊夏日炎炎正好眠,又是秋来冬又至,收拾书包好过年啊……好!过!年!
然后,男主性格很讨喜,就是那种父母面前各种装乖卖萌然后暗地里逃学旷课让老师头痛不已的家伙,并且逃课手段高超作案多年从未被逮……要知道,这部电影的另一个译名可是叫《翘课天才》啊。
怎么说呢,菲利斯在某方面满足了我对青春期的所有幻想:本身聪明机变,长得也很不赖,有一个漂亮的女友,一个死心塌地陪他出生入死赴汤蹈火的好兄弟。而所谓某方面,大概就是青春期叛逆的躁动感和对一成不变的寡淡生活的反抗吧。回想我自己的高中生活,胆子再大也不过是偶尔翘翘体育课去小卖部买个冰淇淋,或者翘掉语文晚自习跑到教学楼顶层吹吹风而已。相比菲利斯堪称惊险的翘课经历,实在不值一提。
当然,最后友情提示:翘课有风险,模仿需谨慎。
[一本书]
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一套书是《明朝那些事儿》系列。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喜欢到走火入魔买全了七本实体然后花了两个月时间,把这七本书翻来覆去看了三遍;喜欢到把作者当年明月奉为男神;喜欢到跟身边的每一个人疯狂推荐,死乞白赖要借给人家看。
历史这玩意,在我没接触到《明朝那些事儿》之前,一直是枯燥乏味的。实不相瞒,高中的大部分历史课,都被我用来补觉了。而《明朝那些事儿》,完全颠覆了我从前对历史的认知。它让我知道,历史原来也是可以这样好玩的、有趣的,教科书里那些死气沉沉的人名,原来真的曾经鲜活地存在过,和我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样,有喜有怒,会哭会笑。当年明月一支笔,就像观音手里的杨枝甘露,轻轻一点,那些人物就都活了起来。嬉笑怒骂,呼之欲出。
当年明月最大的“好处”在于,他与所有治史者一样,秉持着最严谨的态度,以及无可挑剔的逻辑思维,却写出了颠覆以往所有史学著作的文字。
[一个地方]
大理。
虽然我至今没有去过这个地方,但……难道还不允许我向往一下吗?!
至于喜欢的理由,说来有些不好意思。我高一时不学无术,在一腔少女情怀的驱使下阅遍了当时各大言情网站的榜单穿越文。其中追得最久最辛苦,也最喜欢的一部,在这里我就不说它的名字了。只摘录文中,当年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的一个男性角色,对女主说的一句话:“这算什么,叶榆家家种花,层林尽染,风花雪月之乡,比起这个兰郡要强之百倍。”
看过的人都知道,上面的那个叶榆,指的便是大理。当初看到这句话,我也说不出到底是哪个字吸引了我,总之是铭记在心,日思夜想,梦不能忘。然后开始留意搜集起一切与大理有关的信息。
知道了它背倚苍山,面临洱海,风花雪月,美不胜收。知道已经有许多人早就发现了这里,守着其中风景明丽的一个小镇,安安静静地发呆养老。
也知道了,早晚有一天,我会到达那里。
[一个人]
钱钟书——他应该会是我永远的男神NO.1了。
肩宽腿长一米八,长相周正气质佳。博古通今安贫乐,钟书先生俺要嫁。喜欢一个男人,就为他写一首打油诗吧……闭嘴!
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男人呢?他的成就我就不用说了吧?其实相比于更广为人知的《围城》,钱钟书两部学术论著《管锥编》《谈艺录》才是真正集他毕生所学之大成所在。如果说《围城》只是他年轻气盛小打小闹耍耍小聪明,那么这两本书便是他在多年沉淀后厚积薄发,汪洋恣意。常人很难想象,一个人怎么能有那么大的知识储备量,简直像一座移动的图书馆。更可怕的是,这个图书馆还有着十分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所以,他是我的神。
[一种生活]
说到这个,就想到我加入过的一个小组,小组名字叫:老师我的理想是置一处小院子。是的,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有一个小小的院子,种花种菜,最好还要有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榆树,春天吃榆钱儿,夏天可以纳凉,秋天在院子里烧烤喝啤酒,冬天就搬张躺椅,看书晒太阳。
院子当然是置在乡下,但也不用太偏远,保证空气足够清新就行。如果是江南某个山清水秀的小镇就再好不过。我到镇上的中学当老师,每天骑二十分钟自行车上班。早中晚饭都在自己的小厨房里做,食材是自己院子里种出的菜。还有足够漫长的寒暑假期,允许我偶尔自我放逐,到外面随兴地转。
我可能不会养猫,狗也不会,实在觉得寂寞了,就从菜市场提两只兔子回来圈着,平时随便拔点菜叶子喂它们就行。
真是美得快要冒泡了的生活啊。
编辑/梁宇清
不早君,三次元女,外貌协会VIP,学中文的苦逼;爱生活更爱吐槽,爱美食所以爱下厨房,自封居家好少女;人生格言:人丑就要多读书!
[一部电影]
严格来说,《春天不是读书天》不算我看过的电影里面最好的电影,但确实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原因很简单。
首先,电影的中译名很讨喜,“春天不是读书天”,瞬间戳中了我被每课必点的老师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小心脏好吗?春天不是读书天啊夏日炎炎正好眠,又是秋来冬又至,收拾书包好过年啊……好!过!年!
然后,男主性格很讨喜,就是那种父母面前各种装乖卖萌然后暗地里逃学旷课让老师头痛不已的家伙,并且逃课手段高超作案多年从未被逮……要知道,这部电影的另一个译名可是叫《翘课天才》啊。
怎么说呢,菲利斯在某方面满足了我对青春期的所有幻想:本身聪明机变,长得也很不赖,有一个漂亮的女友,一个死心塌地陪他出生入死赴汤蹈火的好兄弟。而所谓某方面,大概就是青春期叛逆的躁动感和对一成不变的寡淡生活的反抗吧。回想我自己的高中生活,胆子再大也不过是偶尔翘翘体育课去小卖部买个冰淇淋,或者翘掉语文晚自习跑到教学楼顶层吹吹风而已。相比菲利斯堪称惊险的翘课经历,实在不值一提。
当然,最后友情提示:翘课有风险,模仿需谨慎。
[一本书]
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一套书是《明朝那些事儿》系列。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喜欢到走火入魔买全了七本实体然后花了两个月时间,把这七本书翻来覆去看了三遍;喜欢到把作者当年明月奉为男神;喜欢到跟身边的每一个人疯狂推荐,死乞白赖要借给人家看。
历史这玩意,在我没接触到《明朝那些事儿》之前,一直是枯燥乏味的。实不相瞒,高中的大部分历史课,都被我用来补觉了。而《明朝那些事儿》,完全颠覆了我从前对历史的认知。它让我知道,历史原来也是可以这样好玩的、有趣的,教科书里那些死气沉沉的人名,原来真的曾经鲜活地存在过,和我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样,有喜有怒,会哭会笑。当年明月一支笔,就像观音手里的杨枝甘露,轻轻一点,那些人物就都活了起来。嬉笑怒骂,呼之欲出。
当年明月最大的“好处”在于,他与所有治史者一样,秉持着最严谨的态度,以及无可挑剔的逻辑思维,却写出了颠覆以往所有史学著作的文字。
[一个地方]
大理。
虽然我至今没有去过这个地方,但……难道还不允许我向往一下吗?!
至于喜欢的理由,说来有些不好意思。我高一时不学无术,在一腔少女情怀的驱使下阅遍了当时各大言情网站的榜单穿越文。其中追得最久最辛苦,也最喜欢的一部,在这里我就不说它的名字了。只摘录文中,当年爱他爱到无法自拔的一个男性角色,对女主说的一句话:“这算什么,叶榆家家种花,层林尽染,风花雪月之乡,比起这个兰郡要强之百倍。”
看过的人都知道,上面的那个叶榆,指的便是大理。当初看到这句话,我也说不出到底是哪个字吸引了我,总之是铭记在心,日思夜想,梦不能忘。然后开始留意搜集起一切与大理有关的信息。
知道了它背倚苍山,面临洱海,风花雪月,美不胜收。知道已经有许多人早就发现了这里,守着其中风景明丽的一个小镇,安安静静地发呆养老。
也知道了,早晚有一天,我会到达那里。
[一个人]
钱钟书——他应该会是我永远的男神NO.1了。
肩宽腿长一米八,长相周正气质佳。博古通今安贫乐,钟书先生俺要嫁。喜欢一个男人,就为他写一首打油诗吧……闭嘴!
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男人呢?他的成就我就不用说了吧?其实相比于更广为人知的《围城》,钱钟书两部学术论著《管锥编》《谈艺录》才是真正集他毕生所学之大成所在。如果说《围城》只是他年轻气盛小打小闹耍耍小聪明,那么这两本书便是他在多年沉淀后厚积薄发,汪洋恣意。常人很难想象,一个人怎么能有那么大的知识储备量,简直像一座移动的图书馆。更可怕的是,这个图书馆还有着十分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所以,他是我的神。
[一种生活]
说到这个,就想到我加入过的一个小组,小组名字叫:老师我的理想是置一处小院子。是的,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有一个小小的院子,种花种菜,最好还要有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榆树,春天吃榆钱儿,夏天可以纳凉,秋天在院子里烧烤喝啤酒,冬天就搬张躺椅,看书晒太阳。
院子当然是置在乡下,但也不用太偏远,保证空气足够清新就行。如果是江南某个山清水秀的小镇就再好不过。我到镇上的中学当老师,每天骑二十分钟自行车上班。早中晚饭都在自己的小厨房里做,食材是自己院子里种出的菜。还有足够漫长的寒暑假期,允许我偶尔自我放逐,到外面随兴地转。
我可能不会养猫,狗也不会,实在觉得寂寞了,就从菜市场提两只兔子回来圈着,平时随便拔点菜叶子喂它们就行。
真是美得快要冒泡了的生活啊。
编辑/梁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