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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历史主义”的笔记
叶秀山先生在《读书》一九九四年二月号的文中提到,“后现代”是一个没有时尚的时代;如果有时尚,也顶多是些小时尚。如今在美国人文科学研究领域成为热门话题的“新历史主义”,就是这样的一个小时尚。
一九九二年夏天柏林自由大学召开了一个“重写文学史”的讨论会,从美国邀请了三位学者。三位学者不约而同地都在论文中大谈“新历史主义”。对此,素来自负的德国教授们有些摸不着头脑,也有些不屑:美国学术界是不擅长原创性理论建构的,除杜威以外没出过几位让人记得住的思想家。美国学术界近二三十年来一阵阵的理论发烧,大都是在转手炒卖欧洲思想家的理论。所谓“新历史主义”,想必又是昙花一现式的玩意儿,很可能是上世纪在德国流行过的“旧历史主义”的翻版。
可是这一次德国教授们弄错了。“新历史主义”是正宗美国货,与“旧历史主义”关系不大。它已经领了近十年的风骚,至今没有式微的迹象。新历史主义在美国各大学的英、德、法等欧洲语文系很是走红,在美国研究、人类学、电影史和艺术史的研究中也颇有市场,影响甚至波及到立论向来严谨的历史系。这一小时尚,一九八一年的焦点人物是保尔·德·曼,一九八三年的理论风云是德里达和“解结构”,从一九八五年起,“新历史主义”就成了最时髦的“理论”。
也许此处的“理论”二字很不准确。新历史主义并不是一种“理论”,它只是一种研究方法,主要是一种文学的研究方法,或者更准确地说,只是一种研究文化的方法,也可以说是一种切入作品的角度和方式。新历史主义的实践者很少谈理论,往往还表现出某种“反理论”倾向,因此,要对他们的方法进行“理论性”的概括,颇为不易。掀起新历史主义旋风的核心人物是柏克莱加州大学英文系的施蒂芬·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教授。一九八○年他出版了一部学术著作《文艺复兴自造时尚》(Renaissance Self-Fashioning),在序言中,他称自己的研究为“文化诗学”(poetics of Culture)。八十年代初,伯克莱的一批年轻人文学科教授频频办沙龙,搞讲座,讨论学科如何创新的问题。一九八二年《文体》杂志(Genre)出了一期专辑,推荐“伯克莱学派”的探索性论文。格林布拉特为这期杂志写了一篇引言,引言中他一时不知应该如何概括这一学术创新,只好生造了一个术语“新历史主义”(New Historicism)。一九八三年沙龙的同人合力办起了刊物《表述》(Representations),鼓吹和实践他们的新方法。之后,“新历史主义”在美国的学院里很快蔓延开来。加州大学出版社从一九八六年起推出“新历史主义”研究系列丛书,已经出了几十本之多。
“新历史主义”这个术语看上去有些自相矛盾。人们常说艺术长新,生命长新,“历史”是已经过去的事情,怎么会有“新”的特质?格林布拉特玩文字游戏,拼凑出这个术语时,心中想到的,是统治西方文学研究领域三四十年之久的“新批评”。他那一代学者,是在“新批评”的学院传统中成长起来的。“新批评”要求仔细研读文体,却忽视作家的生活及作品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当时的说法是,文本是个自足的系统,它就是一切,“文本内在”(textimmanent)的批评才是文学研究的正宗,其它的如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批评都是些“外在的批评”,是方向性的错误。伯克莱的新生代学者所要反叛的,正是“新批评”这个当时的“时尚”。他们主张重新转向历史,但他们所说的“历史”,与上世纪德国历史主义学派所理解的“历史”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历史”不是单数的“history”,而是复数的“histories”。其次,“历史”不只是已经过往,已经完成的东西,它是一个进程,一直延续到今天,影响着人们的认知和行为;反过来,当代人的实践活动也在发展着“历史”,阐释着“历史”,赋予“历史”新的意义。再者,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很难在研究中“重现”,所谓“历史的本来面目(Wieeseigentlichgewesenwar),是很难弄清楚的,因为所有历史流传下来的文本,都只是对历史事实的一种“表述”(representation),当今的研究者对历史文本的诠释,也是一种“表述”。而“表述”与“真实”之间,存有无法逾越的距离。寻找历史的本来面目既然已经不可能,那么试图通过对历史的准确描述来发现历史的真正意义,进而对历史作总体的把握,总结历史的规律,就更成了虚妄。今天的批评家的任务,应该是去重构文本产生时的那个“语境”(Context),也就是当时的文化氛围。重新转向历史的目的,是让今天的研究者在他们的“表述”中与“历史”对话。
格林布拉特的朋友、新历史主义的“理论家”LouisMontrose曾经为他们的创新总结出了两句绕口令式的格言,叫“文本的历史性”(thehistoricityofthetexts)和“历史的文本性”(thetextualityofhistories)。前一句有些像老生常谈,无非是指任何文本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背景,特定的历史背景对文本的产生和流传形成相当程度的制约。后一句却颇有新意,它指的是历史在文本中留下存照,只有沿着文本留下的轨迹才能追溯即往的物质存在,过去留下的任何笔录的东西都可算作文本,这些文本织成一个巨大的帷幔,历史就遮掩在这个帷幔后面。换句话说,文本不是历史,文本只能折射历史,文本等待后人解读,解读文本需要研究者的判断力、明辨力、想象力和理性,研究者通过各种文本去重构的,还不是那个“既往的物质存在”(livedmaterialexistence)本身,而只是那个物质存在的文化氛围。
新历史主义所说的“文本性”颇具后结构主义的色彩,它无远弗届,包罗万象,“历史”在它背后倒成了玄虚的东西;又因为解读属于客体的文本需要主体的创造性,“历史”又渗入了美学的成分。新历史主义主张打破各种文本之间的界线。比如在文学研究中人们习惯于区分出“文学性文本”和“非文学性文本”,其实二者之间并没有一条明确固定的界线,那条界线只是在人们的想象中,所以在相当程度上是任意的、武断的。新历史主义提倡在人文学科的研究中重新划定界线(redra-wingtheboundaries),由国家、语言、种族、性别、政治、宗教、伦理、地域、历史等因素而划分出来的那些明显的界线应该被打破;涉及到文本的时候,诸如文学与非文学、经典与非经典、文字与口述、精英与大众、高雅与通俗之间的界线都应该被超越。这也就是所谓的不破不立:只有在消融、合并、跨越、打破原有的界线之后,才能构想和订正出新的界线。总之,“文化诗学”的研究是没有任何禁区的。研究者不该自我设限、划地为牢。传统的文学研究如果变成“文化诗学”的研究,它的“前沿阵地”(frontier)就要尽可能地向外扩张,其研究的领域也将充分地拓展。
翻阅几年来刊载于杂志《表述》的论文,浏览加州大学出版的那一套“新历史主义”研究丛书,笔者发现“文化诗学”内容十分广泛,其研究题目也多种多样,各种界线的确被打破了。从古希腊哲学、中世纪神学、文艺复兴思想、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直到当代美国文学乃至墨西哥民谣,都可以是丛书的题目。在上述的杂志里见到三篇与中国有关的论文,一篇关于中国古代建筑艺术,一篇讨论古代中国民族的形成,另一篇则探讨八十年代的“朦胧诗”如何“表述”庞德以来的“西方现代诗”。在所有称得上“新历史主义”或是“文化诗学”研究的论著中,有关英国文艺复兴和莎士比亚的题目占了相当的数量,因为早期伯克莱学术沙龙的几位核心人物多为研究文艺复兴的专家。相应地,所有关于文艺复兴的研究在方法上就呈现出明显的相似性。也许格林布拉特的近著《莎士比亚式协商对话》(ShakespeareanNegotiations)最能体现出“新历史主义”独特的研究方法。格林布拉特教授的专长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文学,书名似乎也暗示书中将主要讨论莎士比亚。但与人们的期待相反,该书的每一个章节,无论长短,几乎都用一个奇特的、听起来近乎荒诞的历史掌故开头。著者慢慢地叙述那个掌故,然后提醒读者,故事不是出于虚构,而是一桩真实历史事件的记录。不错,故事听起来很荒诞,但细心考察当时的社会背景,就会发现那个掌故只是“世风”的一个侧面,读者感觉到的怪诞,在事件发生的时代也许很是稀松平常。为了重现当时的“世风”,重构当时大致的文化氛围,著者开始广征博引,他引证的材料,几乎全都源自传统意义上的非文学性文本,比如法庭的记录、医学文献、教会的宣示、科学试验报告、外交文件、传教士的日记、冒险家的笔记等等。勾陈出各种非文学性文本,可以映衬前面讲过的奇特的掌故,也可以同文学性文本进行比较。将掌故、非文学文本和文学文本并列,就可以看出三者之间有一种微妙的关系。既然文本折射历史文化氛围,文本就是社会能量的载体,社会的能量就通过不同的文本进行流通,或者照格林布拉特的说法,是在文本中“协商对话”。所谓“社会能量的流通”(circula-tionofsocialenergy),也就是社会上各种利益、各种势力、各种观念之间的互动。文学性文本只是社会能量流通中的一个环节,其他含有相同的社会能量的非文学性文本的存在,是文学性文本产生的前提。所以“新历史主义”不再把作家视为天下,也不再相信作品有什么“原创性”(originality)。莎士比亚的剧作所反映的,乃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各种势力、各种利益、各种观念之间的关系。其他非文学文本中的社会能量“流”到了莎士比亚的剧作之中,剧本在戏院演出以后,文学作品中的社会能量又通过观众重新“流”回社会。就像资本一样,能量流通的过程也是一个增殖的过程。文学性文本是社会能量增殖的重要环节。文学作品强化既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帮助人们认可特定的权势关系。文学作品的产生和接受都与社会能量的流通密切相关。借用德里达解构主义的术语,如果我们把文学性文本当成“中心”,把非文学性文本当成“边缘”,那么新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可以归纳为先撇开中心,在边缘展开,从边缘取证,然后指向中心,包围中心,返回中心,最后加强中心。因为角度改变了,研究方法改变了,“新历史主义”的实践者对传统经典作品的研究,常常就会得出与人们习以为常的定论完全不同的结论。他们挑战和质疑关于经典作品的既定看法。他们宁愿让读者在经典作品面前感觉到一点不舒服,不愿意让读者在经典之中陶醉。在他们看来,关于某一部经典的定于一尊的解释,往往也是社会能量运行,社会权势、社会意识形态斗争的结果。“新历史主义”借用“解结构”的术语,声称他们并不是要去“颠覆”经典,他们所作的,只是“通过颠覆维护经典”。
叶秀山先生在《读书》一九九四年二月号的文中提到,“后现代”是一个没有时尚的时代;如果有时尚,也顶多是些小时尚。如今在美国人文科学研究领域成为热门话题的“新历史主义”,就是这样的一个小时尚。
一九九二年夏天柏林自由大学召开了一个“重写文学史”的讨论会,从美国邀请了三位学者。三位学者不约而同地都在论文中大谈“新历史主义”。对此,素来自负的德国教授们有些摸不着头脑,也有些不屑:美国学术界是不擅长原创性理论建构的,除杜威以外没出过几位让人记得住的思想家。美国学术界近二三十年来一阵阵的理论发烧,大都是在转手炒卖欧洲思想家的理论。所谓“新历史主义”,想必又是昙花一现式的玩意儿,很可能是上世纪在德国流行过的“旧历史主义”的翻版。
可是这一次德国教授们弄错了。“新历史主义”是正宗美国货,与“旧历史主义”关系不大。它已经领了近十年的风骚,至今没有式微的迹象。新历史主义在美国各大学的英、德、法等欧洲语文系很是走红,在美国研究、人类学、电影史和艺术史的研究中也颇有市场,影响甚至波及到立论向来严谨的历史系。这一小时尚,一九八一年的焦点人物是保尔·德·曼,一九八三年的理论风云是德里达和“解结构”,从一九八五年起,“新历史主义”就成了最时髦的“理论”。
也许此处的“理论”二字很不准确。新历史主义并不是一种“理论”,它只是一种研究方法,主要是一种文学的研究方法,或者更准确地说,只是一种研究文化的方法,也可以说是一种切入作品的角度和方式。新历史主义的实践者很少谈理论,往往还表现出某种“反理论”倾向,因此,要对他们的方法进行“理论性”的概括,颇为不易。掀起新历史主义旋风的核心人物是柏克莱加州大学英文系的施蒂芬·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教授。一九八○年他出版了一部学术著作《文艺复兴自造时尚》(Renaissance Self-Fashioning),在序言中,他称自己的研究为“文化诗学”(poetics of Culture)。八十年代初,伯克莱的一批年轻人文学科教授频频办沙龙,搞讲座,讨论学科如何创新的问题。一九八二年《文体》杂志(Genre)出了一期专辑,推荐“伯克莱学派”的探索性论文。格林布拉特为这期杂志写了一篇引言,引言中他一时不知应该如何概括这一学术创新,只好生造了一个术语“新历史主义”(New Historicism)。一九八三年沙龙的同人合力办起了刊物《表述》(Representations),鼓吹和实践他们的新方法。之后,“新历史主义”在美国的学院里很快蔓延开来。加州大学出版社从一九八六年起推出“新历史主义”研究系列丛书,已经出了几十本之多。
“新历史主义”这个术语看上去有些自相矛盾。人们常说艺术长新,生命长新,“历史”是已经过去的事情,怎么会有“新”的特质?格林布拉特玩文字游戏,拼凑出这个术语时,心中想到的,是统治西方文学研究领域三四十年之久的“新批评”。他那一代学者,是在“新批评”的学院传统中成长起来的。“新批评”要求仔细研读文体,却忽视作家的生活及作品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当时的说法是,文本是个自足的系统,它就是一切,“文本内在”(textimmanent)的批评才是文学研究的正宗,其它的如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批评都是些“外在的批评”,是方向性的错误。伯克莱的新生代学者所要反叛的,正是“新批评”这个当时的“时尚”。他们主张重新转向历史,但他们所说的“历史”,与上世纪德国历史主义学派所理解的“历史”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历史”不是单数的“history”,而是复数的“histories”。其次,“历史”不只是已经过往,已经完成的东西,它是一个进程,一直延续到今天,影响着人们的认知和行为;反过来,当代人的实践活动也在发展着“历史”,阐释着“历史”,赋予“历史”新的意义。再者,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很难在研究中“重现”,所谓“历史的本来面目(Wieeseigentlichgewesenwar),是很难弄清楚的,因为所有历史流传下来的文本,都只是对历史事实的一种“表述”(representation),当今的研究者对历史文本的诠释,也是一种“表述”。而“表述”与“真实”之间,存有无法逾越的距离。寻找历史的本来面目既然已经不可能,那么试图通过对历史的准确描述来发现历史的真正意义,进而对历史作总体的把握,总结历史的规律,就更成了虚妄。今天的批评家的任务,应该是去重构文本产生时的那个“语境”(Context),也就是当时的文化氛围。重新转向历史的目的,是让今天的研究者在他们的“表述”中与“历史”对话。
格林布拉特的朋友、新历史主义的“理论家”LouisMontrose曾经为他们的创新总结出了两句绕口令式的格言,叫“文本的历史性”(thehistoricityofthetexts)和“历史的文本性”(thetextualityofhistories)。前一句有些像老生常谈,无非是指任何文本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背景,特定的历史背景对文本的产生和流传形成相当程度的制约。后一句却颇有新意,它指的是历史在文本中留下存照,只有沿着文本留下的轨迹才能追溯即往的物质存在,过去留下的任何笔录的东西都可算作文本,这些文本织成一个巨大的帷幔,历史就遮掩在这个帷幔后面。换句话说,文本不是历史,文本只能折射历史,文本等待后人解读,解读文本需要研究者的判断力、明辨力、想象力和理性,研究者通过各种文本去重构的,还不是那个“既往的物质存在”(livedmaterialexistence)本身,而只是那个物质存在的文化氛围。
新历史主义所说的“文本性”颇具后结构主义的色彩,它无远弗届,包罗万象,“历史”在它背后倒成了玄虚的东西;又因为解读属于客体的文本需要主体的创造性,“历史”又渗入了美学的成分。新历史主义主张打破各种文本之间的界线。比如在文学研究中人们习惯于区分出“文学性文本”和“非文学性文本”,其实二者之间并没有一条明确固定的界线,那条界线只是在人们的想象中,所以在相当程度上是任意的、武断的。新历史主义提倡在人文学科的研究中重新划定界线(redra-wingtheboundaries),由国家、语言、种族、性别、政治、宗教、伦理、地域、历史等因素而划分出来的那些明显的界线应该被打破;涉及到文本的时候,诸如文学与非文学、经典与非经典、文字与口述、精英与大众、高雅与通俗之间的界线都应该被超越。这也就是所谓的不破不立:只有在消融、合并、跨越、打破原有的界线之后,才能构想和订正出新的界线。总之,“文化诗学”的研究是没有任何禁区的。研究者不该自我设限、划地为牢。传统的文学研究如果变成“文化诗学”的研究,它的“前沿阵地”(frontier)就要尽可能地向外扩张,其研究的领域也将充分地拓展。
翻阅几年来刊载于杂志《表述》的论文,浏览加州大学出版的那一套“新历史主义”研究丛书,笔者发现“文化诗学”内容十分广泛,其研究题目也多种多样,各种界线的确被打破了。从古希腊哲学、中世纪神学、文艺复兴思想、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直到当代美国文学乃至墨西哥民谣,都可以是丛书的题目。在上述的杂志里见到三篇与中国有关的论文,一篇关于中国古代建筑艺术,一篇讨论古代中国民族的形成,另一篇则探讨八十年代的“朦胧诗”如何“表述”庞德以来的“西方现代诗”。在所有称得上“新历史主义”或是“文化诗学”研究的论著中,有关英国文艺复兴和莎士比亚的题目占了相当的数量,因为早期伯克莱学术沙龙的几位核心人物多为研究文艺复兴的专家。相应地,所有关于文艺复兴的研究在方法上就呈现出明显的相似性。也许格林布拉特的近著《莎士比亚式协商对话》(ShakespeareanNegotiations)最能体现出“新历史主义”独特的研究方法。格林布拉特教授的专长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文学,书名似乎也暗示书中将主要讨论莎士比亚。但与人们的期待相反,该书的每一个章节,无论长短,几乎都用一个奇特的、听起来近乎荒诞的历史掌故开头。著者慢慢地叙述那个掌故,然后提醒读者,故事不是出于虚构,而是一桩真实历史事件的记录。不错,故事听起来很荒诞,但细心考察当时的社会背景,就会发现那个掌故只是“世风”的一个侧面,读者感觉到的怪诞,在事件发生的时代也许很是稀松平常。为了重现当时的“世风”,重构当时大致的文化氛围,著者开始广征博引,他引证的材料,几乎全都源自传统意义上的非文学性文本,比如法庭的记录、医学文献、教会的宣示、科学试验报告、外交文件、传教士的日记、冒险家的笔记等等。勾陈出各种非文学性文本,可以映衬前面讲过的奇特的掌故,也可以同文学性文本进行比较。将掌故、非文学文本和文学文本并列,就可以看出三者之间有一种微妙的关系。既然文本折射历史文化氛围,文本就是社会能量的载体,社会的能量就通过不同的文本进行流通,或者照格林布拉特的说法,是在文本中“协商对话”。所谓“社会能量的流通”(circula-tionofsocialenergy),也就是社会上各种利益、各种势力、各种观念之间的互动。文学性文本只是社会能量流通中的一个环节,其他含有相同的社会能量的非文学性文本的存在,是文学性文本产生的前提。所以“新历史主义”不再把作家视为天下,也不再相信作品有什么“原创性”(originality)。莎士比亚的剧作所反映的,乃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各种势力、各种利益、各种观念之间的关系。其他非文学文本中的社会能量“流”到了莎士比亚的剧作之中,剧本在戏院演出以后,文学作品中的社会能量又通过观众重新“流”回社会。就像资本一样,能量流通的过程也是一个增殖的过程。文学性文本是社会能量增殖的重要环节。文学作品强化既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帮助人们认可特定的权势关系。文学作品的产生和接受都与社会能量的流通密切相关。借用德里达解构主义的术语,如果我们把文学性文本当成“中心”,把非文学性文本当成“边缘”,那么新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可以归纳为先撇开中心,在边缘展开,从边缘取证,然后指向中心,包围中心,返回中心,最后加强中心。因为角度改变了,研究方法改变了,“新历史主义”的实践者对传统经典作品的研究,常常就会得出与人们习以为常的定论完全不同的结论。他们挑战和质疑关于经典作品的既定看法。他们宁愿让读者在经典作品面前感觉到一点不舒服,不愿意让读者在经典之中陶醉。在他们看来,关于某一部经典的定于一尊的解释,往往也是社会能量运行,社会权势、社会意识形态斗争的结果。“新历史主义”借用“解结构”的术语,声称他们并不是要去“颠覆”经典,他们所作的,只是“通过颠覆维护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