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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界高度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1999年历经12年五次提请人大及常委会审议,至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才得以审核通过,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本次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乱"的问题。虽然该法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但是新法施行后行政强制措施的立法问题仍然存在漏洞:一是《行政强制法》第九条和第十二条的兜底性条款问题;二是针对亟待解决的关于各级法规中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如何加以限制的问题。